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把火,当即燎原燃烧。
李玉喘气:“你的脚、脚……”
雁莳漫不经心:“别管它,你不碰我就没事。”
李玉:“将士都在……”
雁莳:“亲一亲嘛。”
亲一亲,就想抱一抱,抱一抱,就想滚一滚。反正庄稼杆子长,满地绿意浓郁,将士们苦哈哈地趴在地上越走越远。天黑了,他们仍然等不来女将军的命令。他们站起来,冲着空气吼了几嗓子,回应他们的只有寂寥的鹧鸪声。
众人惊怒:“艹!雁将军该不会丢下我们自己走了吧?”
“她这就把我们忘了?!”
晚膳在召唤将士们,到处找不到雁莳。众人一思量,决定吃饭最重要,纷纷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田埂。临去前,他们眼尖地看到跟随陛下的中常侍如木头杆子般立在田间当标杆,他们瞅了好几眼,中常侍高贵冷傲,不予理会。
众将士:“……”
有病哦。
而等人稀稀拉拉走了光,中常侍赶紧呼唤陛下。草丛被扒开,李玉走了出来,怀里抱着笑盈盈的散着发的雁将军。中常侍呆若木鸡,窝在天子臂弯间的女将军热情洋溢地跟中常侍打了声招呼:“好久不见哇!”
李玉淡着脸:“走吧。”
他吩咐中常侍:“挑小路,别被人撞上了。”
但是当真,怕什么,来什么。
李玉抱着雁莳,一路往行宫去。洛阳大宫未建,只有以前避暑时的行宫。一路偷偷回宫,李玉想着这会儿应该没人。怪就怪在如今正值国之危难时机,行宫中伺候的侍从并不多。中常侍提着灯笼小步在前,李玉抱着雁莳跟在后。
啪。
门脆响后,打开。
中常侍转身,呆住了。
李玉抱着女郎跨入门槛,与满屋子目瞪口呆的臣子们对上眼。大臣们殚精竭虑,晚上也不休息,来宫中跟陛下商量政务。陛下勤政爱民的印象深入人心,哪怕李玉不在宫中,臣子们也边吃饭边等人,觉陛下很快就会回来。
万万没想到,陛下回来是回来了,却抱着雁将军一起回来。
众臣:“……”
李玉和雁莳:“……”
大家一起跟着石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我雁哥哥和玉哥哥太好玩了~~最喜欢雁哥哥这种勾勾搭搭的风格了~~哈哈,明天继续二明和皎皎那边~
☆、第109章 1.1.1
天子抱着雁将军走进灯火通亮中,众人一起沉默。长火在暗夜中明亮温润, 黄门们提着灯弯腰, 看着脚下灯烛光芒中的一排排人影。到底是李玉最冷静, 在怀里雁莳觉得自己溺水般快要死了时,在群臣用一言难尽的诡异眼神看着他二人时, 李玉淡声:“雁将军受了重伤,朕与她多年的君臣情谊做不得假,是以朕才抱她回来, 诸卿莫误会了朕拳拳爱臣之心。”
李玉话落,众人的目光一起去望雁莳赤着的脚了。女郎的脚当然不应该给一群男郎看,但雁莳既然在朝为官, 女郎的忌讳她自然没有。所有人都意味深长地去看雁莳的脚:褪了鞋袜, 脚板通红,血肉淋漓可怖,几个水泡几乎生了脓。这样一双脚,不能穿鞋袜, 不能走路, 也实属正常。
但丞相有话说:“雁将军伤得是脚吧?陛下可以背着嘛……何必、何必……”何必采用如此暧.昧的横抱姿势!打个比方,两个哥们,一个受伤了,另一个肯定不会把前一个当女子般抱在怀里走一路吧?
