时间是水,人就像舟,大多都是随波逐流。也有不服老的人,比如行霈。到了宴会上,还没开席,他只好坐在座位上,瞄几眼年轻漂亮的小宫女解闷。
按说大长公主早已不在人世,他这个昔年的驸马又已另娶,严格来说已经不算皇家的人。但他还有爵位,还有和长公主共同的女儿,历年的新年家宴上,总会有他宋行霈的位置。
至于城澄,如今妍嫔殉葬,昭祉已经回府长住,她在宫中没有牵挂,不需要再靠宫宴来匆匆见女儿一面了。但皇后总是邀她进宫,城澄推脱再三,总不好连新年大宴也推了去,便只好着礼服正妆前来。
元烨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调皮,平日府里又没人同他做伴,如今一到宫里,就仿佛钻进水里的鱼儿,跟着同龄的孩子一溜烟地跑了。城澄想嘱咐他几句,起身追了两步,没寻着,索性由他去了。
她转步欲回,突然瞥见一人,老相识了,不是行霈是谁!城澄唇畔扬起抹笑,在他身边的空位上坐了,笑嘻嘻道:“侯爷怎的一个人喝酒?”新帝践祚,给他这个富贵闲人抬了个侯爷的位置,城澄有孕在身,还未当面对他道一句恭喜。
耳畔响起熟人的声音,行霈回头一看,没别人,老孟耳。他只是笑,顺便拿起手边的酒盏喝了一口,又用手指了指前面那些年轻子弟:“你瞧,他们年轻人,全都扎堆儿,说着最近京城的风闻,倒不肯搭理我这个中年人。”他本想说“老头子”,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用中年代替。“我又不舍得老脸,去问他们。不过,摄政王妃这样风光,怎么也一个人到这里来?”
宋行霈和裴启旬同年生人,满打满算,他今年已有三十七岁,眼瞅着就要到了不惑之年。城澄知道,他说中年人,大抵是顾着她这女子的心思,不愿老罢了。他的心思,有时候比她的头发丝还要细腻。
“我年轻时想,待我大了,定要做个开明的太太,和小辈儿们玩到一处。现在却还是不能免俗,总觉得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她朝他努努嘴,让他往宗亲女眷那桌瞅,“瞧瞧,都是些小女孩子。我一摄政王妃坐在里头,压得她们多不自在。”
“的确如此呐,有时候觉得自己还可以,但是晚辈却把我们扔在了时间的后面,怎么撵,都撵不上。”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原来年轻时的架势,一扬眉毛,虽然用的是“我们”,但语气上论起来,仿佛说的只是她。老友相逢,有些共同话题是好的,但太伤感的话,他却不要。又是哈哈哈一笑,脸上颇带些隐秘的表情,“你同我老实讲,人家那些年轻女孩儿说起来夫妻间的相处,你肯定听得不好意思了吧。”
岁月催人老,绕是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保养的再好,长江后浪始终要冒出来,推一推他们这些前浪。改元前,城澄还怀着几分不服老的意气,如今大抵是折腾的累了,有儿万事足,心态亦平和许多。老,又如何呢,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长一岁有长一岁的精彩。还没入土,人就得好好儿地活。“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你大抵是老了,忘了我真正出身为何。”她冲他眨眨眼:“倒是你,行霈,梅开二度,叫人好生艳羡呀?”
行霈前些日子新纳了一房妾室,提起这事儿,他多少有些尴尬。但在她面前,仔细一想也没啥好尴尬的。人生,不就这么一回事儿嘛。“老孟,不瞒你说,我还真想梅开二度,再给愿久生个兄弟。”不过一句玩笑话,说过去,随它在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呢,新一年,你有什么打算?”
他家里的事情,城澄向来不过问太多,朋友间的交情再好,有些话他不主动说,也不好问出口,点到即止罢了。闻言一笑,鼓励道:“这算个什么大事情,我的小儿子,才落地没几天,你身体这么好,三年抱俩,也是不成问题。”
至于打算这个东西,新年里头总是要提上一嘴,然而很多时候,它也就只是个打算了。“你记得吗,九年前我同你说过,我要在京郊买块地皮,盖两座房子住。”
“啊,元铠是么?怕你不方便,我还没去见过他。将来有机会,抱出来给我瞧瞧,只要摄政王别在后头提着刀撵我。”他这样说着,又在戏谑里带着些认真。他一贯这样,城澄也早就习惯了这样。
说起地皮,行霈一拍脑袋:“噢,想起来了。那还是什么时候,延祚元年的事情,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嫁人,过得潇洒。原以为你不过随口一说,不想如今却成了执念,你是来真格的?”
