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悠闲地品茶,作为再干净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长留王颇有风度地来陪夜审。只要他在场,这次不管审出什么结果,是否牵扯到前朝余孽,别人也说不得二话。
“吴邕和吴于氏既然已经走了,我也没什么好继续藏着掖着的。吴尚清是我杀的。吴家几次三番追杀我母子俩,好不容易逃到沁园落下脚,本想着这是长留王的地界,其他人会有所忌惮而不会找上门来,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却死了,她是为我们而死的。我如何还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园那个管事的很喜欢买漱玉斋的画本,不但买,闲来还喜欢跟人讨论画本中的事,听过一次我就知道这本画本映射的是什么。
为了求证,当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称是杜秋娘在多宝阁定的玉簪,送过来看她是否满意。其实那玉簪是一对,杜秋娘悄悄将我母子带入城时我便留给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会知道是我,一定会见我,但是,玉簪送进去,得到的话却是她不喜欢,叫我回去别再来了。当时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离开时,亲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吴府,我便跟了一路,谁曾想连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吴尚清,这个禽兽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从偏门离开了吴府,去望月湖与另两人喝酒到戌时,直到凌波仙出现,那两人离开。
我也打算离开,却在回沁园的路上发现一辆隐藏在僻静处的马车。当时望月湖只有吴尚清一个人,这辆马车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马车里偷袭他,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畜生竟然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绑了个乞丐,欲诈死。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跟他们硬碰硬,听到那两人的对话,更想将这个畜生杀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阶女流,单凭一己之力,显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当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过是吴尚清请来的杂耍艺人,可以制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骗过了那两个书呆子。起初我也以为是凌波仙,但等那两人一走,吴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发走了。我便是乘着这个机会堵住了她,怕被她认出,我还刻意蒙了面,这就是当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岚将那巾帕呈上,继续说道:“换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后,找到吴尚清,在他错愕之际杀了他。”
“吴尚清且罢了,你一个弱质女流,又不会武功,如何制得住那两名家仆?”
“我当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里生活,难免会碰到野猪这些东西,我便是用对付野猪的药粉对付的他们。”
“野猪?呵呵,你倒是聪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么能偷活这十年?听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应该也很想杀了我吧?”李心岚抬头直视上位,竟然一点不惧怕。
“本王不会以司隶校尉的身份制造一起冤狱。既然你承认杀了吴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让他一夜尸身化白骨?”
李心岚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传说。”
“什么传说?”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缠身之人,掉进望月湖却会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轮回,否则,我又何苦大费周章将他扔湖里,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岚,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虚?”
“罪妇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试试。”
死罪都敢认,要再撬开嘴,那便难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带来对质,毫无出入。
刘煜看了一眼旁边的宋轶,宋轶也正好朝他看过来,两人不约而同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某种质疑。
“既然如此,那个杂耍艺人的容貌你可还记得?”
李心岚点点头。
这画画的事情,宋轶当仁不让。
画纸铺开,宋轶根据李心岚的描述一笔笔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为只是描述,言语间难免有诸多出入,这副画直废了十余张纸一个多时辰才画好。
终于搁笔,宋轶不得不叹道:“这相貌可真普通。”
赵重阳将画像给李心岚确认后,奉到刘煜案前,曹沫也自认为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但看到这幅画像,不得不感慨,“简直是活了。”
这不单是一张脸,还有姿态□□气质,一览无遗,要凭这样的画像找人,可比司隶台的专门画师画出来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担心一幅画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这种麻烦事。
刘煜面上虽不表,但眼中不经意泄露出来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将李心岚收押。
下狱前,李心岚道:“我已经伏法认罪,豫王何必再劳师动众找人?”
“本王说过,不会制造一起冤案。”
宋轶与长留王一同走出司隶台,不由得叹道:“这幅画像实在太普通了。”
长留王十分理解她的审美本色,“这世间终归普通人多些。”
宋轶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李心岚眼力不错,在深夜,在决定行凶时,心情难免会有些波动的,可即便如此她还能将如此平凡的一张脸记得如此清楚,着实不易啊。”
“有些人脸盲,但也有些人对人能过目不忘。”
这倒是在理的。
找到画中人不难,一个杂耍的戏班子而已,以小徒隶的嗅觉,不过一天时间,便将人带了回来,再对质,毫无破绽。收钱演出凌波仙的戏码,离开时随手将这身行头又卖了几个钱,虽然她不能确定当日买她衣服的是否李心岚,但是,那巾帕她却是认得的,因为巾帕上有一朵兰花绣纹,这是李心岚随身携带之物,也因为如此,她再也不敢用那绣着兰花的巾帕,怕的便是某一天东窗事发,而将“凌波仙”蒙面的巾帕拿来随身用,因为“凌波仙”所用巾帕没有任何标志,是随处可见的素绢。
案件似乎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李心岚像是松了一口气,俯身磕头,“能有吴家人陪葬,我死得值了。只是我还有一件事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