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团聚,狂欢夜(1 / 2)

星空倒影 弦歌雅意 3614 字 2个月前

木鼓敲打起激昂的节奏,奔放的篝火也随之起舞,晚风卷起燃着的木炭,飞扬出一道闪亮的烟尘。在这个欢庆的夜晚,这一片广大的丛林之中几乎在一个角落都能够听到欢笑的声音。人们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种族地热情拥抱在一起,用不能完全沟通的语言、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可爱的笑容表达着友好的感情。

这是一次庆祝“兄弟相逢”、“朋友团聚”的大聚会,这个理由对於我们来说或许可笑,但对於圣狐高地的土着居民来说却是件无比神圣和重大的事情。事实证明,他们从远方而来的骨肉血亲们——也就是我们——平息了伦布理神的愤怒,挽救了他们整个种族。这种喜悦和感激的心情无论用多么热烈的方式表达出来,都会显得苍白单薄。

有些部族由於距离遥远或是其他的原因,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他们那里的疫情散播得怎么样。米莉娅将药物调配的方法教给各个部族的人们,委托他们去将药方送到未曾到来的部落手中。经过统计我们才知道,这个以神为号统称“伦布理”族的种族一共有大大小小将近一百个部族,总人口可能超过了二十万(这一点很模糊,因为他们对於超过“万”的计量单位一概用“多得数不清”来代替),是圣狐高地上数量最多、也是最有力的一个种族。除了他们,还有些诸如“葛林”、“查琴克”、“罗里格”等等比较小的人类种族,他们居住得比较遥远,相互之间只是偶尔会有些联系。在这里真正数量巨大的,应该是生活在森林深处的精灵族人们。但这一点很难确定,因为很少有人能够进入到精灵所属的月溪森林深处去验证这一点。

这是我们在遥远的异乡第一次感受到亲切的温暖,好客的主人们几乎将我们全军拖到了他们的营地中,他们实在太热情了,以至於让人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出於安全考虑,弗莱德仍旧留下了一千士兵驻扎在营地东南角的道路上把守道路,让人惊讶的是,红焰主动留了下来。这个豪爽的精灵一向最喜欢那些热闹的场面,而他自己也往往是这些场面中最受人瞩目的一个。可是这一次他居然选择远离这个千载难逢的超大聚会,和一千运气不佳的士兵们一起度过这个冷清的夜晚,甚至连凯尔茜都不去陪伴,这让我们都很奇怪。可不管怎么说,这让我有些欣慰。原本我很担心罗尔会选择留下来组织防卫,一想起依芙利娜那娇美红艳的双颊,我就觉得我最好把罗尔一起带过去。

将近两万士兵瞬间就被超过十几万的土着居民淹没了。那些淳朴的居民们不可能都那么幸运,有机会和他们的救命恩人米莉娅说上几句话。他们把他们所有的感激之情撒向了这些勇敢的士兵们,有时甚至出现了几家人争夺一个士兵到自己家作客、结果撕打起来的场面。那些可怜的年轻人即便面对千军万马也不曾丝毫动摇过,可看到十几个土着居民男男女女先争抢着把自己撂倒在地,接着用力撕扯自己的衣服裤子,然后当着自己的面大打出手,最后胜利者满脸是血地把自己强拖回家,他们还是吓坏了。这一晚之后,许多士兵在私下里都对我说:

“这里居民的待客习俗真是奇怪,邀请客人之前居然还要比武?”

当然,这些小小的骚乱不足以改变整个夜晚的欢乐气氛,在各个部族酋长的安排下,人们团坐在几个大篝火的周围,组成了几个热闹的庆祝场地。而我们则自然地在依芙利娜和艾克丁的陪同下坐在了最大的一个篝火前面。

几个土着妇女把一种陶土烧制的陶碗放在我们面前,然后有人在里面倒上了醇美的酒浆。我几乎是出於本能地拿起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忽然间,一种前所未有的清冽感觉直接刺透了我的喉咙,就像是清晨纯净的空气般浸润着我的呼吸。我从未喝过这种饮料,它和这世上所有已知的酒都完全不同。这显然是一种水果酿造的酒,但我从未在圣狐高地之外的地方品尝过这种美味的水果。

“这种酒不能喝得太急。”依芙利娜悄悄对我说,“就算是最强壮的人也不能多喝。艾克丁叔叔年轻时曾经因为逞能一口气喝了四十几碗,结果一觉睡了整整四天,据说,许多人都以为他当时已经死了,如果不是他醒来得及时,人们可能已经把他火葬了呢。”

