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辰垂下眼睑,将一切情绪收敛起来。结束早餐后,他唤来仆人,拿了点纸笔写了几封信,要求他们一定要送达。
……
“呕——”
一下车,路易斯就闻到空气中积郁的血腥味,和他一起到达的同事约翰已经看到了尸体的模样,胃里一阵翻滚,扶着车门开始干呕,差点连昨天吃的早餐都要吐出来了。
路易斯看到尸体时,脸色也变得惨白。他任警察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被刺成这样的尸体,犯人就像是没有人性一般。整个现场遍布鲜血,法医调查结果显示,女子被人刺了三十九刀,其中有好几刀都刺中了喉咙。
约翰吐完后也走到路易斯身边,看着女尸惊疑道:“这是仇杀吧?”
“有可能。”路易斯强忍着腹中的恶心,摸了摸女子的喉咙,“刀口很深,如果不是仇杀,一般不会下这么重的手。”
“嗯。”约翰点头赞同道,“也有可能凶手是个醉汉,或者神志不清。”他比了比女尸身上的伤口位置,杂乱无章,没有准头,似乎犯人只是胡乱刺了一通。
“医生来鉴定过了吗?”路易斯问早已在现场警戒的一位警员。
“早就来过了。是贝玛丽医院的威廉姆斯小姐,就是经常和您外出的那位。”警员答道。在现在这个时间段,路易斯和伊莎贝尔早就见过数面,并且隐隐产生了情愫,整个苏格兰场都知道他们有暧昧,所以警员也乐得开两人的玩笑。
果不其然,路易斯脸色微红,似乎想起了伊莎贝尔,神色微微柔和了些:“检查报告那给我看看。”
警员立刻把那美女法医的报告交给他,然后搓了搓手,心里感叹了声,不愧是子爵的儿子,就算和他们同级,也有美女陪伴着。
警员在心猿意马,路易斯看报告看得倒很认真。看完后,他把报告收起,开始在现场附近寻找线索和可能的证人。
根据伊莎贝尔的报告,这场凶杀可能是一场突发的案件。犯人的杀人手法看上去相当残暴,同时也有点慌张,不然就不会把死者刺的满身伤了。
既然不是预谋已久的,那附近一定有他杀人时留下的线索。
他叫来警员把这附近的居民一个个盘问过去,寻找着所谓的线索。
……
做完伪装后,白逸拎着医药箱回到医院,在那里遇到了一个美丽的金发女子。
罗伯特和伊莎贝尔一样,都是贝玛丽医院的医师。只不过罗伯特是专属于罗森子爵家的私人医生,而伊莎贝尔更多服务于贵族妇人小姐们。
毕竟像伊莎贝尔这样一位年轻又温柔、技术还相当高超的女性医师,很难找到了。
“你去了白教堂?”白逸脱下外出用的西装,换上医用白袍,才稍微透露出医生的气质。他本就长得足够俊朗,穿着西装时像极了一位绅士,用安辰的话来说,人模狗样的。
“是啊。主任本来想让你去的,可是你去子爵家了,只能让我顶替上。”伊莎贝尔点头道。贝玛丽医院的大部分医师都是在学校里学习成长起来的,只有她和罗伯特没有上学,由家庭老师教养的,因此主任把他们两人分到了一个诊室。
其实原剧情中,也是伊莎贝尔顶替罗伯特的工作。罗伯特在前一天也跑到城区里享受了一番假日的盛况,并且在自己常去的酒吧里大喝特喝,因此直到主任找到他时,他还沉陷在宿醉的头痛中,没办法为苏格兰场工作。
说起这个罗伯特,贝玛丽医院的医师们都觉得可惜。他虽然没上过学,可是学识渊博,不输给任何一个医师,而且长相英俊帅气、谈吐绅士得体,又不和其他医师一样喜欢找女人玩,很能引起女性的爱慕。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染上了酗酒的坏毛病,而且经常控制不住自己,一喝就是一整夜。
作为一个医师,居然整夜整夜地宿醉,这实在是医师的大忌。喝酒一旦过头,就容易手抖,注意力不集中,万一这时候子爵家发生点什么事,他该怎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