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原主和费毓当年早就在一起过?
两人是旧情人?
那个时候原主应该才18岁?或者19岁?
所以是做兼职认识的费毓?
其实少年人爱慕比自己高大英俊成熟的人是很正常的,所以原主喜欢过费毓?
就在郑之南一条条摆出各种可能和推测的时候,费毓说:“那天我喝得很醉,帮你教训了那帮人后,你扶我回房间,就一直没有出来,后来因为我醒来有事情要飞去国外处理,就没有想过原来我们做了,再后来,我去会所,你已经不在那里做兼职了,我想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虽然三年多了,我因为喝酒不记得,你那天是清醒的,真的一丝一毫都不记得吗?”
费毓说完就看到郑之南露出了隐忍的神情,那里面有悲伤,有不安,还有无措。
正在飙演技的郑之南内心震荡,他怎么都没想到原主之前那么大胆,竟然是他主动的,趁费毓醉酒的时候与他发生了亲密行为。
等等——
不对劲。
事情有些不对劲。
发生关系。
身边有个像费毓的小孩。
分开后从未主动去和费毓联系。
既然原主早就和费毓有联系,身边有个像费毓的小孩绝对不是巧合,不是作者随便写的剧情,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地方是被他忽略的。
什么地方?
郑之南第一次有了崩溃的感觉,这种崩溃是指无法掌控全局的崩溃。
肚子上有疤,亲子鉴定显示孩子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