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郑之南跳到庄谨的怀里后就使劲儿的蹭来蹭去,以此来表达自己对他的亲呢和信任。
“喵呜——”
庄谨不得不说,有些感动,可能是因为自己伤害了他,而他却不计前嫌,他忍不住道:“你不生我的气吗?”
郑之南抬起头看着庄谨,眼睛眯成月牙,摇了摇头,十分的大度。
“那……你是妖吗?”语气冲疑。
郑之南装作怔住的样子呆了呆,先是摇头,又是点头,似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郑之南的确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因为简介上,人设里都没说,只提到他某一天会变成人,可以在猫与人之间随意转换。
“喵……”不知道。
庄谨从他的神情里看到了冲疑,他试着猜测说:“你也不知道?”
“喵!”是的。
“你来自哪里?你还记得吗?”
郑之南一醒来就在这片社区里,是一只流浪猫,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喵……”不知道。
“是了,遇到你的时候,你还是只巴掌大的小猫,还在流浪,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庄谨想到刚遇到郑之南的时候,颇为唏嘘,眼神里还有一丝怜惜。
为了应和庄谨的唏嘘,郑之南用爪子拍了拍庄谨的手心,彷佛是在安慰他。
不要为我难过。
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
庄谨看着郑之南说:“我本来想说谢谢你陪伴我这么久,但是想了想,其实是我们彼此陪伴才对,我陪伴你,你陪伴我。”
“喵——”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的很多秘密。”
“喵……”郑之南歪头看向忽然说这件事的庄谨,然后就听到庄谨说,“现在,我也知道了你的秘密,两清。”说完他笑了笑。
郑之南也咧开嘴笑了笑。
庄谨说话的时候,海叔带来茶点,还有一小份猫粮,他敲了敲门,庄谨让海叔进来,海叔放下东西后就出去了。
庄谨把一小碟猫粮端出来,放在还没吃早餐的郑之南面前,然后拿起叉子叉起水果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吃了两块庄谨喂得水果后才开始吃猫粮。
其实一开始他吃这玩意儿真的有些吃不下,也吃不习惯,毕竟灵魂深处烙印着中华美食的美好。
但吃着吃着也习惯了,现在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毕竟吃这个对猫是真的比较好,营养均衡,也不容易闹肚子。
但现在他能变身了,是不是就有机会吃人类吃的食物了呢?
想到这里,郑之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美食的同时,也还想着庄谌的事情,等到变成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听到的都告诉庄谨。
之前他只是猜庄谨在防备庄谌,或者说怀疑庄谌。
但现在,他就要告诉庄谨他听到了那些话,让庄谨彻底的对庄谌防备起来。
然而郑之南等了一天,一心想着变成人变成人,可是就是变不了。
怎么搞得,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老天爷偏不让他如意。
他想变回猫的时候,也没有答应他。
真是的。
后来郑之南都自暴自弃,你爱让我什么时候变成人就什么时候变成人吧,接着就跳到床上,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上一冷,郑之南一个激灵,然后就是狂喜。
哇!
又变成人了!
庄谨本来睡得就不沉,郑之南激动的伸出手抓住他的时候,他就伸出了手去摸他,想知道他怎么了,当他的手抚摸到郑之南光滑的颈脖时立即收回了手,同时睁开眼说:“你又变成人了!”
