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曦怎肯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而且她认定他定然是见了美色拔不动腿的人,不过不敢在国公府放肆罢了,只要她稍做撩拨,他必定把持不住。
于是,咬咬牙追了上去。
行到四房院的梅林处,仍是没见到楚晴,周成瑾有些灰了心,越发觉得身后跟着的人可厌,目光渐渐转冷,可停下步子的瞬间,唇角却是带了笑,回头,挑了眉梢问道:“七姑娘跟着我干什么,莫不是……想趁林中没人勾引我?”
开口便是勾引,果然是个好色的。
楚曦俏脸生晕,心里却笃定了许多,目光含羞带怯,又颤巍巍地蕴着几分水意,“我不过是替周大爷引路而已,不懂什么是勾引?”
“不懂么?”周成瑾俯首贴近她的脸,手指挑起她的下巴,眸光专注而深情,气息温润而轻柔,“七姑娘当真不懂?”
秋阳透过斑驳的梅叶照射进来,周成瑾俊美无俦的脸似是晕在金光里,像从仙境里走出的仙人。
楚曦心突突地跳,不错眼地盯着他,娇嫩红艳的唇不自主地抿了抿,又微微张开,露出水润的粉色舌尖,像在胆怯又像是邀请。
周成瑾冷冷一笑,神情立时变得肃穆,手指用力,捏得楚曦的下巴几乎变了形,唇贴在她的耳边,低声道:“可惜我看到你就恶心,以后少在我面前出现,否则我把你跟太子的事张扬出去。”
说罢,自袖袋中掏出雪白的棉帕抆了抆捏住楚曦下巴的两根手指,浅浅一笑转过身去。
梅林尽头,楚晴袅袅婷婷地站在那里,水红色绣着芍药花的褙子配着月白色罗裙,秋风吹拂,罗裙轻荡,衬着她的腰肢纤细婀娜,说不出来的轻盈好看。
见周成瑾转身,楚晴微微屈膝算是行礼,便闪身离开。
周成瑾本能地加快步伐跟上去,却只看到那个纤细的身影进了四房院。周成瑾心头一点点沉下去,双腿软得几乎站不住,颓然靠在树干上,慢慢瘫倒在地上。
他不知道楚晴在那里站了多久,但可以肯定楚晴看到了,看到他与楚曦“亲密”地靠在一处……
楚晴完全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只是当明氏再来倚水阁提到周成瑾时,她的态度越发地坚决,“伯娘,即便他说得再好听,我半点不相信。一个人的本性怎么也不会改的。”
明氏知道楚晴素来有主见,并不勉强,只感叹两声,“话可以随便说,可人的眼睛却骗不了人,我觉得他还是有诚意。”
眼睛么?
楚晴只想起他转身见到她的时候眼里的心虚,目光更冷,却不愿与明氏争执,笑着挽了她的胳膊撒娇,“伯娘就这么不愿意让我在家里多待几年?我吃得又不多,要不以后改成每天吃两顿?”
明氏无奈地点点她的脑门,“你呀,都十五了。看着跟个大人似的,怎么就知道耍赖?你就是每天吃十顿我也养得起你。”
“那伯娘别着急把我嫁出去,”楚晴撅着嘴仍是不依,撒过半天娇,忽而又正色道:“伯娘,我是真不想嫁给周成瑾,再有人来提亲,伯娘就回绝吧。”
她既不愿,明氏自不会勉强她,笑着点点头,“好!”
