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对方论身份很够,又喜欢他。单凭这两条,放在这个不讲究自由恋爱的年代都已经是绝好的姻缘了。

况且虞锦更还清楚虞珀前途光明。站在这些客观因素的角度讲,邺风这样简单粗暴地拒绝……总归有点可惜。

无奈邺风态度坚定:“下奴无心与此。”

“好吧。”虞锦只得做了罢。

她若只是个土生土长的皇帝,她可以为了宗室逼婚。可现在,二十一世纪带回来的价值观不允许她那么做。

“这事随你了。”她无奈轻叹,“朕会再安排人给宁王世女见见,跟你没关系了。但你若什么时候有了心上人,可要及时告诉朕。”

邺风短暂地沉默了一下,点了头:“谢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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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安宫里,舅甥两个沉默地用完一顿晚膳,方贵太君屏退了宫人,锁眉深思良久,终是一叹:“近来倒是听宫里都在说陛下待元君好了,我还不信,想不到今日会是这样。”

方云书默了片刻:“我倒觉得不是因为元君。”

方贵太君眉心一搐,抬眸看了看他:“什么意思?”

“舅舅,您想想。”方云书哑笑,“陛下对元君的看法是说能改就能改的么?从前元君在宫里过的是什么日子、腊月里还出了什么事,满宫里没人不知道。那显然不是能轻易翻过去的怨恨,如何会突然轻拿轻放?”

这些,方贵太君倒也不是没想过。

人对人看法的改变,大多是一步步来的。譬如女皇从前能让元君在冰天里一跪一夜,如今变成懒得理他但也不为难他,那倒正常。

“一步到位”成会为他驳旁人的面子,可就太奇怪了。

况且元君平日又都在宫里,看着也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让女皇的看法大为转变啊。

方云书又续道:“依我看,倒是那关于楚休的传言更可信些。”

方贵太君眉头锁得更深了:“怎么说?”

“你就想想,陛下对元君转了态度,是不是从把楚休调去鸾栖殿开始的?”方云书笑音发冷,“如今元君都回德仪殿了,他还在御前侍奉——若说陛下是为元君高抬贵手放过了他,您觉得合理吗?”

若说是为元君高抬贵手放过了楚休,便合该让楚休跟着元君回德仪殿去。

现下这样,看着倒更像是,陛下为了楚休放过了元君。

他这般一说,方贵太君倒也觉得颇有几分道理。

楚休年纪是小了些,但陛下总归年纪也不大,与楚休不过相差三四岁,喜欢楚休也不是多令人意外的事。

“若是这样……”方贵太君斟酌须臾,淡声,“倒好办了。”

方云书颔首不严。

他自知舅舅是什么意思——元君从前再如何为陛下所不喜,也还是元君。

楚休就不同了。

楚休是个宫奴,且还不同于邺风这样正常入宫的良家公子,而是正经没入奴籍的,在宫里就不算个人。

死了也不值什么。

趁着他还没得封,不明不白地没了,陛下就是喜欢他也不好大动干戈地追究。

等过一阵子,陛下自会忘了他,也就自能再看到别人的好处了。不论她喜欢谁,都好过楚休。

这宫里,由不得楚家人再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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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栖殿,虞锦沐浴更衣后就上了床,却因为说媒失败睡不着,翻来覆去半晌之后,唤人取了奏章进来。

正好,吴芷昨日恰有新的奏章呈进来,她还没来得及看。

吴芷在奏章里说,附近几个村子的情形都已经摸清楚了,大约是因为地方偏僻的缘故,情形比陛下所想还要糟糕些——识字的人连一两成都没有。

其中最严重的的一村,男女老幼共一百二十号人,就两个人认字。平时迫不得已要写书信的时候都要托帮着代为执笔,有信回过来,也得让她们帮着读。

吴芷已向村中转达了皇令要他们识字的意思,百姓莫敢不从,但私下里,犹能品到几许嗤之以鼻。

有年轻人说,读书识字有什么用,有那闲工夫不如多种点庄稼来得实在。

有老年人道,读书识字实无必要——他们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不也活到了这个岁数?

吴芷为此气得够呛,觉得这些人鼠目寸光,在奏章中都多有几分忍不住的气愤,可想而知身在那里更没少发火。

虞锦反倒对此并不意外。

“读书无用论”这种东西,在二十一世纪都还活着呢。上微博一刷,总会有人侃侃而谈,说些什么“你们读大学有什么用,还没我搬砖挣得多”之类的话。

冷静下来想,你还不能完全说这些人不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的发展就是这样的,有人拼脑力有人拼体力,站在个体角度说,拼体力的人确实未必比拼脑力的过得差。

她派吴芷出去,也不是为了与这些人争对错。而是要站在一个跟为宏观角度去看,为了长远发展把这事办妥就行。

硬去和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乡民说道理,现下是说不通的。不是吴芷的学识不行,而是她与这些乡民根本没在一个世界里,互相都没有同理心。

所以大道理现在不必多提,用些接地气的方法让他们接受这件事、不抵触地好好开始学就可以了。

开头的一两带或许学得勉强,往后慢慢尝到了读书的带来的生活便利,后面自然就更容易推行。

所谓润物细无声。

虞锦边先在奏章里宽慰了吴芷几句,让她不必与这些闲话较真。接着复又提笔蘸墨,将自己的想法一一写下:

“扫盲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