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节(1 / 2)

这些年,他一向把钱交给云妮,对于钱的观念很淡漠,早上看到陈大力钱包里的港币之时,还记得要去银行换一点,办好身份证的时候却忽然忘记了。

俩人面面相觑了一会,伍再奇喊住了陈大力,“我们要换一些港币,你们有什么好介绍?”

吉仔挠挠头,“我前几天听说一百港币能兑三十左右的人民币。”

云妮在心里算一下,“我身上约莫还有四千多人民币。”

陈大力眼神闪烁地看向云妮的背包,这么小一个包,装得下这么多的钱?

“那么只能换一万多的港币。”伍再奇皱眉,“买不了多少股票,早知道要过来,就多带一点钱了。”

“卖一点金子呗。”云妮悄悄对他说。

“太吃亏了。”伍再奇舍不得,“这些东西以后才值钱。”

云妮不以为然,“有钱难买心头好,你既然喜欢,就买了。”

“我怎么会是喜欢股票?”伍再奇眨眨眼睛,“我是喜欢它以后能值钱。”

云妮哪里舍得让他纠结,她当即拍板做主,“那就买,把那些没有戳印的金条卖了,它们升值空间不大。”

“再看看珊瑚有没有人买,卖掉了一些,我们还可以买一套房子留着,以后来了有落脚处。”

“——再说了,日后把值了一百多倍的股票板出来给梁大哥看,他的脸色说不定有多精彩呢。”

“就为了这一点,我们也要把股票买了。”云妮抿嘴直乐,说到底,这些身外之物,对她来说,还不如看见梁日红那一副囧态来得有趣。

伍再奇在心里快速地计算了一番,便同意了。

黄金的价格极不稳定,七十年代中期,金价每盎司浮动在一百五十美元左右。

金价最高是时候,是在二零一一年,那时候是每盎司一千九百美元,这么算来,保留这些黄金才是十几倍的增值空间而已,它无论如何也没有买股票和房子划算。

卖金子可不能让这二个混混知道,伍再奇正色对他们说,“我们俩要去借钱,你们不要跟着我们了,我们自己会去证交所。”

这个理由十分强大,连吉仔也不再执意要跟着他们了。

“借钱也要买股票?”看着伍再奇高大的背影,陈大力和吉仔百思不得其解,“他难道不知道两年前,因为买股票,很多人跳了楼?”

这么有名的股灾,伍再奇自然是知道的,他现在正在对云妮普及,

“尽管在以后它还会经历无数的浮浮沉沉、起起落落,但是它一定会成为一只坚韧不拔的金鸡。”

为了这只金鸡,云妮跟着伍再奇的身后来到了油麻地一栋独立的三层楼房。

楼底的门口高高悬挂着一个“蝠鼠吊金钱”的“押”字大招牌。

一进门,一块大屏风端端正正写着“钱记大押”四个大字,转过屏风后面,一排带着窗框、高大的柜台出现在他们面前。

那里面有一个穿着紧身旗袍的女子正等在柜台前,看到有人进来,她不自然地戴上一副墨镜遮住了脸。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从柜台里面走出来,轻声问伍再奇,“两位是赎,还是押?”

伍再奇只说了一个字,“押。”

“那么请坐下稍等。”年轻人看了一眼他们放在脚边的官皮箱,给他们上了两盏茶就走开了。

柜台里穿着唐装的老朝奉正在检测女子拿来的东西,看到有客人进来,他加快了手里的动作,并对里面的人喊了一声,“收货入库。”

两分钟后,女子戴着墨镜走了。

伍再奇把官皮箱提起来,从一个大窗框直接放到了柜台上面,沉甸甸的箱子放在桌面,发出了“咣”给一声响。

朝奉的脸色变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里面传出来的声音好像是金子,可是,这么大一箱?他不敢往下想。

箱子被急切地打开,柜台里的老朝奉和票台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嘶……”半响说不出话来。

他们也算是干了半辈子的老行家了,经过他们手里的金子不再少数,用老朝奉经常跟票台吹嘘的说法是,“我少说也摸过一座金山。”

可那是陆陆续续的,哪里像他们,直接就拿着一大箱?

“我看看成色。”朝奉回过神来,他状若淡定地拿起了一块金条,几秒之后,他沉吟道,“你这是死押?还是活押?”

伍再奇干净利落地说,“死押。”

“这位先生,我们典当行的规矩你知道的吧?是不可能按照当前的金价收购的……”朝奉捋着胡子试探他。

伍再奇点点头,“行了,行规我明白,你们动作快点,你们也应该知道,但凡来你们这里的人,大都是因为着急用钱才来的。”

第六百一十二章 司记珠宝

第六百一十二章 司记珠宝

伍再奇说完了话,就坐回到云妮身边继续喝茶,任由他们在柜台里给那些金子过称。

老朝奉的眼神满满都是诧异,这么多的金子,这个年轻人竟然这么放心,不在一旁看他们过称?

伍再奇前世做生意,一直一帆风顺,并没有因为缺钱跟这些号称百年老店的当铺打过交道,但它能一直存活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大都市,肯定不可能靠坑蒙拐骗就能做。

云妮更加懒得理,反正是海里捡的,得多少就是多少,有什么要紧的,她倒是对那块挡住门口的大屏风感兴趣,

“再奇哥,这里放一扇屏风干什么?搞得里面黑麻麻的。”

伍再奇瞥了一眼古色古香的木屏风,随口说道,

“但凡来这里的人,都是因为手头不宽裕,所以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典当,你难道乐意让人家看到你窘迫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