李玉淡然道:“非脚, 乃胸。雁将军的胸受伤比脚更重。”
他瞥一眼怀里的雁莳。
雁莳立刻双手搂胸,头蓦地一歪,靠在青年肩上。她开始呻.吟:“嗳, 我受了重伤,咳咳……胸闷、难受、恶心……”
雁莳已经超水平发挥了,但丞相看她的眼神,依然古怪得很。雁莳小将军在众臣面前,一直是一个活力四射的俊俏少年郎形象,她俊俏是真俊俏,在街上飞个眼,两街的娘子们都要为她痴狂;然她扮演虚弱的人,唇红齿白,笑痕在颊,无论如何都不虚弱啊。
不过陛下既说她胸受伤,不能背,那……就当她是真的胸受伤了吧。
群臣们,半信半疑。他们的陛下表面功夫做的太好,太不露情绪,一晚上讨论政务时,几次臣子有心把话题扯向雁将军,都被李玉悄无声息地把话题再扯了回来。李玉一晚上拉着群臣们绕了洛阳一大圈,从洛阳的春耕,展望到长安的秋收。众臣被李玉鼓励,被激起斗智,个个热泪盈眶跟陛下表示要肝脑涂地,要重回长安。
时至午夜,众臣头晕晕、互相搀扶着出了行宫,已经忘记了跟陛下讨论雁将军的事情。当然,到了第二日,他们再见到雁莳,就重新想了起来,开始变得激动兴奋。
洛女刚去世!没关系,雁将军不也是女的么!
陛下没子嗣!没关系,雁将军她是女的哇!
往年给天子挑选女人,自有宗正的人千辛万苦,从全国的良家女郎中挑来选去,势必要把全天下最好的女郎送去陛下床上。陛下的女人人选乃重中之重,皇后人选更是重要。雁莳无论哪一条,都过不去。但是现在国难时机,陛下的无子嗣已经快逼疯对大魏忠心耿耿的一批老臣了——这时候不说是雁莳了,随便一个女人,只要陛下感兴趣,他们都得咬着牙,把这个女人往陛下床上送啊!
李玉的猜测落了实,满朝文武确实积极地把雁莳往他床上拐。
李玉为人肃冷乖僻,不苟言笑,群臣不拿他开玩笑,便一天三趟地去说服雁莳。以丞相为代表的一帮老臣言辞激烈,指着雁莳鼻子,恨不得说她不爬陛下的床,她枉为人臣!她既是人臣,就要为君分忧。而今君忧在何处?自然是女人和孩子了!
雁莳气死了。
她在军营中练兵,还被臣子们追到地方。雁莳怒拍木案:“我是那么随便的人么?你们为了陛下的子嗣,就要牺牲我么?”
丞相道:“这怎是牺牲?我们陛下才华横溢,年轻稳重,你能上位,就偷着乐吧。赶紧趁陛下还有兴趣,我们趁热打铁,全了这桩事。你又有什么好亏的?”丞相上下打量雁莳,看女郎高挑瘦削,高束长发,一身护腕护膝,抱臂看人的架势,当的是英姿飒爽。只是这英姿飒爽,太不合女儿家的风韵了。丞相嫌弃了雁莳一番,勉强道:“虽然你毛病多多,在女郎中也不出众,身材也不行,女红肯定更不行……但你好歹也出身名门雁家,好歹与我等有同朝为官的情谊,你若让陛下喜欢了,诞下龙嗣,我可尽量保你为后。”
丞相身后的一众老臣严肃点头,认同丞相的话:是的,他们可以勉强支持雁莳为后。想想让雁莳为后,总比之前那个洛女强得多。
雁莳被气笑了:“……我真是谢谢你们哦。”
她甩头出了帐篷,对身后的长吁短叹视而不见。
满朝文武对她进行逼婚,甚至不婚也行,她日日耳朵被念成茧,听他们喊“子嗣子嗣”,雁莳心中一阵火大。雁莳走到哪里,都被催问一番。现在群臣还顾着面子没把她往陛下床上送,然假以时日,雁莳一点都不信任他们的操守!能站在朝堂上的,有几个是真正的善人?
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