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女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明林,没有去接那银子,走的更快了。

“施主说的对,我确实是兴隆寺的,吃用不愁,却不知道百姓连饭都吃不上了,我佛慈悲,善待世人,施主想必只是缺个契机,你拿着这银两当本钱,不要再偷盗了。”明林执拗的握着银两要给女人,觉得她是不愿意被施舍,又加了一句,“我叫明林,施主以后赚了钱有了积蓄可以来寺里把这钱还我,或者替我转赠给有需要的人也可。”

听到这里,女人的脚步忽然一顿,确认似的问了句,“你是兴隆寺的……明林?”

世人只知道六皇子当“仙灵”在兴隆寺侍佛,知道他法号明林的人却并不多,因此他没什么遮掩。

“是。”明林点点头。

那女人把碎银拿到了手里,眼神有些复杂的跟他说,“我叫白怡,家在燕栖巷,等我有了钱就还你。”

“好。”明林根本不认得什么燕栖巷,也不在乎她是不是真的会还钱。

快到城门口的时候,白怡有意要跟他分开,毕竟一个出家人身边跟着个姑娘还是惹人非议的。

明林似乎知道她所想,也有意的放慢了步伐,只等她消失在视野内,才摸出了两枚铜板,找了间简陋的客栈,要了间下等房安歇下,坐在床上,忽然挂念起来那两个暗卫,冲着屋顶喊了两声,“暗七?暗八?”

结果门应声打开,两个穿着粗布麻衫像是跑堂的暗卫走进来,“主人叫我们?”

“啊……就是想问一声你们住在哪儿?”

“隔壁。”暗七答,“主人不必忧心。”

“咦?隔壁?你们有钱么?”明林完全没注意隔壁什么时候进了人。

“主人缺钱么?”暗八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子上,“不够您就吩咐。”

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一锭银子的明林惊到了,想到上午遇见的那个小毛贼,再想想暗卫的好功夫,不禁多疑,“你们不会是偷的钱吧?”

暗八眉头比他皱的还深,显然是觉得自己人格受到了侮辱,“我和暗七还挂名在暗卫队上,账都是从将军府走,主人不必担心我们缺钱。”

明林这才放心,又想到了什么,“你们每个月都会去将军府领工钱么?会见到大将军么?”

那个外公大将军,事务繁忙,他只在寺里见过他两次,还说过两句话。

“寺里吃的好么?”

“你怎么瘦的跟鸡崽似的?”

就这么两句,让他起了心思跟着暗卫习武健身。

暗八听到明林充满期待的问话,摇了摇头,“每月老三会给我们送钱来。”

“哦。”明林的失望摆在脸上,当了十五年的和尚,他还是“心不静”,听到有关那些俗世亲人的消息,总忍不住多问几句。

暗卫答完了话就离开了屋子,虽然就住在隔壁,但他们也不知道躲在哪里,明林一直到到晚上都没再见他们。

燕栖巷里一处小院子里,白怡端着刚煎好的药,进屋给躺在床上面容憔悴的女人喝,“林姨,喝了药就好了。”

被叫“林姨”的女人看起来三十多岁,虽然在病中,可容貌仍然看得出是上乘。她接过药碗,心知这药喝了也治不了她的病,却还是为了安慰白怡,小口的将一碗苦药喝了个干净。碗才见底,嘴边就被白怡递过来一颗酥糖,“姨,吃糖解解苦。”

“好。”林姨顺从的吃了糖,等糖都咽下去了,才面色担忧的问白怡,“你这买药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可是偷鲁大的?”

林姨对白怡的性子太了解了,自己已经是将死之身,不想拖累了白怡为了自己犯傻。

“没有没有,是碰到个施药的和尚,他心善,还给了我一块碎银让我买吃食!”白怡说着就跑出去端进来一小锅粥,打开盖子,香气四溢,她盛了一碗鸡汤炖的粥,虽然有了钱,她也不敢胡花,去大酒楼买了人家不用的鸡架,细心的把鸡架上残留肉撕成了肉丝留着,炖粥炖的那鸡架都快熬化了才把架子撇出去自己再啃啃,把鸡丝放进粥里继续熬。最后给林姨舀出来的就是这香味浓稠的鸡丝粥了。

家里因为给林姨买药,很久没有吃过荤腥了,林姨自私了一回,假装相信白怡真的碰上了善心的和尚,红着眼眶把那一碗粥都喝光了,“小花,你这粥熬得真好。”

被夸奖的白怡笑开,“我这里不是有了银子嘛,我想着以后早上我烙了饼子,去码头那边卖饼子,那里的搬工力气活多,容易受饿,工钱也多,说不定能有生意。”

