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1 / 2)

那种用力到几乎要透纸而过的力度。

——仿佛真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把!刀!子!放!下!!!

还有一章!还有一章!!!!

第一百九十二章 众生之巅(完)

“早安。”

温柔宛如羽毛般的亲吻悠悠地落在了唇瓣上,没有一触即离,而是反复在嘴唇那窄窄的范围内碾转,直到唇上沾染了彼此的体温。不是亲昵到几近肉麻的法式深吻,仅仅只是嘴唇贴嘴唇,明明不带多少色欲,却缱绻温柔得令人心生酥麻,不自觉地勾唇。

林夕觉得有些痒,像是头发丝调皮地撩着脸蛋,痒得她微微皱起眉头,睡眼朦胧地挣扎着想要躲避这种骚扰。

“今天天气晴朗,空气质量为优等,二至四级微风,室温为24摄氏度,湿度为43.9%,空气中粉尘的含量为——”

“啊啊啊住口啊——!!!”

林夕梦中垂死惊坐起,扬手就是一枕头。她伸手一把摁倒坐在床沿边淡定汇报数据的男子,整个人翻身跨坐到对方的身上,将软绵绵的枕头捂上了那张可恨的俊脸:“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啊啊啊!你为什么就不能体谅一下通宵熬夜的死宅想要和柔软床铺抵死缠绵不分彼此的心情呢?!!!”

林夕因为被迫起床而低血糖低气压一同爆发,怨气冲天披头散发的姿态就像女鬼。但是还没等她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一双手就十分自然而然地摸上了她的大腿,以一种灵活到让本人反应不过来的速度瞬间摸遍了她的全身,那个淡定得毫无平仄起伏的声音才从枕头底下传来闷闷的回应:“身为你的新婚丈夫,我认为我有权利阻止这种疑似婚内出轨的不良行为。如果你一定要‘抵死缠绵’不可,那你现在可以开始你的行动了。”

林夕无言地松开了手,过了一秒之后,才仿佛瞬间反应过来一般暴怒地操起枕头怼了下去。

“大清早的为什么不能彼此纯洁点!”

赖床未成功的林夕盯着一双生无可恋的死鱼眼,被自己的新婚丈夫单手扛起走向了卫生间,也在对方的帮助下睡眼惺忪地张嘴、漱口、涂掉泡沫,宛如高位截瘫病人一般被服侍着刷牙洗脸,不想长腿的死宅才被抱出了房间,衣来张手饭来张口地穿好衣服解决了早饭,这才从周公的召唤中回过神来。

“虽然我很希望与你继续过这种与世隔绝般的二人世界,但是请容许我提醒你——”穿着简单白衬衫的男子身量高挑,修长俊雅,只是拿着水杯往厨房玻璃门上一靠,整个人都像是拢着光辉的精灵一般,华光璀璨,“你在三天前跟宋雯小姐约好了今天早上十点在百货商场见面,并且你还向宋小姐立下了‘军令状’,如果因为睡过头而没有按时抵达就提头去见。虽然我很想当你心中近乎无所不能的神明,但是把死的变活这种事,暂时还是没法做到的。”

林夕槽多无口,感觉自己的小皇夫自从过了明路之后就越来越不要脸了,仿佛生命的乐趣只剩下用淡定的语调来挤兑她而已。一家之主地位受到威胁的林夕忿忿地吃掉了叶青煎得色泽明艳的溏心蛋,气势汹汹地站起身来,一把将眉眼清淡的美男子壁咚在了厨房的门上。

林夕严肃地板着一张俊气的脸蛋,仰着头正想好好重申一下家法,有着清爽碎发的美男子却淡然地一俯身,再次精准而强势地吻住了她的唇。

“嘴唇有点干,多润润。”不知害羞和腼腆为何物的男子镇定自若,面上丝毫看不出窘迫的痕迹,而是举杯再次喝了一口凉白开,再次俯身……

林夕撒腿就跑。

麻溜爬上楼梯的林夕想回头做个挑衅的手势,却见眉眼清冷的男子偏头朝她微微一笑。

窗外的阳光勾勒着他那张清俊的容颜,他眉宇自有几分不带世俗油腻气息的清疏,在天光的照耀下显得那样柔软而又干净,让人想到清癯的白桦树。

“早安,林夕。”

“今天也别忘了——我爱你。”

……

“不是说好爱贵在无言的吗?!”

