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慕是这样打算的,所以白米饭蒸了很大锅,就算加上卡缪,也是绝对管够的。
至于这爷孙俩后续的口粮问题,根本就不需要担心。
没听知星说么,他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
艾慕做饭好吃,做鱼更好吃。
她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是因为凉意喜欢吃鱼,所以下了狠功夫学。
做的多了,慢慢也就练出来了。
没办法,就两个人过日子的时候,你不能指望凉意会做饭。
小黑孩蹲在灶火边,眼巴巴的盯着跳动的火苗,暗自的咽口水。
自从爷爷生病,祖孙两个就没吃过什么正经饭——其实爷爷生病之前,吃的也就那么回事。
毕竟是渔家,收入不大多,今年翻修了下漏雨的屋顶,又修了修出海的船,就不剩下什么了。
至于菜,只有鱼。
常年的米饭就着鱼,他吃的都快要吐了。
但小孩抱怨的时候,爷爷就瞪着眼睛说他身在福中不知福,再早上几年,白米饭也是没有的。
现在有鱼有饭,竟然还挑三拣四,要在以前,这样的小孩该绑起来用小鞭子抽一顿。
小孩不敢顶嘴,但就暗自嘟哝,明明就是爷爷自己做饭难吃,还不让说,找这么些冠冕堂皇的借口。
隔壁家的大婶也总做鱼,可是闻着就那么香。
小孩以前总羡慕隔壁大婶家的饭,甚至还幻象着能不能当她家的小孩,但现在,小孩不羡慕了。
要轮到隔壁来羡慕他们了。
倡头鱼虽然难抓,可毕竟是渔户嘛,肯定隔三差五的也是能见到的,当然,多数情况下,还是会去卖钱。
可是没有哪次是像现在这样闻着香的。
艾慕用小勺子舀了点汤尝尝,不无遗憾的道:“其实这鱼还是该鲜着煮,调料太重,就尝不出本身的味道了。”
凉意:“我看挺好,没什么不足。”
艾慕:“你不要安慰了。”
凉意:“我难道会说假话吗?”
将汤汁煮了半锅下去,饭香味也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终于可以起锅。
首先的一大碗饭,上面浇了浓郁的汤汁和大块的肉,让小孩去送到屋里去。
“去,给爷爷送去。不够再拿。”
小孩抱着碗进屋去了。
倡头鱼的骨头只有硬长的一条,肉质鲜美肥厚,无磷,鱼鳍一煮就化,简直是为食材而生的。
每个人都得了浇了汤汁的米饭,然后用很大的盆装了些摆在桌子上,一起围着吃。
渔家的板凳高矮不一,只能将就着,个子高的做矮板凳,个子矮的做高板凳,稍微平衡一下。
艾慕作为身高最不争气的,得了个高腿的板凳,坐上去的时候,两只脚竟然还够不着地。
她晃了两下脚,顿时乐了,便伸手拍拍尤金的头顶:“我现在比你高了。”
尤金任由她胡闹,道:“比我高,有什么好?”
艾慕想了想道:“这样的话,你如果有秃顶的预兆,我就马上能发现了。”
尤金:“?”
“现在是不至于啦,可是等上了年纪,很多alpha都会谢顶……不是很好看。”
“如果我能一直看到你的头顶,万一你哪天要秃,我可以提醒你。”
“我不想要秃顶的alpha。”
尤金:“……”
真是谢谢你的关心了。
夜风温暖和煦,吃喝了一阵,小孩还从屋里找了点酒出来。
是自己酿的果子酒,没什么度数,说是酒,更像是果汁。
但是杯子不够用,只好两三人合用一只。
知星尤其高兴,眼睛亮亮的,一直很殷勤的要给凉意夹菜。
“您吃、您多吃点……”
狗腿的样子简直让人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