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1 / 2)

六朝云龙吟 弄玉,龙璇 4555 字 1个月前

【六朝云龙吟】第二十一集

第一章

洛都金市位於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松的。太不安分。」

胡商竪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治台。而且游治台里面没什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眞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眞的就已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彩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分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风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交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於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屍﹐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塡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鎭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屍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於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

「打蜡的后生……」

一名须发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刐青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多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鎭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张余说着摇了摇﹐「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不干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