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的经验和那魔头的脾气,这背后一定有什么幺蛾子!
而越是猜不透,越是细思极恐,毛骨悚然。
……
此后没过几日,萧兰庸在秦寿的几次请旨奏折催促下,终于下旨赐婚九皇子萧怜迎娶太宰千金秦月明,三个月后奉旨完婚。
秦寿随便寻了个替死鬼,匆匆了结了宁妃的案子,既保住了自家女婿,也哪个皇子都没得罪。
三个月后,九皇子离宫自立府邸,名商阳府,迎亲的车马向东,浩浩荡荡十里红妆。
而国师胜楚衣也在这一日启程,黑色的铁骑簇拥着黑色的巨大轿撵,一路向西,向边疆而去。
萧怜立在她新府邸的卧房中,将一众丫鬟小厮婆子全数撵了出去,关了门,放了幔帐,脱了一身的喜服,立在铜镜前,瞪大了眼睛。
镜中的人,依然瘦小,但是三个月来勤加练习,加上炎阳之火的滋养,倒也结实强壮了许多,只是满身的伤痕却无论用了什么名贵膏药都没有任何好转,实在是诡异。
然而,最令她惊悚的事,却在肚子上,三个月,她怀孕了!
而且还不知道孩子他爹到底是谁!
第6章 三年之后,国师还朝
三年,国师胜楚衣的大军如地狱之师,所向披靡,连灭西北五国,开疆僻壤,朔方帝国的版图空前扩张,成了圣朝治下的北方霸主。
三年后的这日,帝都璇玑城中,人潮涌动,张灯结彩,盛况空前,长长地红毯从皇宫而出,一直绵延至城外三十里。
国师还朝,举国同庆!
皇帝萧兰庸破例,命九位皇子全数到帝都城门口,以国君大礼,迎接胜楚衣。
城门附近的一处花楼,名唤乱霓裳,如今虽是白日,却依然莺歌燕舞,衣香鬓影。
临街露台的美人靠上,鲜红衣袍的锦绣少年,满面微醺,一边怀中搂着撒娇劝酒的美人,一边拈着酒杯,绝艳的双眼迷离,望向长街尽头。
他一袭红袍,衬得肤色尤为白皙,腰间金色腰封,绣了缠金游龙,脚上一双皮靴将修长的小腿紧实地包裹住。
少年并不理会身边的美人,只是自顾自地喝酒。
他左侧额角的长发细细编起的一簇发辫,零星缀着鲜红的珠子,又拢于脑后,高高的束起发辫,簪了金冠。
右耳上,挂了一只寒光凛冽的耳环,只有一只,非金非银非玉,而是世所罕见的精钢所制。
他的手上,戴着鲜红的软皮所制的护手,手背上缀了锋利的金钉,只露出十根修长如青葱的手指,正把玩着手中的玉杯,腕上缠着的细细金锁链便随着手腕轻动,发出轻微的声响。
雅间中相陪的都是些王孙公子,酒肉朋友,个个镶金砌玉,左拥右抱。
声色犬马之间,小南王世子萧洛多喝了几杯,好心提醒道:“九殿下,国师大人今日还朝,听说仪仗正午就到,您当心喝多了,误了正事。”
立刻就有太宰府的二公子秦方东怼了回去,“怎么说话呢,我妹夫什么时候醉过!九皇子殿下的毛,也是你能随便倒着撸得?”
萧怜淡淡瞥了两人一眼,“吵死,都活腻了?”
屋子里立刻安静了下来,再没人敢出声儿。
百姓怕皇帝,皇帝怕国师,可他们这些公子哥儿,却怕的是萧怜,尤其怕他那一双拳头。
那一对护手上的金钉,这两年间,不知浸了多少人的血,如今才这样闪闪发亮。
而那腕上的金链子,也被血养的泛红,见过链子如何放出来的人,脑袋都搬家了。
终于,桌子上的酒杯中开始泛起一圈圈涟漪,接着便有筷子随着大地有节律的震撼从桌边滑落下来。
萧怜一把推开怀中的美人,懒洋洋起身。
三年,你终于来了!王八蛋!
高楼之上,极目望去,一支蜿蜒的黑色仪仗浩浩荡荡出现在远方。八千铁骑皆黑衣黑甲,黑枪黑马,行进之中除了整齐划一的马蹄踩踏地面之声,再无一丝多余的声响。
萧怜飞身跃出露台,落在候在下方的枣红马上,皮靴轻夹马腹,直向城门奔去。
国师的仪仗行进极快,转眼间便近了城门。
八位皇子在城门前一字排开,恭敬相迎。
萧淡砸了咂嘴,“老九怎么还没来,是不是又跑去哪里喝花酒了?今日若是因为他的原因,咱们哥儿几个惹毛了这位,父皇那里,可谁都没好果子吃!”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兄弟几个全数听了去。
立在中央的大皇子萧策面上颇有不悦,他身边的二皇子萧桐轻咳了一声。
六皇子萧素趁机补刀,“老九自从婚后大病一年,变成什么德行,咱们都有目共睹,整日流连花街柳巷不说,现在那商阳府中热闹的,哎!甭提了!四哥你就不用一遍一遍地在大皇兄面前说道他了,那个纨绔子,说出去都丢人。”
说着,两人相视一眼,交换了眼色,之后继续看向前方。
领头的黑甲兵在八位皇子面前停了下来,涌出城外围观的百姓自觉陷入了寂静,退避到两侧,静默地仰视着这支为帝国开疆扩土的大军,那些骑兵黑色的头盔后面,是黑洞洞的死寂,彻骨的肃杀。
八千铁骑之中,簇拥着一乘巨大的黑色轿撵,奢华的漆黑锦帐被红绸轻挽,猩红流苏摇曳,在正午的日光下泛着凛冽的血气和寒光。黑纱之后,是端坐着的一尊神像般的男子。
萧策驱马前行几步,高声道:“国师劳苦功高,本殿奉旨,率众皇子出城,以国君之礼,恭迎国师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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