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野兽,ye,我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伊巴卡边跑边咆哮,让自己的斗志迅速高涨起来,马刺队一于人多少有些满头雾水,伊巴卡的英文太烂了,他们听不太懂。
比卢普斯和芬利面对面站在了一起,他微微一笑举起右手,手指变换着动作,勇士球员互相掩护奔跑,而比卢普斯弯腰加速,利用速度强吃芬利,其实这动作的真实含义是,我要单打了。
芬利经验老道,他虽然速度不行,可是当比卢普斯弯腰迈脚的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对方的落脚之处,立马后退堵住了对方的去路,其预判能力极其出色。
虽然职业生涯一直以进攻为名片,但芬利的防守其实很有一套,他的单防能力一般,可是因为很少尝试冒险的抢断,总是带着无功无过的心态,这让他很少出现失误,这种人是比卢普斯最不愿意遇到的,他喜欢用聪明的脑瓜子给对方设置点陷阱,但芬利这种人从不上当。
芬利毕竟年纪大了,比卢普斯见他堵住了自己的去路,立马扭腰横拉脚步,拉开之后继续加速,再次迈出两步之后他侧对芬利猛然来了个变向,左手的球交给右手,提胯迈脚,大踏步的向内线冲去。
这下子芬利着急了,比卢普斯狡猾一笑,立马转身,两人错身而过,比卢普斯就贴着他突破后三步上篮跳了起来,邓肯从侧翼堵上来封盖他,比卢普斯挥手传球给了埋伏在三分线外的希尔,希尔拿到球调整姿势,快速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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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尼尔森不用希尔,不是他不行,而是让他保持身体健康,这就叫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勇士的进攻让马刺大吃一惊,他们料到比卢普斯的单打会转化为传球,可是预料的是他会传球张伯伦,邦纳和补防后的邓肯依然是在关注张伯伦的,结果后者连球都没有摸到。
帕克的运球永远都是那么灵巧,他在过半场线之前速度很慢,可是一旦到达前场,速度立马提升,就像一台轰然发动的小跑车,灵活的左冲右突,手里皮球随他跳动,以他的速度、灵活性和技术,过掉对手不困难。
遗憾的是,今天防守他的艾弗森速度更快更灵活技术更好。
帕克连续几次突破都被挡住,芬利上来掩护,艾弗森后退布防,帕克却立马传球给了左翼四十五度角上的邓肯。
石佛拿到球转过身,面前是虎视眈眈的张伯伦,他侧身大步迈出,肩膀顶撞着张伯伦,就好像攻城机一样向前撞,而邦纳则从禁区跑出来要挡住张伯伦,后者立马后退半步,邓肯抓住这机会俯身迈进禁区,收起球举过头顶,双膝降落作势出手。
“这是假动作”张伯伦立马判断了出来,他认定这家伙是在虚晃一枪,就卡上去后不起跳,他的猜测没错,邓肯没有真正出手,但他的假动作不是为了自己进攻,而是为了传球。
球从禁区一直飞出三分线,刚才跑出去的邦纳和鲍文形成错位防守,跟着邦纳的伊巴卡被鲍文挡住,希尔和邦纳站到了一起。
接到球,邦纳就上演他最擅长的三分远投。
这家伙投三分的时候,身躯弓成一团,好像一把拉开的弯弓,出球点也并不在头上,而是在额头前,此外出球速率非常快,弧线平,就像射箭一样,邦纳瞄准之后开弓怒射,手抖球落,三分命中
这是马刺常用的一个战术,邓肯在低位强攻,利用他的强大牵制力给队友创造机会,这种机会就包括邦纳的u三分机会。但同很多大个射手一样,邦纳的空位机会往往来源于队友吸引包夹后的传球或者是全队的战术,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出众的空跑和反跑能力,也没什么强投能力,因此一旦全队战术打不出来,邦纳就往往会哑火。
可是一旦打开,邦纳的威胁是很大的。
比卢普斯再度以速度突破,这次马刺及时换防帕克跟上了他,见此比卢普斯立马传球给了艾弗森。
艾弗森这个赛季一直处于亢奋之中,他清楚的明白,这是他以核心夺冠的最有希望的一个赛季,赛季结束他的合同就结束,勇士不可能再给他一份千万以上的大合同,只会和他协商养老合同,因为韦斯特这个赛季也是合同到期。
所以,他希望在这一个赛季的季后赛里,给自己留下一个清晰的烙印。
总决赛,我艾弗森,曾经以王者姿态来过,看到过,征服过
拿到球艾弗森拔脚就冲,速度飒飒如流星闪电,快的令人反应不过来。他就是用纯粹的速度向里推进,只要有缝隙就别想拦住他,马刺的防守不可谓不严谨,可是在他这样的速度冲击下,防线支离破碎,艾弗森冲进去之后面对起跳封盖的邓肯坚定出手抛投。
命中
6b勇士开场命中率很可观。
随后马刺立马还了回来,这不愧是一支韧性极强的球队,帕克拿到球到了前场就传给了邓肯,后者单打张伯伦几步之后感觉机会不好,就传给了鲍文,鲍文俯身突破,希尔顶了上去,他持球带希尔从左翼杀入,却不为进攻篮圈,而是挡住了伊巴卡,传球给了邦纳。
邦纳除了投三分,还有一个能力就是突破,毕竟⊥曼巴,的绰号不是白叫的,伊巴卡被挡住后他立马抓住这机会,两步跑出去快速出手,张伯伦的封盖来的更快,大手铺天盖地劈了上来,邦纳临时提高了出手位置,球弹了出来
邓肯一把抓下了篮板球,腾空舞臂如铁匠挥锤,将球砸进了篮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