他们两个年少的时候,都算是担风袖月之人。世俗眼光,且瞧些,但大多数时候,都可着自己的心意活。譬如大冬天要么哪里都不去,要么就跑到野地里去。她还清晰记得,他那天穿一身白衣裳,坐在泥地上,就连她也觉得他是有病的。然而现在,都是身不由己,为家人,为子女,顾虑总要多些。
“哈,我还能骗你不成。若不是因着孩子,只怕今天,我已不会以王妃的身份坐在这宫宴上。”说起孩子,她的话不免多了些,“对了,小九今日可入宫了?我总想着叫她和元烨见见,能不能成不说,积累点儿年少时的情分总是好的。”
行霈活了半辈子,方觉在条条框框里活出自在,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而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又无端觉得自己懦弱。所谓风花雪月,大概就是在天地之间横卧之余,还不得不为儿女的事情劳心,城澄如此,行霈亦然。“你的夫家,是摄政王。所诞的子嗣,也会是未来继承的人。这样的家室,何愁娶不到好的媳妇?”
他倒一碗茶,递给她润润嗓子,又或者捧在手中取暖。不是刻意的行为,只是多年习惯成自然。“儿女的事情,应由他们自己做主,不能受我们当初的磨折。但我也明白,成为父母亲无法不去为他们考虑。你若是喜欢小九,大可以把她接到王府里玩两天。”
孩子还小,说到娶媳妇,似乎很遥远,但是也就像他们一样,一眨眼的功夫就长大了。城澄拿过他的茶,放在鼻翼闻了闻,好东西,给他喝,糟践了。
她取过酒壶,给两人斟了酒,一人一杯,不争不抢。“我们当初的磨折?”她笑了笑,城澄的婚事,并非父母之言,媒妁之约。不过他说这话,倒叫她为死去的长公主觉得冤。“我一直以为,长公主是你自己求娶的,难道不是么。”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当身处其境的时候,觉得所经历的没有什么。但等到走出来了,又转念觉得当初日子很难,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了一个答案,大概就是我们还不够老吧。”他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喝光。抬眼看着月亮,还有几片云彩。凉风在侧,他又忍不住说:“长公主很好。但你不知道,她这个人,其实是很要强的。她一直嫉妒你嫉妒得发狂,但她不敢叫你知道。后来她病故,风光下葬,我不再是驸马。如今论起来,真正和皇室有关系的人,不是我,倒是愿久。”
斯人已逝,提起来不过徒增伤怀。说起要强,裴启绍与长公主一母同胞,大抵再相似不过。最深有体会者,唯吾二人矣。城澄不愿深思,一笑而过:“说来也是,既如此,便用心抚养九儿吧,如此也不算糟践了天家血脉。儿女的事,便是不替他们做主,也免不得要操心的。”她喝了几杯,又想起她那块地,“嘿,你听说了吗。城郊那块地,怕是要涨价。”
话题又绕回那块地上。她的考虑,他其实能够理解。就算家有众多田产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的结局嘛!人年老时,需要一方庭院养老,人去世后,需要一口棺材葬身。这些道理,最简单不过。“那地儿,要不,咱俩合伙买下来?”
城澄闻言,心中暗道行霈这个老不要脸的,总是跟猴儿一样精,心里头不知道打的什么鬼主意。指头在红木漆桌上似是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沉默时,便只闻这点点声响儿。她顿了会儿才开口,省得张嘴就是一顿骂。她答应过他,要对他好一点的。“就算涨价,那才多大点儿地方,凭你宋府的财力,就买不下了?一片地界,署你我两个人的名字,不妥当。不如你出钱,我许你一间茅草房。”
“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反正怎么涨,咱都买得起。”行霈细细想了想,理智告诉他,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受过来,他已无法受得了田间劳作的辛苦。至于他写的那些田园诗,他大概只是拿来和那些文人套近乎用的,嘿嘿嘿。
城澄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经历过生死大劫的老人,然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觥筹交错间,他们仍旧坐在这里,把酒言欢。“你是一个难得的明白人。然而若是糊涂起来,能翻了这天。”她翻了个白眼,“你最好不要去,我还怕你这老不正经的,偷我家的菜。”
☆、第94章 不离
第九十四章不离
“我如果糊涂起来……”行霈顿了顿,原本打算糊弄她两句过去,毕竟寻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骗别人,不骗自己。因为如果连自己都骗,那这个人就太他娘的浑蛋了。“何止是翻天,还要做个西游记里的老猴子,那些烦心的浑蛋事,都去他妈的!”