从青梅竹马到男女朋友,最终一路狂奔到夫妻。每天都被撩得心脏爆炸的林夕抱着自家好闺蜜欲哭无泪地控诉,试图用这种宣泄的方式来掩盖自己滚烫殷红得几乎要滴血的耳垂:“他是要怎样啊?!还想要我怎样啊!从幼儿园到初中,从高中到大学!一毕业就急匆匆地跑去领证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还每天都黏黏糊糊的宛如不小心放到一起的麻薯和年糕——七年之痒呢?!说好的爱情多巴胺有效期不过3.1年的呢这不是他科普的吗——?!!”

“口胡!居然敢当着我的面秀恩爱!给我滚开滚开!太恶心了你们两个!恋爱的酸臭味都快变成尸体的腐臭了啊!为了一棵小树苗放弃整座森林也就算了,居然在大学毕业这么美好的年岁里毫不犹豫地手牵手躺进了坟墓!百年之后打开棺材你们的尸体都会纠缠在一起的吧噬爱怪!!!”

林夕绷不住哭丧的表情,忍不住笑喷了自己的肥宅快乐水。

林夕拥有着足够让全世界的女孩都羡慕的人生。

她出生于中产家庭,既不必为了庞大的家产而勾心斗角,也不必像家庭贫困的女孩那般早早独立当家。她穷养了物质却富养了精神文化,从小就学习着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自由地选择自己成长的方向。虽然性格慢热还缺乏主动,却非常幸运地有着从小一起长大,出色、英俊还痴情的青梅竹马。有着肝胆相照互相嫌弃,却在危难之时能够同甘共苦的至交损友。可以说,她的人生完满得就像是睡前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童话。

偶尔,林夕都会觉得,自己实在太幸福了,幸福得即便是被嫉妒都不值得同情和原谅。

有嫉妒她的女人在背后腹诽她,说她迟早有一天会被叶青所抛弃,但是林夕对这些酸言酸语也只是一笑而过,因为叶青总是会给她满满当当的安全感。

——毕竟不是哪个男人,都能十年如一日不知厌烦地在早晨重复一句“我爱你”吧?

被嫉妒,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已经完全被你老公宠成废狗了吧?!这么短一段路为了围观群众的眼睛健康着想也请你凭借着毅力走回去好嘛?!”

“不要,我已经被高跟鞋变成三等残废了,废就废吧。”

林夕笑着搂进了叶青的脖颈,将脸颊贴在他的后背上,听着他透过皮肉传来的有力心跳。

宋雯看着女子脸上不自觉的笑意,忍不住叹了口气,微微勾了勾唇角。

“你啊——”

那真是太幸福、太幸福的一生了——幸福到几乎让人感到了不安。

那些嫉妒着林夕的人始终没能等来她从高处摔下尘埃的那一天到来,从幼童到少年,从青壮到白发苍苍,叶青依旧会在每天早晨叫醒她,认真地对她说一句“我爱你”。从晨曦到晚霞,直到岁月为他们添上了痕迹,林夕都始终相信,那些纹路是笑着的模样。

等到他们老了,孩子们都长大了。宋雯跟林夕捧着茶杯坐在台阶上,望着远处的红霞。

宋雯笑了,说她这辈子可真是嫁给了爱情了。

林夕也笑,说,那完了,上了奈何桥一定要赶快喝孟婆汤,不然下辈子遇不上这样的人了,心理落差太大,估计要心生怨恨的。

她佝偻着脊梁,忍不住轻咳了几声,远处正在指导几个年轻人下棋的白发老头似有所感,抛下了目瞪口呆的孩子们,朝着她跑来。

他拥她入怀,那力度,几乎让人的骨骼感到了痛楚。

虽然早已白发苍苍,但是他的怀抱,温暖一如当年,从未改变。

林夕闭上了眼睛,有滚烫的泪水湿润了她的眼角,她紧紧地回抱着这个男人,哽咽得几乎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