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2)

庄谨听到这句安慰,噗嗤笑出了声。

“我不怕。”

然后郑之南咧嘴笑了笑,不等他接着说,庄谨就把郑之南用被子裹了起来,自己走下床说:“坐着别动,我给你拿睡衣。”

他早上的时候告诉海叔,朋友的弟弟会过来借住几天,让人准备好睡衣居家服之类的东西,尺寸M的就可以,如果穿上大了,也不会大多少。

早上买回来,中午洗完,下午就晾干了,刚好现在可以穿。

只是佣人晾晒完毕后收到了特意整理出来的客房里,他需要过去给他拿。

郑之南被裹成了一个小雪人,坐在床上。

庄谨走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他还是什么样子。

看到他走进来,大大的眼睛眨了眨。

庄谨有一次被郑之南这种呆萌的神情给逗笑。

“你这么坐着不累吗?”

“你不是说别动吗?”

庄谨忍俊不禁,拿着衣服走过去说:“坐着别动,不是让你一点都不动,只是怕你光溜溜的乱动被冷风吹到了,只要不光着跑来跑去,其他的没什么的。”

庄谨一说完,郑之南做了一个垮肩的动作,一脸的“好累啊刚刚”。

庄谨忍不住捏了捏郑之南的脸颊,“你个小傻子。”

郑之南接过庄谨递过来的衣服,庄谨看到他穿衣服的时候侧过脸不去看他,免得他尴尬。

庄谨还在用人类的思维去对待郑之南,但郑之南则不这样,他作为一只猫除了好恶之外没有人类的三观,又怎么会知道羞耻心,平时作为猫的时候就走的坦然,现在也得坦然。

昨天他没衣服穿窘迫是自己没转换过来的问题,但面对庄谨就不能这样了。

“穿好啦。”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黑色的。

郑之南伸出手想去摸自己的眼睛,不过最终也只是在虚空出摸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变成了黑色。”当然,作为猫的时候还是蓝色的。

看到郑之南不解的神情,庄谨说:“没关系,一样的漂亮好看。”

郑之南换好了衣服也仍旧拿着项圈,然后对庄谨说:“装窃听器,下次我变回猫的时候,可以把他们的聊天内容录下来。”

“你不是一只猫吗?怎么知道要装窃听器?”庄谨好笑的说着,拿走了郑之南手里的项圈。

庄谨的一句无心之言让郑之南心里突了一下,好在他反应快,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软软的抱着庄谨说,“我看电视上,有人这么做。”指的是电视剧里有人这么演。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似乎也有印象,有一段时间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当时想,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就一副无比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庄谨感慨一句说:“真聪明的南。”

“嘻嘻。”郑之南被庄谨轻轻的放到床上,他躺在他的旁边说:“窃听器的事情明天我再让人去弄,夜深了,早点睡,有些事情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不急在一时。”平时这个时候,郑之南基本就早早的卧在床上睡着了,不管他有没有睡,小家伙是特别爱犯困的。

郑之南乖乖的没有抗拒,钻到被子里后双手捏着被子边,眼睛亮亮的看着庄谨说:“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靠着你吗?”

如果郑之南提出来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钻在你的怀里吗,庄谨会拒绝,但如果只是靠着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想着,庄谨掀开被子躺了进去,然后说:“当然可以。”

大家都规规矩矩,没有做什么不对劲的举止。

只是睡着了后,那个少年就习惯性的钻入到了庄谨的怀里,而睡梦中的庄谨也习惯性的揽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两人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脸蛋因为温暖的怀抱而红扑扑的,像是抆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可爱诱人。

只是这一切无人知晓,此时他的诱人还不被察觉。

庄谨知道庄谌会派人盯着他的出行以及访友会客,因此郑之南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会引人瞩目,也容易打草惊蛇。

为此他特意布置了一套房子,假装是安置郑之南的。

让天佑给郑之南注册了户口资讯和居住码,居住码就像郑之南现实世界的身份证,有了这个,在国内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等到郑之南人形稳定的时候,再带着他回到主宅这边,那么如果忽然变身,在主宅居住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毕竟是他带回来的。