前些日子,宋府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城澄也有所耳闻,好在行霈都挺过来了。此时听他说话,城澄突然觉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这老流氓,装了半辈子,终于现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也是,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拘束他们的东西也不多,唯有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行霈啊,你说的对,有时候啊,真不用想那么多。谁惹你,我就和他干一架。或者干脆不理他,爱谁谁去吧!哈哈哈。”
“不,要女人保护,我还算男人吗?”行霈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作为饱读礼教的人,他不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也更痛恨像女人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个人,虽然熬过延祚,又到新朝,可他没有变。如果再来一辈子,他也不后悔今天的轨迹,该犯的错,他还会再犯一次。因为有过遗憾的地方,重来或许可以补缺,但兴许补缺了,也会有接踵而至的麻烦。
“我年近不惑,但走在路上拿着长柄伞,总觉得这是刀,是剑。待我牵白马,还能游历大同,说大话,和文人醉酒,继续和小孩儿讲玄怪的故事。”天上月圆,又有几粒星子,忽明忽暗。行霈看着她,忽然笑问:“你叫了一辈子行霈,知道望之是谁吗?”
城澄觉得行霈这句话,非常出乎她的意料。这几年来,他把自己压抑的太狠了,没想到改元之后还保有这份男儿的血性。为这句话,她得敬他一杯。
待放下金樽,闻得那句问话,城澄不由指着他笑了:“望之——不就是你么。”
是呀,行霈,这两个字,她当真是叫了一辈子。按说按照惯例,她是应当叫他望之,或是,侯爷?可是,她从来不叫,她宁愿叫他行霈,甚至是霈霈,臊得他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可望之不是我的知己,他属于另一个人。我知道的,我从来都知道的。”
行霈把起金樽,一口饮完:“你们女人眼里,好好的一个人,又非要分裂出几重身份来。”他颇无奈地摇一摇头,接着吃菜,也给她夹上一点儿。“发乎情,止于礼。但这些年下来,我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没弄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情,夫妻?不是,知己?也不全对。有时我觉得愤怒,莫名的愤怒——”
他喝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大经过脑子就往外头冒:“我讲这话,你不要觉得我矫情。长刀所向,也曾架鹰走狗;杀伐决断,可笑前朝阿丑;算计之中,建功立业何愁;二十年后,饮马长江,裂土分侯!哈哈哈,来,老孟,当再饮一大白!”
“哈哈,喝!”与行霈喝酒,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他会陪她放纵,因为他本质上也是个疯子。一杯辛辣的佳酿下肚,呛得城澄不禁咳嗽起来,咳出了泪花,却是忍不住笑了,难得开怀。“我们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别说你不懂,有时候就连我也搞不明白自己。”
是,他们不是夫妻,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但就是生命中不可割舍。“你是不是脑子里进酒了?我嫌你矫情?我怎么会嫌你矫情!若论矫情,你得拜我为师,哈哈哈哈哈!”
“今夜——今夜宫宴一别,恐怕再难相聚。”他放下酒盏,忽然叹气,“老孟,我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或许不知,摄政王曾劝我入仕。为家族为子女,我也曾想过那样的生活,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只有学你当年任性一回,一走了之。”
城澄哭了。
她觉得很悲伤,行霈明明就坐在她身边,可她忽然觉得他离她很远,而且越来越远。那超脱的模样,仿佛好像随时都会随风而去,而她,留不住他。这种无力的感觉,叫她想起爹爹走了的时候,让她很难受。
许是喝得多了,借着酒劲,做她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将他的手臂挽在怀里。“我不希望你想明白那么多道理,我希望像以前一样,我们什么都不懂,傻人自有傻福。”她低下头,将眼泪抹在他洁白的袖摆上,“望之,我知道我很自私,可你能不能别走,再惯着我几十年?”
行霈想,或许他是真的醉了,不然城澄怎么会碰他,不然他眼前怎么忽然浮现出当年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