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膳前,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宝柒觉得无聊,跑出去玩。
摄政王府可真大,树多,鱼也多。绿池中的一尾尾红黄锦鲤,翻滚扑腾着,掀起阵阵涟漪,一圈一圈的回荡到池子边。美若天仙的美貌婢子穿红色衣衫,排列两侧,对宝柒施以微笑。
傅宝柒被迷的晕晕乎乎的。她真不想走了!她蹦哒着短胳膊短腿儿,从一个殿跑到另一个殿,通过曲径通幽的回廊,到了八角亭。侍卫和仆人都知道,这是府上贵客的亲信,没有拦她的。
跑着跑着,傅宝柒自觉无聊,慢慢停下来,随手揪了个狗尾巴草,一晃一荡。这时候,她有了新发现,八角亭后的芭蕉旁边,竟然吊着两个秋千。她最喜欢玩秋千了!
傅宝柒两眼放光,把狗尾巴草一扔。
可惜秋千太高,她腿短,上不去。
宝柒郁闷的叹了口气,支着下巴坐在地上,也不怕染脏了她干净的衣裙。忽然,额头一痛,一颗小石子落下来,打在她的额头上。傅宝柒诶呦一声,愤怒的捂着脑袋回头:“谁打我?”
高高的假石山上,坐着个眉眼如画的小公子。宝蓝色的衣袍,额头一点白玉抹额,乌黑的眼睛,正倨傲的瞧着她。
“小乞……”宝柒脑子转的很快,她改口:“小公子!您怎么在那上面?你不害怕吗?”
沈离不说话,又拿着块小石头,扔了下宝柒身旁的一块石头。
宝柒的大眼睛眨了眨:“你的意思是,让我垫着这块石头玩秋千?”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宝柒爬起来,抹了抹额头的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石块搬到秋千下。还差一点点高度。她四处找来找去,又找到了一块,两块石头叠加在一起就能上去了。
宝柒感激的笑了:“您真聪明。”
她兴高采烈的爬上去,屁股还没挨到秋千板子,却一个不小心,身形不稳,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
扫地的婆子认识宝柒,正奇怪,怎么这小小姐儿跑到这里来了?还在地上哇哇大哭。婆子连忙放下扫帚,去搀扶她。这时候,她听见了两个字。
婆子扭头一看,小公子高高坐着。
婆子一愣。
府里的仆人都听见婆子用一种惊讶,欣喜,难以置信的嗓音大喊:“小公子会说话了!小公子会说话了!”
仆人面面相觑,先是难以置信,后又扔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
只见沈离坐在假山顶上,居高临下瞥着在底下趴着大哭的宝柒,说了声:“笨蛋。”
真是极其响亮,清楚,字正腔圆的两个字。
第13章 她无所谓
这是沈离自出生以来,说的第一句话。尽管只有两字,可整个摄政王府都陷入了一种类似与过年一般的喜庆当中。每个人都是高兴的,用稀奇的目光,打量着会说话的小公子。
傅宝仪明白,其实沈离早就看着人说话,也学会了。但他不想说,或者说懒得说,他比平常人聪明太多。
只有宝柒一个人不高兴。她沮丧着眉眼,看着这一群眉开眼笑的大人。难道她被骂了“笨蛋”,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么?她忿忿抬头,看向在人群里,众星拱月的小乞丐。
郑伯提出建议:“看来二小姐也是贵人。不如这样,请朝中有名的夫子来教授,请二小姐与小公子一同读书,这样,看看小公子还会不会开口说话。姑娘您看如何?”
沈离板着脸,瞧着哭成狸花猫的傅宝柒。
两个人都年纪小,做个陪伴也不是不行。再说,朝中来的夫子是别人请都请不起的老师,对宝柒也好。傅宝仪蹲下身子,和宝柒说:“柒儿,你愿意留在府上,和小公子做个伴么?”
“我不愿意!我不要!他一点都不可爱!”傅宝柒捂住耳朵,泪像珍珠一样滚落下来:“他说我是笨蛋!我才不要理他呢。”
“这……”仆人面面相觑。
郑伯笑着:“姑娘,此事不急,需从长计议。也不用问的太紧。”
沈离盯了宝柒一会儿,才扭头。
傅宝仪安慰她:“好好好,不留不留。一切都要听你的心意。走,和阿姐去用膳,柒儿饿了吗?”
傅宝柒委屈的抆了抆眼泪,摸了摸早就咕噜叫唤的肚子。宝仪起身,一手牵着沈离,一手牵着宝柒,回到昭纯殿。
傅宝柒的视线很快被桌子上一堆佳肴珍馐吸引了,她不再哭哭啼啼,拿起筷子,化悲愤为食欲,大吃大喝。不一会儿,有人扯她的袖子,原来是沈离,拿着蜂蜜糖糕递给她。他面无表情:“给。”
傅宝柒哼一声,扭头。
沈离把那碟蜂蜜糖糕放到她手边。乌沉沉的眼睛好像在说,我不是故意说你笨蛋的。你吃糖糕消消气儿,不要生我的气了。
傅宝柒故作高傲的点了点头,不情不愿尝一口糕点,眼睛噌的亮了。
这绝对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糖糕。
要是在王府和小乞丐一起读书,她岂不是日日都可以吃到这样的糕点!
不到三秒,傅宝柒这个小鬼灵精就改了心意。她郑重其事的告诉宝仪:“阿姐!府上挺好,我愿意留在这儿!”
傅宝仪早就把妹妹的一肚子馋虫给看透了。她托郑伯与沈渊庭商议这件事。
郑伯是明白人,只是作了个揖:“此事还是姑娘亲自和侯爷说为妙。”
傅宝仪有些犹豫。
郑伯又道:“侯爷外冷内热,是个通情理的人,不会拒绝姑娘的提议。姑娘无需多虑,就去罢。”
晚膳前,宝仪经由郑伯引荐,第一次到了沈渊庭起居办公的地方——重华殿。
郑伯打开书房大门,请宝仪进去:“侯爷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姑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