这样打算的庄谨和郑之南说了说自己的计画,征得郑之南的同意后,便开始准备。

三天后,庄谨出门了,等到了新的居所后,才让一直藏起来的郑之南出来。

把郑之南安排到了新居所后,新的身份也准备好了。

以后就是庄谨的生活助理,从山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辍学早,所以早早的就出来找工作,机缘巧合被庄谨聘用在身边。

翌日晚上,郑之南变成了人形后,又随庄谨回了主宅。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前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那个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个人在身边,做事情也方便点。”比佣人方便,佣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处理比较方便。

庄谨给郑之南取得人类名字就是郑之南,郑之南听到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

晚上庄弘笙回到家看到庄谨身边的郑之南,问了下他的身份,知道是庄谨请来的生活助理,也没有什么怀疑。

“这孩子长得这么白,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从山里来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吃饭都成问题,大部分刚出来的时候都面黄肌瘦。

庄弘笙的一句感慨让庄谨为郑之南解了围,他说:“之南说他家里人都白,所以可能是遗传的问题,有些人就是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生活助理,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顺利度过家人这关后,后面就是等待年底庄谌放假回来。

就这样,郑之南偶尔是猫的状态活动,偶尔是人的状态活动,因为经常跟在庄谨身边,成为人的时候不怎么出去玩,佣人见不到他,也就没有察觉到,郑之南是家里的那只猫。

当成为猫的时候,他才会出去走动,活动筋骨。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郑之南用装笨的形象获得了很多来自庄谨的教导,比如说他虽然会说话,认得一些字,可不会写。

而庄谨就会手把手的指导郑之南如何写字,还会教他认字,而郑之南,这个时候就表现的一点就通,一学就会,所以进步那叫个神速。

好感度就是在这几个月的互动中慢慢突破到70的。

大概这就叫日久生情,同时这好感度里应该也有当猫时的好感基础,毕竟虽然是猫,可也是有感情的,虽然那个时候还不是爱情。

而郑之南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从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随着庄谨的指点和教导,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吸取了知识后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不再一味地去“相信”任何人,懂得明辨是非。

除了思维外,郑之南也长高了,猫的状态时吃猫粮,人的状态是就和大家一起用餐,所以个头猛蹿,之前大概只有166,现在足有175了,不过五个月的时间而已,已经从青涩少年脱变成了一个大男孩,神采张扬,如竹林里最挺拔的青竹,柔韧的同时又带着青春的气息。

郑之南的转变是庄谨乐於看到的,是欣喜的,彷佛这孩子是自己一手拉拨大的,颇有些与有荣焉。

为了让庄谨熟悉他的存在,郑之南基本上和庄谨独处的时候都会自然的与庄谨亲近,有时候是拉拉手,有时候是勾住脖子,有时候是脸对脸嬉笑。

不知不觉中让庄谨开始注意他。

在意他的一瞥一笑,甚至用人的身体做出猫的举动,就像现在。

庄谨靠坐在沙发上,本来是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翻了个身,用趴的姿势接近庄谨,然后用头去蹭庄谨的身体。

庄谨没看郑之南,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现在你是人,不是猫,不要这样子,被人看到,会笑你的。”

郑之南慢慢侧躺下来,头枕着庄谨的腿说:“那你会笑我吗?”

庄谨哂然一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垂眸看着枕在自己腿上抬眸仰望自己的郑之南说:“怎么会?我只是怕别人笑你,到时候你会觉得难为情。”

郑之南听到庄谨说不会笑他,露出笑容,从庄谨的腿上起来,跪坐在沙发上伸出手去抱庄谨说:“我好喜欢你。”

庄谨的心像是被什么用力击了一下似得,猛烈跳动。

他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之南口中的喜欢,不是他想的那个喜欢,只是单纯的表达对他的好感。

郑之南是第一次对庄谨说:“我喜欢你。”他因为是猫的关系,听力尤其厉害,所以轻易的听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谨的心跳开始加速,就像鼓声那样一下又一下。

接着他听到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3。

郑之南决定乘胜追击,毫不犹豫的抬腿跨坐在庄谨的腿上,然后手搭在他的肩膀处,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吻了下他的唇。

很清淡的一个吻。

然后他听到系统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哇喔,一个吻的威力,这么大的吗?

其实郑之南知道,这不是一个吻的威力,而是庄谨因为这个吻,被引诱出了心里压制着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