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保大(1000月票加更)(1 / 2)

汉阙 七月新番 2001 字 2天前

瑶光曾听来过龟兹城的人说起,龟兹城有三重,王宫壮丽,饰以朗轩金玉,焕若神居。

如今亲自来看过后,便发现,冠绝西域的三重大城是真的,尤其是与乌孙相比。

她们乌孙乃是游牧行国,没什么高大的建筑,纵然有热海边的夏都赤谷城,但那只是“穹庐为室兮旃为墙”。城里唯一高点的建筑,不过是座二层楼的小院落。

这还是比母亲解忧更早嫁到乌孙的细君公主,让汉人工匠修建的,刘细君不喜欢乌孙迁徙的生活,就待在热海边,一年与猎骄靡相会数次。

在细君公主郁郁而终后几年,那个院落就成了解忧公主的居所。

解忧与细君虽然都来自大汉,皆是刘氏宗室,但作风截然不同。解忧积极学习乌孙的语言,参与他们的夏冬转场迁徙,吃乌孙的食物,酿出的马奶酒连乌孙人都叫绝。

不过赤谷城中的院落,依然是瑶光她们兄妹姊弟几人的家,每当在此安定生活时,母亲就要铺开沙子,纤细的手持着木棍,在上面写下一个个汉字,教她们识字。

“要记住,你们不仅是乌孙人,也是汉人,身上,可是流着高皇帝的血脉!”

而当迁徙到昭苏草原的冬场时,更多接受的,便是乌孙式的骑马狩猎:在乌孙,女人也没资格柔媚,得用刚强的外表将自己包裹起来,你才能不任人鱼肉。

瑶光身体里流的血,一半是汉,一半是乌孙,至于她的内心,还是偏爱大汉更多些,母亲口中那恍如天宫的长安,让她憧憬不已。

所以,比起远方的梦幻之城,龟兹反倒对瑶光没什么吸引力。

所谓的王宫壮丽?不过是院落比民居宽敞了些,更多了几个苑圃和葡萄园。装饰朗轩金玉?在身上挂满金子的乌孙公主眼里也不值一提。焕若神居?更是可笑,只不过是龟兹王族喜欢将自己当做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罢了。

倒是在进入龟兹王宫殿堂之前,她停下了脚步。

这儿的苑囿里,真的养了许多只绿孔雀,它们展开的屏风,真像极了龟兹王子那垂在身后,修长而华而不实的头发。

和乌孙不同,龟兹的王族是养尊处优的,他们的祖先,据说能驯服龙池的恶龙,让其化作骏马,征服了天山南麓的诸多部落,建立了龟兹,所以龟兹以龙马为旗帜。

龟兹,也有塞种游牧的祖先啊,但传承几百年后,他们显然丢了这勇武的习惯。

看龟兹王子那及腰的长发,每日要细细用玉梳梳理,用香粉扑过,别说上马驰骋,连行走都要人帮忙捧着?这不过是为了显示王族不必作战、种田,与龟兹的兵民区别开来的手段罢了。

“公主在想何事?”

这时候,俊朗的龟兹王子绛宾似乎察觉到了瑶光的目光,还以为公主在偷偷看自己呢,顿时大喜,让译者代自己询问。

“无他。”瑶光公主只指着那群孔雀:“吾弟就想看看这些孔雀。”

“只可惜万年王子久行不适,不能入宫,可要烹煮几只给他送去?”

忘了说,这些孔雀不单纯是观赏用,也被龟兹人当成鸡养肥杀了吃肉,羽毛则插到发冠上。

身体不适,这是瑶光将弟弟留在馆舍的理由,可实际上,却是多了个心眼。

虽然她坚持要完成昆弥交予的使命,拜访龟兹,但汉使任弘的话,还是对瑶光产生了一些影响。

“汉使不欲入龟兹,真的只是因为匈奴么?”

这时候,绛宾又滔滔不绝地开口了,译者为其翻译:

“王子说,若是可以,乌孙使团不如在龟兹多待一时时日,让万年王子康复再走。”

译者露出了笑:“王子还说,当然,若是瑶光公主能长久住下来,就更好了,他一定会带着公主,去看看大小龙池!”

龟兹王子这话已经说过不止一回了,和中原不同,西域人从不掩饰自己的爱慕,若非语言不通不太方便的话,他恐怕已经对瑶光表白无数次了。

瑶光却置若罔闻,淡淡地说道:“吾弟姓刘,身上不仅流着大汉高皇帝的血,还流着猎骄靡昆弥的狼血,他没那么娇生惯养。”

“对了。”

瑶光目光扫视四周:“王子说,汉使任谒者已先行入宫,为何迟迟不见人影?”

龟兹王子有些吞吞吐吐,瑶光却转过身,看向隔着两重城墙的外城,颦起了眉,怀疑更深了。

那是喧哗,吵闹,纷乱,甚至还隐隐有人马嘶鸣之声。

“出了何事?”

外头亦有人匆匆进来,在绛宾耳边低声细语,绛宾面色微变。

最后由译长给出的答案是:“外城出了几个盗贼,右都尉正带人抓捕。”

瑶光为这谎言感到可笑:“几个毛贼,就能让号称西域第一大城的龟兹乱这么久?”

她意味深长地说道:“看来龟兹,远不像绛宾王子说的那般安全,我放心不下吾弟,还是亲自去看看罢。”

但当瑶光转身时,一直跟在她们身后的龟兹左大将却拦住了回去的路。

“乌孙公主,龟兹王正在等你!”

一阵呵斥,是瑶光身边的两名乌孙女战士拔出了剑!

以二对上数十,但乌孙女战士浑然不惧,用红色染料涂过的眼眶里,满是战意。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只有龟兹王子被龟兹译长远远拉开,伸长了脖子劝和。

“还望公主,勿要让吾等为难!”

瑶光公主看着紧紧关闭的内城大门,以及守卫在那的上百人,又瞥了眼龟兹西北角的天空,依然是一片如青金石染过的蓝,没有任何烟火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