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4章 债台高筑
叶非走后柏明语回屋里收拾了一下,拎着一个塑料袋出来,招呼了一辆车。
司机打了个哈欠,问道:“去哪儿啊?”
“八宝山。”
司机大哥纳闷,“您大半夜的跑墓地干嘛去?”
柏明语答道:“去探亲。”
“啊?墓地早关门了啦!”
柏明语没回话,难道还跟他说我跳墙进去?
司机见柏明语不搭理他,猜想八成是很重要的亲人过世,一时间想不开吧。司机没再跟他提这茬,开始扯些别的。柏明语有些不耐烦,戴上了耳机,把音乐声开大,玛丽莲·曼森死亡摇滚的嚎叫声连司机都能听到。
司机觉得没趣儿了,也就闭上嘴,两人一路无言。三十分锺后,车子开到了距离八宝山公墓还有一段的路口。柏明语让司机师傅把车停在路口,下车后走了一小段路,绕到了东门附近,面对足有两米高的院墙,身高臂长的柏明语没费劲就轻易翻过墙壁跳了进去。
墓地里的路灯倍儿亮,是给巡夜人准备的。柏明语轻车熟路,漫步在小路上,从兜里掏出在选修课上做的半盒烟,点上了一根,吸了一口,露出了一丝笑意。味道还不赖,老头子准喜欢!
柏明语来到一个黑色大理石墓碑前站定,又吸了两口烟,然后把半截烟放到墓碑上头,说道:“就给你半根,解解馋得了,烟抽多了不好,我妈也不爱闻。”
他从塑料袋里掏出一块抹布,蹲下身子,掸了掸石桌上的尘土,又将吃的喝的一样样的摆好,点了根白蜡烛,将黄纸一张一张的点燃。
他紧紧注视着灼眼的火焰,刺眼的光线和滚烫的热度让他两眼泛红,眼眶湿润。
今天又有8个亡魂得到了解脱。二老的灵魂什么时候能得到救赎?
三年来,那个罪恶又血腥的夜晚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可怕的杀人凶手站在他的床前,露出狰狞的笑脸,嘲笑他的无能与渺小。黑红的爪子掐着他的脖子,想在梦中置他于死地,他挣紮着,反抗着,却都是徒劳。他大汗淋漓的惊醒,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没有减轻一点痛楚,因爲他知道,噩梦是真的。妈没了,爸没了,家没了,一切都没了。
还有那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屍的哥,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什么痕迹都没留下。不对,不能这么说,他留下了一点东西,那就是他杀害自己亲生父母的证据。
爲什么要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哥!我不信你能做出这样的事,你到底在哪?爲什么不出现?
哥!出来吧,属于你的一切我都还给你,我不要。求你出来吧!告诉我这一切不是你做的!
柏明语跪坐在地,颓然的看着石碑,满脸泪痕。
※
叶非没回他妈那里,太晚了,怕打扰她休息。叶非名下原先有两套房子,有一套离婚时分给了庄瑶,剩下一套一直在那放着,叶非很少住。房子在宣武区的一个老小区,板楼,坐北朝南,有150多坪。这房子是叶母的福利分房,叶非结婚的时候,叶母把房子当做礼物划到了叶非名下。
叶非把车停好,溜溜达达的穿过茂密的小树林,来到房子所在的单元楼门前,正低头往里走,里边也刚好走出一个人,与叶非撞了个满怀。
叶非定睛一看,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我靠,怎么追这儿来了?
“咦?警察大哥!怎么是你啊?”说话的是一个俊俏的小男生,看着不到20的年纪,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
叶非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四下看了看,拉着男生躲到大门后,“你怎么在这?”
方友宝一笑俩酒窝,趁机往叶非身上贴,勾住他的脖子,“我表姐过两天要结婚了,我来帮她筹备一下婚礼需要的东西。咱们真有缘,在这都能碰到你!”
叶非不着痕迹的把方友宝的胳膊退了下来,稍微松了口气,看来他并不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你住这里吗?”方友宝一只手抠着叶非衬衫上的扣子,温声笑问。
“不是,来看一个朋友。”
“这么晚了,见什么朋友啊?”方友宝撇嘴,眼中含着暧昧与妒意。
叶非编瞎话都不带眨么眼的,“问点跟案子有关的问题。”他低头看了看表,“朋友还在等我,我得赶紧走了。现在很晚了,你赶紧回家吧,注意安全。”
方友宝突然一把抱住欲离开的叶非,叶非伸手推他,他连忙的说,“哥!别推我,就让我抱你一下,抱完我就走了,再也不缠着你了还不行吗?”
