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玄中魅 尤四姐 3049 字 2个月前

第54章

天终於亮了, 起了点风,把魇都上方的雾气都吹散了。那座像征着威猛和不倒的高楼,从连日的厚霾里挣脱出来, 半圆的, 光滑的顶盖上开了一排纵向的天窗,远远看上去是一线……真不明白, 当初令主为什么会把窗户建成这样。据他所说, 是为了便於观天象……好吧, 都是男人, 谁还不懂咋滴。说到底是为了更形象, 那么明目张胆的一栋巨楼,难怪会引得女妖们趋之若鹜。

魇后嫁进城后,应当是会下令拆掉的。虽然令主效率有点低,但有了模板, 美好的生活近在眼前。到时候女偶多起来,再竖着也不太合适。

璃宽茶和大管家两个蹲在土墙上吞云吐雾, 梵行刹土什么庄稼都长不好,唯独烟叶长得出奇茂盛。这么多年下来,偶人们研究抽的方法, 从煮水到研沫,菸枪也由短变长再变短, 来来回回总在折腾。这烟啊,和山岚比起来,就是雷锋和雷峰塔的区别。他们担负魇都方圆五百由旬内的空气净化, 业余时间也会发展一下别的爱好。烟叶和山岚的形质虽然一样,但口味却是大不一样。自从上回护卫队小队长发现了卷成菸卷点着抽的奥秘之后,璃宽和大管家每天清早都会相约来上两根。枯燥的魇都生活,这是最佳的消遣,也是最美好的时光。

卷着裤腿的璃宽茶仰头看了看,「今天要下雨。」

大管家望向标志性建筑,果然顶盖湿了一半,起伏的曲线,像一幅泼墨山水画。

「雷阵雨。」他笃定地说,「要不要来赌一把?」

璃宽茶摇头,「烟和赌全占了不好,我可是有格调的男人。我就是担心,会不会影响明晚的婚礼。四方宾朋来了不能让人家淋雨,我看回头就让他们把雨棚搭起来吧,有备无患嘛。」

大管家嗯了声,「抽完了这根我就去。」

璃宽转头打量他,他猛吸了两口,瘾儿还不小。细论年纪,大家管从成型到现在,也就七百多年,明明翩翩一少年,面相却比同龄的要老。璃宽有些心疼他,他是真的为魇都操碎了心,这些年来吃苦在前,享福在后,令主穷得底儿掉,答应的薪俸已经拖欠了六百八十年,他还是几百年如一日的兢兢业业,可见是个老实人啊。

「我觉得第一个捏成的女偶应该许配给你。」璃宽说,「你为魇都立下汗马功劳,你是魇都的中流砥柱。」

大管家愣了一下,「这话是主上说的?」

璃宽茶摇摇头,「我说的,主上肯定也认同。你想要媳妇不?」

大管家俊俏的脸上升起了红晕,「媳妇谁不要,看主上和魇后,就觉得爱情很甜蜜。」

「那第一个女偶更该给你了,满城只有你配拥有。」

谁知大管家连连摆手,「不敢不敢,我还是等下批或下下批吧。」

「为啥?」璃宽茶很不解。

大管家不愧是大管家,他的视角绝对具有前瞻性,「你不知道第一个的技术相对不成熟,将来会出现各种问题吗?遥想当初的阿花……」唉,他长长叹了口气。

阿花是令主实验的首位女偶,她的一生是短暂而充满悲情的一生,最后因为不堪忍受其他偶人异样的目光,选择了毁灭。她死的那天刹土飘起了雪,连老天爷都觉得她可怜。

璃宽正想说,那次的失败是令主的盲目自信造成的,这次有魇后从旁协助,就算再不济,性别不会有偏差。他张开嘴,刚嗐了一声,听见墙根底下传来偶人的通禀。垂首看,戍卫手里拎着一团白,背弓得浑圆,像只没毛的刺蝟。

「什么东西?狐狸精勇闯魇都?」

戍卫说不是,「是只解忧兽,闷着头就往哨口上撞,拦都拦不住。」腕子一转,把脑袋给转了过来,「它又不会说话,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二把手看一下,认不认得它。」

璃宽茶从墙头上跳了下来,那种兽,鼻子眉眼都长得差不多,但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它。

「这朏朏不是魇后跟前的吗,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他昂起头四下张望,「魇后进城了?」

戍卫一脸茫然,「没看见,来的只有这东西。」

朏朏修不成人形,也没有驾云的本事,从尔是山到魇都上百里,得靠四条腿跑。仔细看它的小蹄子,几乎都磨破了,什么样的动力,能驱使这懒洋洋的解忧兽连夜跑那么远的路?

璃宽茶觉得不大妙,把它兜进了自己怀里,「你来找令主的?」

朏朏点了点头。

他回头和大管家交换了下眼色,「可令主昨晚上回老家办事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你找他有什么事?」

於是朏朏叽里呱啦连喊带比划,情绪激动得璃宽茶几乎抱不住它。

当然它的表达也是鸡同鸭讲,璃宽和大管家面面相觑,半天也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大管家一头雾水,最后干脆问它,「是不是魇后出了什么事?你别再喊了,点头摇头就行。」

他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朏朏点头,点得很重很重。璃宽茶啊了一声,「完了……」转头狂奔向广场,边跑边喊,「来人,快来人,点二十名精锐,跟我去尔是山。」

慌不择路的当口,咚地一下和人迎面相撞,撞出了满眼金花,「谁谁谁!」他叫骂。

「你魂丢了?」头顶上飘下来一个声音,带着倒吸的凉气,可能是被他撞疼了。

璃宽茶差点哭出来,还好,令主回来了。他大力地比划,「刚才朏朏来报,魇后好像出事了。属下听不懂它的兽语,反正照猜测肯定是这样的……」

令主愣住了,不等璃宽召集人手,一阵风地冲出去,广场上晾晒的衣裳纷纷刮落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出什么意外了?令主感觉心在胸腔里燃烧,只恨自己还不够快,不能抬脚就到尔是山。

他只离开了一晚上而已,临走还在草庐周围设了结界,能出什么事呢?他已经在刹土上待了整整九千年,和老家几乎失去了联系。本以为永生永世不会再回去的,然而一个意生身的临世,却让他不得不重新回到他出生的地方。

无爱便无怖,一切的恐惧以他的爱情为载体,一点一滴生根发芽,乃至把他吞噬。他的族群,是一个与光辉相伴的族群,他们必须耗尽毕生心血扞卫皇权,这是他们的宿命。令主当初被贬进梵行刹土时,想法很简单,族群抛弃他,他就在那里混吃等死逍遥一辈子;如果有一天还会起复他,那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大不了不计前嫌,该辅佐谁就辅佐谁,反正帝王死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那是孑然一身时的想法。

现在他有了未婚妻,有些想法就发生转变了。他根本不愿意浪费时间当人家证道的工具,就想和未婚妻在魇都过没羞没臊的日子,一直到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