林姨原本只是微红的眼眶更湿了,她拉着白怡的手自责,“是我不好,我没能达成你姐姐的遗愿,你这么好的孩子,都让我耽误了,当初,当初那些钱我要是留给你,你也就能嫁个好人家了。”

对林姨这样的沦落过风尘的女子来说,嫁人,是她们一生最大的梦想。当初,她攒下了一些银钱,为自己赎了身想要有个安定的家,却所托非人……如果那些钱没有赎身,说不定就能给白怡找个好婆家。

白怡见不得林姨哭,又给她填了一碗鸡丝粥,“您想什么呢,就算那钱留着,哪就那么容易找到好夫婿了,以前不是有个算命瞎子说我这命大富大贵的,以后要嫁给王侯贵胄嘛!就你那几十两银子,哪个王侯贵胄看的进眼里?”

林姨看着床边的小姑娘,身子瘦瘦小小的,因为营养不良,连头发都有些枯黄,一双大眼睛倒是水汪汪的惹人怜爱,脸上因为烧火被呛得有些脏,遮掩了她蜡黄的脸色,就这么一个身段一般,容貌中等的女孩,霸气的说着要嫁给王侯贵胄,林姨在红袖馆见惯了达官贵人,才不信有贵人会娶这么个黄毛丫头……一想到白怡已经十九了,林姨又叹了一口气。

这院子一共两间卧室,白怡伺候着林姨净面洗漱之后就回了自己屋,家徒四壁,屋里能典当的东西都换了钱给林姨看病了。

林姨以前在红袖馆也算小有名气,攒了二十年的积蓄,终于带着她摆脱了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嫁”给了一直对她不错的猎户鲁大,当时林姨还有些钱,租了这里的小院子给白怡住,毕竟白怡是个半大姑娘了,跟着她一起嫁过去不合适。谁知道真的进了鲁大家的门,才发现他早有家室儿女,鲁大的媳妇十分泼辣,抓的林姨脸都花了,那时候林姨怀了孩子,在红袖馆吃了那么多避子汤药,能怀上孩子简直是上天的恩赐,因而林姨忍气吞声的给鲁大做了妾,在鲁大那里为奴为婢,可惜三个多月的时候被主母一顿欺打,孩子没了,身子也亏损的厉害。鲁大喜欢林姨的好颜色,虽说孩子掉了还是留着她在家住,可主母却不愿意付钱给她看病,看着她病的不行了,草席子一卷就把她扔出了家门。

白怡一直观察着鲁大家的动向,毕竟林姨是她现在唯一的亲人了。她背着病重的林姨回了燕栖巷里那个租住的家,虽然知道林姨这生的梦想就是离开燕栖巷,离开这处处莺歌燕舞的巷子,可最终,她们还是回来了。

林姨还在红袖馆的时候就常常接济鲁大银钱,可林姨生病了鲁大却不闻不问,白怡气的很,刚巧今天看见他和朋友去赌场,还大赢了一笔,这才起了偷他钱袋的想法,只是没想到那个负心汉体力那么好,居然追着她一路追到了城外山里。

想起白天的事,想起那个叫明林的和尚,白怡坐在床边,从抽屉里拿出一串有些油亮的佛珠,轻轻的转动着。

是他啊。

☆、二章 (2)

因为出门在外,夜里的教学和清晨的练武都取消了。明林一早起床,在屋子里打坐念经,念到天色发白了,才从床上跳下去,打开窗子往街上看去。这家客栈虽然简陋,但却开在客流比较多的街上,天蒙蒙亮就已经有讨活计的人出门了。

明林摸了摸空瘪的肚子,从包袱里拿出块已经硬邦邦的干粮,啃了一口,就着半碗茶水才咽下去。把剩下的干粮放回包里,看见了那个亮锃锃的铜钵,他还没有化过缘,也不打算托着钵去乞饭结缘,把包袱放在了房里,只想着去帮人做些活然后让有缘之人施些口粮就好,他还带了些铜板,如果所帮之人实在困苦,用钱换点吃的也行。

出了客栈,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什么人都没有,那两个暗卫就这么凭空消失了,虽然已经习惯了好几年,还是觉得好神奇。

他不知往哪里去,看见前头有三两个穿着坎肩的壮汉往南走,就跟在后头一起去了,走了一里地,来到一个码头旁,“嘿哟”的号子声不绝于耳,江边往来的都是渔船,正一船一船的把打捞的鲜鱼拖到岸边贩卖。那几个来搬运的工人蹲在岸边,只等着有诸如大饭馆和贵人家的大客户买了小半船的河鲜无法搬运时才凑上去询问。

“大老爷,二十五文一袋抗不抗?”

“我二十文一趟,我这还有个弟弟,抗的少,十文一趟,大老爷需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