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李氏死了。
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 但是显然,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 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吓得大声尖叫, 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 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