叶非双臂僵在身体两侧,不知道该往哪放,他后背抵着墙,仰起头叹了口气。
叶非也不是铁石心肠,他也很想找个伴儿,他也不想过那种打一枪换个地方偷摸约炮的日子,他做梦都想找个一个无话不谈,相濡以沫,相伴一生的爱人。但眼前这个方友宝压根就不是他的菜,他们各个方面都不合适,年龄、性格、阅历、兴趣、爱好,甚至是连聊天都是方友宝单方面健谈,他跟对方根本无话可说,或许是有代沟,又或许是其他的原因。总之,他对这小伙完全不来电。
既然不喜欢,那就一点希望也别给人家,这是叶非的原则。
叶非的手一直没擡起来,就那样垂在两边,静静的等对方抱完了,早早走人。
方友宝看了看叶非的手臂,心里有些难过,他仰头看着叶非,“哥,你真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有点残忍,但断了干净,叶非点点头。
“可我喜欢你,咋办呢?”方友宝鼻尖发红,眼睛里转着泪花,“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放手,哥,你是过来人,你能不能教教我该怎么做才能不这么痛苦?”
叶非低头看着他那双痛苦无助的眼睛,心里突然一阵刺痛,让他的记忆瞬间回到了十年前的夏天。
“我喜欢你,怎么办!”这句话叶非曾经对着关峡瀑布撕心裂肺的大喊,却没有人听到。
叶非不喜欢夏天,夏天让他烦躁,让他窒息。全都因爲10年前的一次经历。
乔明峰是他的损友,所谓损友,就是比挚友差点,比仇人强点的朋友。乔明峰先天条件很好,从小就特别漂亮,很招人喜欢。叶非刚步入青春期时,就是因爲他才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异于常人。
乔明峰比自己大两岁,小时候性格很叛逆,也特别不正经,老让叶非帮他撸鸡鸡,叶非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就是觉得好玩,就什么都依着他。两人总是躲在没人的地方互相撸管,撸来撸去就撸出问题来了。
发育了,从鸡鸡里能撸出东西来了,那一刻,两人全傻眼了。乔明峰吓跑了,叶非也挺害怕。回家后,叶非装病一周没敢上学。
从此俩人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几乎不说话,也不联系。后来乔明峰出国留学,再回来时,他已经完全变了个人,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的。是个洋妞。
其实叶非对乔明峰谈不上爱,充其量算是他胎死腹中的初恋。或者说是他了解性向的启蒙老师。两人再度相遇,没有预料的尴尬,仍然跟过去差不多,不冷不热,不远不近的。唯一让叶非不爽的是,乔明峰把自己拐带歪了,他却还是个直的。
其实,他要真是个直的,叶非也不能这么恨他。用恨这个字有点过了,但这爷们做的事,的确是不地道。
那年叶非19岁,刚到警队实习,队里组织旅游,让带家属。叶非是个实习生,本来不想去,而且他妈跟他弟弟去邯郸看他大姨了,别人都带家属去,他自己去觉得没什么意思。乔明峰不知道从哪得到的消息,打电话联系他,非要跟他一块去旅游,叶非还好奇的问他爲什么不陪女朋友,跟他这个老爷们玩有什么意思?
乔明峰当时笑着说:吹了。
乔明峰女友吹了,叶非没什么感觉,因爲他那时正暗恋刑侦支队的二组组长李长莲。李长莲一直带叶非办案,是叶非的老师,那年他36岁。李长莲有个16岁的女儿,就是叶非后来的老婆,庄瑶。
李长莲离过婚,孩子随了母亲的姓氏。
叶非也不知道自己爲什么喜欢李长莲,李长莲除了长了一张英俊的脸,其他方面几乎都是叶非的雷区,邋遢,冲动,脾气暴躁,说话声音还特别大,最可怕的是他睡觉打呼噜。可叶非就是该死的爱他,看到他就开心,跟他在一起就觉得幸福。
只是他从来也没想过要跟李长莲在一起,毕竟李长莲是个正常男人。圈里的人都说,喜欢女人都不能喜欢直男,陷进去就只有死路一条,叶非也一直把这话当成醒世恒言来告诫自己。那时他就想,能一直跟着他破案,就挺好。
不过这个微不足道的愿望很快就被剥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