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哪怕一面也好,他想见一见一墙之隔的新邻居。
天还黑乎乎的,扑面而来的冷气使他直打哆嗦,地面薄薄一层银霜也很滑,但他还是小跑着开门,结果才要迈过门槛,却愕然发现篮子回来了!
他愣了下才低低地呀了声,双眼放光,好像天边的启明星。就见那篮子里的柿子和鸡蛋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毛茸茸的灰兔子。兔子四条腿儿都用草茎绑着,茸毛尖儿上挂了一层霜,正蜷缩着瑟瑟发抖。
孟阳努力伸着脖子跳着脚往隔壁瞧了几眼,见还是黑乎乎一片,也不知对方是早就外出了,还是仍在睡梦中,倒不便贸然打扰。
见灰兔一息尚存,他不由心生怜悯,忙揽在怀中冲回屋内,将草绳解开后又找了些墙根儿底下还没枯萎的青草与它吃。
野兔多么难捉他深有体会,没想到新邻居还是个好猎手呢。只是柿子本就是人家的,鸡蛋在市面上也不过一文钱一枚,可这么一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少说也能卖到三十文……
唉,他又赚便宜了!
本想还人情,谁承想越还越多,这可如何是好?
野兔本就难以饲养,又在外头冻了一夜,饶是孟阳使出浑身解数,还是在午后替它收了尸。
本想在冬日多个伙伴,奈何天公不作美!孟阳呆呆地望着兔子,心下凄凄,强行落了两滴清泪,张口做了一篇《忆兔兄》。
离别,本就是一件伤感的事情。
他重重叹了口气,垂头丧气的去外院取了锨,准备给兔子修建一座小小的坟茔。
天冷土硬难挖,孟阳又是个弱书生,几锨下去就把手心震得生疼泛红,而与此同时,他的视线也渐渐凝固在圆润饱满的兔子身体上,难以挪动。
嗯……好像,还挺肥?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迅速生根发芽疯狂蔓延,他抱着胳膊蹲下来,十分为难地搓了搓手,喃喃自语道:“唉兔兄兔兄,说来你我也有一面之缘,如今你身故,总要安葬才好,可与其深埋地下任其腐朽,倒不如祭了五脏庙,你以为如何?你不做声,我便当你应了吧!”
于是孟阳忽然又快乐起来。
征得兔兄同意之后,他爽快地将铁锨放下,将兔子剥皮洗净,兔皮单独放在一边,准备回头仔细硝制。
秋日正是动物们疯狂进食贴膘的时候,这灰兔生的膘肥体壮,连骨带肉竟剥出来将近两斤重!一身茸毛也是又厚又密,想来若是再得几张一样的,做件兔皮袄子也不错哩!
孟阳都记不得上次正经大块吃肉是什么时候了,这样罕见的佳肴自然要好生烹饪,才不辜负兔兄一番舍生取义!
他将兔肉斩成大块,先焯过水,去掉血沫,再慷慨地加入足量的葱姜蒜八角胡椒等大料炒了个麻辣兔丁。
兔子很肥,肌肉间蒙着一层明显的脂肪,肉块入锅的瞬间,热油疯狂跳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一股迷人的香气!他微微扬起脸,用力吸了一口,骤然生出几分感动:啊,是肉!
出锅之前,麻辣兔丁内加入冻豆腐。豆腐经过冷冻后水分流失,内部形成空洞的蜂窝状,最适合吸收汤汁。
一只兔子连带着下水和冻豆腐炒了满满一个大海碗,孟阳流着口水分成一大一小两碗,将较多的那碗像之前那样送去邻居家门前。
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家后,孟阳就着饽饽吃了个肚儿圆,连汤汁都没放过,一起沾了吃了!
啊,兔兄,小生会永远记得你的!
嗝,真香啊!
第7章 那女子(四)
包括白星自己在内的江湖人大多喜爱夜袭,所以她这几日着实花了大功夫观察夜幕下的桃花镇。
然后她注意到一个细节:
民间百姓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街口的馄饨摊子却总要等到很晚才收摊。
前天她回来时整座镇子都陷入沉睡,偏那边才伴着一点“吱呀吱呀”的扁担声渐行渐远。而昨晚她又在镇上最高的两层酒楼房顶上趴了半宿,一双异色瞳在黑夜中灼灼发亮,发现街口馄饨摊的油灯光亮也是一直熬到差不多时候才熄灭。
这很不对劲。
他在空无一人的街口等什么?
或者说,等谁?
今天是白星来桃花镇的第三天,她决定将这个疑惑解开。
刚一转过中大街,她又远远看见了街口/交汇处那点浓重夜色下微微晃动的油火。晚风已经有了点力气,将它吹得瑟瑟发抖,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与无边无际的黑暗相比,那点油火实在微弱得不像话,可每次被吹得东倒西歪之后,它又会以惊人的毅力挣扎着重新站起,仿佛有什么使它不能就此熄灭的执念一般。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摊子,一张四脚矮方桌,四只马扎,摊上半个客人都没有。
那卖馄饨的老汉显然也知道肯定没有买卖了,所以干脆熄灭炉火,只将自己竭力缩成一团,抄着手在寒风中瑟缩。
一个摊子,一位老人,一点灯火,无处不透出一种苦苦挣扎的执着。
为什么?
白星微微拧起眉头,不明白他为何还不离去。
前两日她曾远远暗中观察过,确定此人呼吸紊乱、脚步虚浮沉重,显然不会功夫,应该不是江湖上的仇家特意来这里埋伏自己的:毕竟她也才来到桃花镇三日而已,应当未曾暴露行踪。
可为什么?
这对普通人而言已经十分冷酷的夜晚,老汉为何非要在无人的馄饨摊前坚守?
而且前两天她记得很清楚,老汉离去时身边还有一个小孩儿,可现在却没有。
那孩子去哪儿了?
正百思不得其解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踏踏的脚步声,白星不必转身就能分辨出来人是个孩子,正是前两日她听见过的脚步声。
是个约莫八岁上下的小姑娘,穿一身破旧的花棉袄,脑袋上扣着旧棉帽,不断有白色的水汽从口鼻蹿出,然后飞快地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