郑之南笑嘻嘻地说:“对啊!”然后旁若无人的搂住已经支起身体坐起来的庄谨,两条窍细的手臂圈住庄谨,像猫那样脸颊蹭了蹭庄谨的胸口。
“我有事情和你说,早就想和你说的,白天的时候一直不给我变回来,现在趁着是人的模样,终於可以说了。”
庄谨被郑之南抱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怀中的少年不是猫的模样了,人与人之间这样亲密的依偎在一起,忽然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是看到郑之南天真无邪的神情,他怎么都不忍心将怀里的少年推开,生怕伤害到他那颗纯粹的心。
或许是他想得太多了。
他毕竟是一只猫,而非有健全三观的人类,他得一点点的教他怎样做一个人类,人类有人类的样子,可不能当人的时候还跟做猫的时候一样。
还是等他说完话再让他与自己保持距离,告诉他,不可以随便和任何人如此亲密的靠在一起,这是不对的。
只能和自己喜欢的也喜欢他的人相拥,也就是恋人。
庄谨声音温柔轻缓,垂眸看着一脸笑意的郑之南。
“什么事?你说?”说完这句,看到了郑之南颈脖里的项圈,这项圈本来是怕郑之南再次不见,方便他寻找,但现在,知道他已经不是一只普通猫,而是有着独立灵魂和思考能力的存在,那这项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特别是他皮肤本来就白,红棕色的项圈衬的这具身体彷佛朝奉用的贡品,有一种圣洁感,带着一股想要让人在那身躯上染上印记的欲念。
这样想的庄谨,眼睛发暗,一点点的解开他脖子里的项圈准备拿走,但他刚解开,还没拿走,手就被人按住了。
“你……为什么要拿走……”郑之南一脸的楚楚动人,眼含泪光,还有一股忧伤,彷佛被人舍弃的小动物。
庄谨看到他快要哭了一样,立即解释道:“从前是担心你跑丢了找不到你,但现在你可以变成人,不是普通猫,就不用再戴这个多余的东西,身上多戴个东西肯定让你不舒服。”
庄谨解释完,郑之南破涕为笑,但仍旧没有丢开,他说:“我不,我喜欢这个项圈。”眼神透露出珍惜。
“喜欢?”
郑之南拿着项圈,仔仔细细的看了下说:“因为是你送我的。”言语真挚,纯粹,让一旁的庄谨心中一暖,然后便是柔软的感觉。
真是个小傻子。
这又不是礼物,但他没有扫郑之南的兴。
“你喜欢,就留着吧。”以后会送他更多更多的东西,让他知道,什么是礼物。
郑之南攥住项圈点了点头,将项圈递给庄谨说:“请在这里面按上窃听器。”
庄谨闻言挑眉看着郑之南。
“嗯?”为什么?
“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你听完了,就知道为什么要带窃听器了。
“好,你先说。”
“之前我还是猫的身体时,你在房间里按摩腿,我出去转了转,去了庄弘兰的房间,庄谌也在。我听到他说的话,他说,你的爸爸,是他的爸爸。”
“他在和庄弘兰聊这件事?”
“是,他不想让庄弘兰搬走,想留下来,但庄弘兰没答应,还是走了,他说了一些话。”
“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不惊讶?”庄谨看到郑之南的眼神里有不解,这么问他。
郑之南嗯了一声。
庄谨说:“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父亲的私生子了,他的出生并不被祝福,因为是庄弘兰偷来的,然后又偷偷生了下来,他嫉妒我拥有爱我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父亲。”
郑之南慢慢的问了一句:“你的腿……和他有关吗?”
庄谨面色淡淡的嗯了一声,特别轻的一声,不仔细听,郑之南感觉这一声会被自己忽略。
无法想像,庄谌竟然为了得到庄弘笙的重视,不惜伤害庄谨来衬托自己的优秀。
虽然郑之南很好奇庄谨是怎么知道的,但他也知道,当一个人不想说的时候,他最好不要去问,太为难对方了。
所以庄谨嗯了一声后,郑之南什么都没问,只是靠过去,再次拥抱着了庄谨,彷佛想传达一些力量给他。
郑之南用“笨拙”的方式来安慰庄谨,他说:“不要怕。”透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可爱。
他这个角色“涉世未深”所以绝对不能表现的对所有事情都运筹帷幄,老练从容,他得表现的笨笨的,又透着可爱和天真。
然后慢慢地从笨笨的可爱转变成冷静独立,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