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肯定能找到,只是不敢保证是死是活。
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对方绝不会连夜转移。
可转移活人,总不如转移死人来得方便不是吗?
狗急跳墙,到了这一步,那些人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都不意外。
见小黄还是忧心忡忡的样子,马冰心道也是操心的命,还真该来衙门做事。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且熬着吧。”她说。
小黄就苦了脸。
让他跑腿儿成,出去做活也行,唯独有一点:闲不住!
浑身刺挠啊!
马冰忍笑,抽了一本《三字经》出来,“也不叫你闲着,想做大事,不会写字可不成,趁着养病的空档,好好把三百千背熟了、学会了。”
小黄红了脸。
若儿时有送去念书的本钱,他也不至於早早就跟着高六爷混了。
看着崭新的书皮,小黄十分冲疑,“我,我能成吗?”
在他看来,念书是何等神圣,何等了不起的事情呀,他就是个街头泼皮出身,能行吗?
“这世上的事,只有肯不肯,没有成不成。”马冰斩钉截铁道,又激他,“这边有个比你还小几岁的姑娘,也是才开始学识字,人家现在可是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啊。”
少年人大多爱争强好胜,果然,小黄一听这个,立刻就应了。
“我学!”
马冰就开始教。
她念一句,小黄跟一句,末了再重复几遍,然后就用滑石笔在石板上反覆练习。
也不用多,一天先学三个,记熟了,隔天再学三个。
只要坚持下来,一年就能学一千多字呢,基本读写就不成问题了。
小黄知道这样的机会来之不易,而且正如马大夫说的,若自己日后还想往上爬,成大事,不会读写可不成,故而学得很用心。
马冰看他皱巴着脸,一笔一划写字,很是欣慰。
不逼一逼自己,人就不知道自己能做到哪一步。
她四岁被义父义母救回去,养到六岁多才好全,期间就趟在床上,跟着义母背药方、认药材。
再长大一点,就跟着义父上山,习武、捕猎……
细细算来,竟无一日喘息。
很累,也很难,回想起来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尤其是习武之后,手脚每天都会磨出血泡,身上整块整块地掉皮,义父义母心疼得直掉泪,她也疼得哭,可没有一人喊停。
他们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注定看不到她长大,所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尽可能多的教她本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