等忠勇侯夫人再度上门,明氏语气虽委婉,态度却是坚决,明确地回绝了此事。
周成瑾得知消息,拉着魏明俊到郊外跑马,他在京外有处庄子,庄子不大,只有十几户人家。庄头姓田,听说主子来,催着婆娘把周成瑾那处小院收拾干净了,又置办出一桌像模像样的席面。
周成瑾对庄头道:“听说你婆娘酿得一手好酒,搬几坛子过来。”
田婆娘娘家是开酒坊的,她自幼得了父亲真传,酿的酒说不上名堂,但是醇香浓烈,号称一碗醉。庄户人冬天进山砍柴打猎常常会灌一小壶,时不时喝一口以便御寒。
听得主家要酒,庄头岂敢不给,双手各抱了一坛送来。
周成瑾斜眼见了,道:“真小气,才送两坛来,放心,爷不白喝你的。”掏出荷包扔了过去,“再去搬几坛子。”
庄头憨厚地笑道:“大爷有所不知,我那婆娘酿得酒烈,等闲人一碗就醉,就是再强壮的汉子也喝不过三碗。”
魏明俊接过酒坛子,对庄头努努嘴,“去吧,准备点醒酒汤。”
庄头心领神会,也没捡荷包,急匆匆地离开了。
周成瑾一把拍开酒坛上的封泥,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他大赞一声“好酒”,给自己与魏明俊各倒一碗,“来,干!”仰头一饮而尽。
魏明俊知他心里不痛快,本就存了舍命陪君子的想法,此时也不推辞,毫不犹豫地喝了。酒一入口,只觉得嗓子眼火烧火燎的,身子也像着了火似的,热得发烫。
周成瑾却是没感觉般,又倒了第二碗,仍是一口干。
魏明俊举着碗实在喝不下去,可看到周成瑾血红的眼,心一横仰脖干了。待看到周成瑾又要倒酒,魏明俊伸手拦住他,“别干喝,吃两口菜就着,难得这个季节还有嫩黄瓜,来,吃一口。”掂起一根黄瓜“啪”掰成两半,一半塞到周成瑾手里,一半自己拿着,“吭哧”咬一口,黄瓜的凉意顿时缓解了烈酒引起的灼热。
周成瑾也咬一口黄瓜,突然就落了泪,“我是真喜欢她……”
☆、第108章
魏明俊听得差点也跟着落泪,谁还能比他更了解周成瑾的心,谁会比他明白周成瑾在楚晴身上到底用了多少心思?
不说那几桩让人烦恼的亲事,单说平常那些琐碎的小事。
听说楚晴喜欢丁香色,周成瑾千里迢迢捎来十几匹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布料,要说他是在丝绸之乡江南也倒罢了,他可是在宁夏。江南的绸缎运过去价格起码翻了一倍。
听说楚晴染了风寒,他眼巴巴地寄过来一个药方子,还捎带了许多大黄、白芍以及天麻等药材。从宁夏到京都,就是快马也得七八天,药方子送到,楚晴早就好了。
还有一次,特特写了个烧蹄膀的方子,是他在酒楼吃到这道菜觉得口味不错,花重金跟厨子买到,据说烧出来的蹄膀格外香嫩肥美。
虽说楚晴爱吃蹄膀,可魏明俊也不能特为往国公府送个菜肴方子,无奈之中就给了食缘里的徐嬷嬷。
还有各式好玩好看的小物件儿,周成瑾断不了往京都捎,魏明俊实在找不出借口给楚晴送,连带着许多药材都放在百媚阁的库房里收着。
点点滴滴,楚晴不知道,楚晟不知道,只有魏明俊看得清楚明白,也更加觉得心酸。当年意气风发睥睨群芳的周成瑾,何曾有过这样为情所困的时候?
周成瑾吃完黄瓜,默默地倒了第三碗,魏明俊仍是陪着,却不敢再像前两碗那样一口闷,夹一口菜抿一抿酒,没吃多少就开始觉得头重脚轻,手里的筷子跟不听使唤似的,豆腐块都夹不起来,眼前的周成瑾隐隐约约变成了两个,摇摇晃晃地冲自己笑。
第二天日上三竿,魏明俊昏头昏脑地醒来,见自己已经躺在床上,身上穿了件八成新的土灰色裋褐,洗得倒干净,就是紧了点,箍得身子难受。
刚下地,就觉得头晕目眩,胃里一阵翻腾,想吐却吐不出来。
因见床头有茶壶茶盅,试了试,茶还是温的,喝了半盅才觉得舒服了些。
院子里,田婆娘正从井里提水洗衣服,见到魏明俊,忙抖着湿漉漉的双手赔笑迎上来,“二爷醒了,厨房里温着白米粥,要不要盛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