出於对酒的了解,我并不怀疑她的话,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东西真的能把我怎么样。

“这酒是什么水果制作的?”这才是我感兴趣的问题。

“这是一种叫做蛇眠果的水果酿造的。那是种奇怪的水果,如果你直接吃它,哪怕只吃一两个,也会立刻睡着,很长时间都醒不过来,就算醒了也会在很长时间里觉得手脚酸软用不上力气。可是把它酿成酒之后,多喝一点反而没有大问题。因为吃了这种果子的人很会像冬天的蛇一样长睡不醒,所以才取了这样的名字。”

听了她的介绍,一直沉默不语的米莉娅立刻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这几天的病症的确极大的损害了她的健康,她现在看上去依旧十分虚弱,只是精神状态非常好。我几乎有些怀疑她的精神好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对制酒的原料表现出那么大的兴趣。

“你说的这种果子,哪里能找到?”米莉娅问。

“这里许多地方都有啊,而且很多,你经常能见到的。比如说……”

我并没有太大兴趣去听两位女士的交谈,更主要的是,这时候,在场地中央已经有人自发地发起了一场摔交比赛,这自然比水果的产地更能吸引一个男人的注意力。现在正站在场地中央的胜利者,是一个光头的土着男子。他身上的肌肉就像是由模具铸造出来的一样,每一块都结实得像石头一样。他刚刚轻松地战胜了一个其他部落的勇士,现在正双手指天,大声向周围的人搦战。

“我来了!”这时候,一个上身,下身穿着重装步兵军裤的士兵站了出来。他看上去三十上下的年纪,看上去虽然不如他要挑战的对手强壮,但的胸口和后背上都布满了伤痕,另有一番男子汉的气概。

“朗斯,如果你给重装步兵团抹黑,就不要再当中队长了,回去干你的小队长去。”在他身后,达克拉非但没有阻止的意思,反而大声为自己的部下加油鼓气。摔交,这本也是粗野奔放的士兵们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之一。而健硕的大块头达克拉正是这项强壮者的游戏最积极的拥护者。

看见上场的是个外族战士,原先的胜利者有些意外,而后变得格外欣喜。他粗犷地大叫着:“太好了,异族兄弟,看看,多强。”大步走上前来。片刻之后,两条壮汉搂抱在了一起。他们相互间猛烈地撞击,就像是两座山在碰撞,迸发出吓人的声响。竭尽全力的两个人都圆睁着双目,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对方撂倒。尽管圣狐高地气候温暖湿润,但冬末春初的夜晚仍有几分寒气,即便是已经习惯上身的主人们有的也在身上披上了一层兽皮或者是毛毯。可正在搏斗中的两个壮汉肯定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寒冷,因为他们都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颗的汗珠从他们的身体上滑落,把他们脚下的泥土都染成了深褐色。

猛然间,那个土着大汉腰间一发力,似乎是想把朗斯举起来。朗斯奋力把身体向后仰,不想让对手得逞。没想到,他的对手远比看上去要狡猾得多,忽然反过来向前一推,用力把朗斯压倒在地上。

人群沸腾了。看到自己的勇士胜过了异族的战士,无论我们的感情多么亲密,那些土着居民都不会掩盖自己的骄傲。而我们的士兵们则有些灰头土脸,为自己同僚的失手感到面上无光。

胜利者把朗斯拉起,用他并不太标准的通用语大声说:“异族兄弟,强壮,很强壮!”朗斯虽然输了,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他喘着粗气拍着那土着战士的肩膀,毫不扭捏地大声承认,“你,厉害,比我强!”看到这两个异族的勇士如此友好,场地间的气氛更热烈了。正如我所猜测的,无论是对於骠悍的土着居民还是对於勇敢的士兵,这种剧烈的搏斗比赛都不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只能让彼此间相互更加了解,也更加敬重。

“让我来试试,看看我们的兄弟到底有多强壮!”朗斯刚走下场,好胜的达克拉就站了起来。他三把两把脱掉上衣,一边用力拍打胸膛,一边大喊着走上前去。我们的战士们立刻欢呼起来,一时间,类似“达克拉中校最强”、“达克拉中校必胜”这样的口号从会场的各个角落传来,一些快嘴的士兵已经开始给土着居民描述达克拉在战场上和摔交场上的英姿了,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曾在达克拉手中吃过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