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他从地上慢慢地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看着手上划出的小口,再看看不远处摔在地上的篮子,还有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鸡蛋,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哭了一会,林世康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他毕竟聪敏,又长年读书,有着不同与一般小孩的智慧,遇事总要分析些原因,鸡蛋破了,是因为他摔倒了,他摔倒了,是因为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是什么东西呢?

林世康回头看了一下,这一看可不得了,绊了他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腿。

腿的主人,是一个孩子,小小的,她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虽然有些脏,却也能看出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穿的这身衣服,可真好看,长的也好看,比村里最好看的王二丫都好看。”

六岁的林世康的有着纯粹的审美观,并没有像现在这般独特,但他也仅仅是觉着这个女孩长的挺好看,这么小的他是不可能对这个好看的女孩生出什么情愫的,他看了看女孩便不再看,他所想的,自然是怎么跟自己的娘亲交代。

林世康站在原地想了半天,现在鸡蛋没有了,腊肉肯定是换不成了,想到娘亲手里的鸡毛掸子,他只感觉自己浑身的皮子都紧了紧。

林世康最后还是决定将这个害他绊倒的罪魁祸首带回家。

他先去把装鸡蛋的篮子捡了回来,挎在胳膊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女孩背在肩上,林世康平时没干过什么体力活,没什么力气,虽然女孩很小,他也费了很大的力,一路上歇了好几回,磕磕绊绊的回到了家。

“娘,娘。”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林夫人出了屋子,然后看见林世康手里哪有什么腊肉,倒是旁边的地上躺着一个小丫头。

林世康将事情原原本本的与林夫人说了,也做好准备去挨那一顿鸡毛掸子,可等了半天,也没见娘亲说话,再一睁眼,原来娘亲早就去看那个女孩了。

林夫人虽然生活在村子里,也没读过什么书,但眼光还是有的,再不济也比刚刚六岁的林世康强上许多。这小丫头看来不过四、五岁,长的却是好看,是个美人坯子,虽然脏兮兮的,但那一身衣服,一看就是绸缎的,质地上好,还布着繁复的花纹,绝对价值不匪,再看看那一双小手,细嫩白皙,绝不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会有的手。

“这是捡到了个宝贝呀。”

林夫人自言自语道,一把抱起女孩进了屋子,将林世康冷落在外面。

林世康当时只为没挨上那顿鸡毛掸子而欣喜,哪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他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当天夜里,林世康睡在了父母的房间里,而隔壁间自己本来的房间,是爹娘在照顾着那个昏迷不醒的小女孩,迷迷糊糊间,他听见爹娘好像在讨论着什么。

第二天一早,林世康发现他最喜欢的那只大公鸡没有了,那是一只顶好的大公鸡,有着漂亮的花冠和尾羽,总是骄傲的迈着步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然而,这只他最喜欢的大公鸡被送到村里唯一的老郎中家里,换回了一些草药,喂进了女孩的肚子里。

林世康坐在女孩的旁边,恨恨地看着她,因为她,没有了过冬的腊肉,甚至连大公鸡也没有了,等她醒了,定要她赔来。

过了两日,女孩终于醒了,而林世康也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女孩不仅霸占了他的房间,还霸占了所有本来该是他的东西。

女孩醒了的那日,不哭不笑,也不说话,喂她吃饭,她就吃,不喂就呆呆的坐着,任凭林世康怎么逗她也没有反应,林世康一度认为,自己捡了个傻子回来。

过了几日,女孩终于缓过来些,知道说话,玩耍,就是绝口不提自己的来历与家人,林文良夫妇问了许久,最后还是放弃了,只待女孩家人寻来。

可是过了许久,女孩的家人也没有踪影,倒是女孩把自己当成了林家人,乖巧懂事,让林家人不忍苛待,林文良甚至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做林世宁。

一年以后,当林世康也变成了孤儿,知道真相的时候,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自己的这个妹妹实在聪明的紧,自己的爹娘的算盘终究是打不响的。

那一夜的大火席卷了整个村庄,逃出来的人寥寥无几,年幼的林世康紧紧握着妹妹的手,对着曾经的家园,对着自己的父母磕了三个响头,在漫天的大火下,他狠狠的哭了一次,他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哭泣。

那个时候,他从林世宁的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她的确是富户之女,那一日,父母带她出去游玩,却不想半路遭了强盗,父母皆被杀死,她一个人拼命的往前跑,许是强盗没把她这幼女当一回事,也没来追,女孩跑了许久,终是力竭晕倒,最后被林世康捡了回来。

女孩聪慧,知道林文良夫妇打的什么主意,只是自己父母亡故,叔婶又霸道,霸占她家的产业尚且不及,怎会出来寻她。

女孩隐瞒了实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狠狠地抓住了林家,林家夫妇待她极好,她也决定将来好好报答,却不成想,遭此不测。

林世康轻轻拥住林世宁,如今,他们都成为了孤儿,从今往后,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林世康年纪尚小,虽识得些字,但并没什么用,林世宁聪明,也仅仅是个五六岁的孩童,三年间,二人遭受了无数次的白眼,殴打,但总算是挺了过来。

也是在那三年,林世康用树枝在地上无数次的写字,一次又一次,最终成就了举世无双的笔法,成为了如今的圣手连征。

回忆到这里,洛云溪有些震惊,她知道沈世康定于连征关系非同寻常,却没想到,这品位奇差的沈世康,竟然就是连征本人。

“你……”

沈世康没有看到洛云溪的震惊,陷入回忆里的他,丝毫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林世宁偶然间得了一个酒方,凭着林世康卖字赚得的钱,买了些材料,开始酿酒,虽说也浪费了些东西,但好在最后成功了,开坛的那日,酒香满园,吸引来了许多好酒之人,也引来了二人的养父母跟家园。

沈世康终于回过神,顿了顿,又道,“沈家人专情,我父母年迈无子,却从未想过纳妾,听说有人酒酿的好,特来一观,见我二人年纪尚小,便带回去做了儿子女儿。”

洛云溪听他之言,方有大悟之感,原来那甘露饮竟是林世宁所酿,只是不知她究竟为何而去了。可惜沈世康却没有说的意图。

“沈家待我如亲生,而我却败了沈家。”沈世康抬头,笑的异常难看,他看了洛云溪一眼,“其实,我此次来是跟你告别的,沈世康终有一日,会东山再起的。”

“你要走?”

“此时不走,怕是就走不了了。”

洛云溪知他的意思,挽留的话说不出来,她不知沈世康以后会否回来,会否如他所说的那样东山再起。只是此刻,她愿意相信,以他的聪明才智,定会荣锦归来。

多年以后,当洛云溪与沈世康并肩看日出时,心中生出无限感慨,原来最后陪在她身边的,却是这难得的友情。

沈世康的离开,虽也有些愁绪,却不似洛铭那般浓烈,只是,洛云溪不知道这世间的人与事是不是都是这样,不会永远停留。

那么楚离呢?楚离是不是也会离开,然后再也不会归来?洛云溪突然有些害怕,她不敢想象,若是楚离也离开了,她会怎样,这种揪心的感觉是什么?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就算是母亲离开时也不曾有过的。

洛云溪抬头,那人站在灯火阑珊之处,如同初见时的那惊鸿一瞥,好似漫天都盛放了烟花,将这世间所有的光彩都倾注与那一人身上,再也照不到其他的地方。

洛云溪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他,好怕一放手,这人就会消失不见,就像她身边曾经出现过的这些人,来了又去。

楚离没说话,叹了口气,轻轻将手放在了洛云溪的后背,就这样抱着他,也让她抱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