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派出的谈判团队在1日金山za酒店订了一个小会议室,这家酒店在国外尤其是亚洲声名不显,事实上是美国最高档的酒店,档次还要超过同为五星级的希尔顿酒店,其中的总统套房,每晚的住宿价超过一万美金。
时间订在晚上七点钟,薇妮和张伯伦是六点五十赶到的,他们到达的时候,阿迪达斯的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进‘门’之后双方简单的寒暄了一下,随即就切入主题,阿迪达斯给张伯伦进行了报价,价格是代言费五年两千万美金,每季度推出一款签名战靴。
得到这个报价,张伯伦有些不满意,薇妮则直接被‘激’怒了,她‘阴’沉着脸将合同拍在桌子上,冷笑着问道:“这就是你们展示出来的诚意?五年两千万,你们是在开玩笑吗?”
张伯伦是早有准备,在nba的球鞋代言游戏规则中,“大个子不卖鞋”早已是金科‘玉’律,所有球鞋合同中最寒酸的往往是内线巨星,举一个最着名的例子,那就是卡尔一马龙,他几乎没有获得过像样的球鞋合同,并且职业生涯大多数时间只能穿一些二三流的不知名球鞋。最寒酸的是,他甚至一度不得不自己掏钱买鞋穿。
而悲哀的是,这种境遇不光被马龙碰上,罗宾逊、奥拉朱旺、莫宁、穆托姆博这些顶级内线,他们都没有拿过球鞋代言的大合同,唯一一个例外的是奥尼尔,那是因为他的耍宝能力,这才拿到一份大合同。
在生涯早期,马龙主要穿老牌球鞋匡威,尽管由于乔丹领衔的耐克正在冲击篮球鞋市场,那时候的匡威在nba的影响力正由盛转衰,但他们还是不肯相信马龙的影响力,只是随手给了马龙一双球鞋和一份聊胜于无的赞助费。而当马龙渐渐坐稳西部第一前锋宝座、希望匡威能增加代言经费时,匡威不经思索便宣布与马龙解约。
在与匡威分手后,马龙迟迟难以找到新的球鞋合同,最终只能接受一个小众品牌拉盖尔的合同。拉盖尔的老板是鼎鼎大名的迈克尔一杰克逊,它于1979年创立,基本上以休闲和塑身为主。而在90年代初当他们进军nba时,他们仅用每年15万的价码就搞定了马龙和另一位超级内线奥拉朱旺。
随着拉盖尔在90年代中期退出nba市场,无鞋可穿的马龙一度只能自己出钱买鞋。堂堂的nba第一大前锋居然需要自己出钱买鞋?这自然成了一时间的笑话。羞愤之余的马龙在1996年想出了“妙计。”他伙同几个朋友出资收购了一家名为apex的破产球鞋制造商,就此开始为自己代言
因为不爽自己要‘花’钱买鞋,所以干脆砸钱办厂给自己造鞋?这无疑是一桩因小失大的不划算买卖。结果,没过两年,马龙就放弃了apex。此后在2000年他正式与前品牌赞助商匡威重新签约,每年代言费只有不到三十万,而同期刚崭‘露’头角的麦蒂的代言费就是他的20倍,而且每年代言费还在递增。
大个子代理球鞋向来无优势,即使是姚明都没有改变这个规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横扫了整个商界的中国长城也是球鞋战争的失意者。2003年当其面临与ke续约时,ke一度只肯提供一份4年160万美金的超低新约,而当年姚明在cba时曾与ke签下4年20万美金的合约,ke认为新合约翻了8倍已然足够优渥。可是就在同一时期,ke却为勒布朗提供了一份7年9000万的‘肥’约
姚明向来低调谦逊,当时在他看来拿一份年薪四十万的代言费也可以,可是当他得知了耐克给勒布朗、安东尼等新秀的天价合同后,立马被‘激’怒了。从那之后姚明与耐克彻底分手,并且反目成仇,最终与锐步合作,而合同是七年五千万,连小皇帝合同的一半都没有。
从实力来说,姚明自然比不上小皇帝勒布朗,可是从商业价值来说,足以引领亚洲走向的姚明绝对能甩出小皇帝一座太平洋。
张伯伦在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那就是可能只会拿到一份底薪合同,可是阿迪达斯这样还是太过分,给他的合同也太底薪了。
当然阿迪达斯也有资格这么做,首先他们的主要市场是足球,nba只是他们的第二市场,不怎么重视。再者说在nba他们也有了足够强悍的代言人,那就是号称阿迪五虎将的麦迪、加内特、邓肯、比卢普斯和阿里纳斯。
薇妮和阿迪达斯方面据理力争,但是后者毫不退步,他们拒绝接受薇妮提出的合同——最少要匹配耐克给小皇帝勒布朗的合同,也就是七年九千万。在阿迪看来,这是一份不可能的天价合同,即使加内特或者邓肯这两员已经在nba扬名的超级内线,都拿不到这样的合同。
既然谈不拢那就不用再谈了,阿迪达斯方面希望薇妮降低要求,他们很看好张伯伦,这家伙彪悍的球风实在是饱受市场好评,不过薇妮不愿意低价销售张伯伦,于是这桩谈判就不了了之。
薇妮先后邀请了阿迪达斯和锐步,这场谈判结束,第二场谈判又开始了。
相对于阿迪达斯,锐步对张伯伦可谓是势在必得,前者虽然很看好张伯伦的潜力和市场统治力,可是后者的形象和它们的市场文化不太一致,阿迪达斯的标注是绅士与优雅,即使是暴力,也是优雅的暴力。
而张伯伦呢?桀骜,叛逆,嚣张,强悍,勇猛,毁灭力十足。这一切,却又正是锐步的文化追求,它们旗下最大球星阿伦艾弗森,就是代表了这一切,并且还为它们卖出了无数球鞋。
在锐步看来,张伯伦就是第二个,而且还是个拥有亚洲市场的大号。。
薇妮也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