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都没仔细听我刚刚说了什么。”
林湘气呼呼地拖着那只肥狗,将那条四肢张开,活脱脱一条狗毯子的阿拉斯加拽到了林琛的面前。
“狗腿又把我的门给挠了个洞,你都不管管它。”
想起自己更换的门,自己被这个蠢狗撕扯坏的画作,林湘看着林琛的神情悲愤了许多,这条狗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那么屡错屡犯,就是眼前这个昏君纵容的,狗腿成了现在这副狗德性,全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的错。
“门给挠坏了就给换个门,哥给你钱。”
林琛掀开被子,他没有裸睡的习惯,永远都是正经穿着全套睡衣睡觉的,因此当着妹妹的面掀开被子,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丝质的银灰色竖条纹睡衣,顺滑的衣料很好的勾勒出了他的身材,和林湘一样,即便工作再忙,他也从未忘记每一天固定时间的锻炼,因此虽然常年酒局不断,他的小腹依旧紧实,丝毫没有要冒啤酒肚的样子。
他起身走向一旁的衣架,从衣架上挂着的西装里掏出一个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来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的生日,换了门,剩下的就买几个包包,买些好看的衣服,你看人家小姑娘都打扮地多好看啊,每天宅在家里,也不带个男朋友回来。”
“谢谢哥。”
在金钱的诱惑下,林湘很没骨气的屈服了。
“不过外面的小姑娘一个个打扮的好看,也没见你给我带个嫂子回来啊。”
“你说什么?”
林琛正巧蹲下身和狗腿玩闹,没听清林湘后半句小声的嘀咕声。
“没什么,我就说这次一定要买个结实点的门,大不了,我买扇铁门装上,看狗腿这次还能不能把铁门给挠穿了。”林湘哪敢说实话啊,赶紧找了其他话语搪塞过去。
“不过哥,你可真得好好管管狗腿了,你看同样是阿拉斯加,人家养的阿拉斯加怎么就比它乖巧那么多呢。”
林湘用脚尖轻轻提了提狗腿的肚子,委屈的狗腿往林琛怀里缩了缩。
“呜呜嗷——”
听这呜咽声,跟受了多大委屈一样。
戏精!林湘觉得自己看透了狗腿的险恶用心。
“阿拉斯加这种狗还有听话的?”如果真有,那一定是血统不够纯正,绝对不是皇家血统。
林琛养狗,是因为真的喜欢狗,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金毛、拉布拉多这样性格比较温顺容易驯养的狗,阿拉斯加原本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只是当初他去宠物店的时候,狗腿那一窝兄弟姐妹刚刚满月,被放出笼撒欢,当时还是小奶狗的狗腿拽着林琛的裤脚就不肯撒手了,嗷嗷撒着娇,把它拉开了,又摇摇晃晃缠上来,不让靠近,还委屈地直叫唤。
林琛觉得或许是自己和这个狗有缘分,最后还是没选择他更喜欢的金毛和拉布拉多,而是选择了这条注定将来破坏力会极强的阿拉斯加。
也因为两人结缘的原因,林琛这才给阿拉斯加取名为狗腿。
不过这个名字饱受林湘的诟病,从来就没有听过,哪只母狗的名字叫狗腿的,但是再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狗腿也果然不负它的名字,在林琛面前,就是十成十的大狗腿一个,所有的破坏力,都可劲朝着林湘去了。
或许是存着想要让她哥清楚的认识到自家的狗子到底是什么样的臭德性的目的,林湘干脆拿出了手机,播放起了她当初拍摄的那段视频。
给自家亲哥看的当然不是上传到微博的那段经过处理的视频,而是原本没有打码过的原版视频。
“怎么样,人家的阿拉斯加机灵吧。”
林湘忍不住炫耀,还不忘瞪了狗腿一眼。
“嗷嗷呜!”那个狗哥哥好帅啊。
正值发情期的狗腿看到了视频里那头威武雄壮的阿拉斯加,忍不住叫声高亢了些,原本蹲在地板上充当毛毯的狗腿站起身,前爪扒拉着林湘的手,想要仔细看看那个帅气的狗哥哥。
不过它的体型也就正常阿拉斯加的水平,加上还是一头刚满九个月大的母犬,林湘这么一个大活人,对付一只六十斤左右重量的大狗的力气还是有的。
看不到心心念念的狗哥哥,狗腿急的围着林湘直打转。
“湘湘,你认识这只阿拉斯加的主人?”
林琛交往过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在大学时期,感情最单纯,只是那时候两人都还年轻,比较自我,很快就因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分开了,第二段感情是在大学毕业后,两人在一块,也是双方父母介绍的,交往了一个月,女方嫌弃他花在工作上的时间比花在她身上的时间多太多,这段感情,同样无疾而终。
这两段感情,林琛都没有那种特别热烈,特别冲动的感觉,他一直以为感情都是这样的,直到现在,他才发现,或许只是因为他没有遇到对的人。
原来一见钟情,真的存在。
光是看着视频里那个温婉的姑娘轻声细语哄着那只撒娇的阿拉斯加的模样,林琛的心跳,就差点跳停拍了。
“你问这做什么?哥,难道你看上人家小姑娘了?”
林湘瞪大眼睛看着自家亲哥,他都二十九了,人家小姑娘看上去也就二十左右的模样,这臭不要脸的,是想老牛吃嫩草啊。
“你胡说八道什么。”
林琛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让自家妹子看穿自己的心思:“兽医不是说了吗,在给狗腿绝育前,最好让它做一次母亲,你不觉得视频里这条阿拉斯加很不错吗,或许我们可以联系一下这条阿拉斯加的主人,问她愿不愿意让自家的狗和我们的狗腿配个对。”
“嗷嗷嗷!”
狗腿咧着嘴蹦蹦哒哒的,它虽然没太听明白主人的话,但也知道这个谈话一定跟自己以及那个黑匣子里的帅帅狗哥哥有关。
“那也太委屈人家的狗了。”
林湘支支吾吾的,看了眼自家兴奋的狗腿,简直就是狗中色魔,光是看了照片就觊觎上了人家狗的美色,把这样的狗腿介绍给那条看上去就乖巧机灵的狗,她都觉得有些亏心。
但是想想,如果真的成功了,还能中和一下狗腿的基因,好歹能够让它的后代不要跟它一样傻,这似乎也是一个造福其他狗奴的好事。
“我也不认识她,只知道她经常会带着她的阿拉斯加去我常带狗腿去的那家宠物医院。”林湘摇摇头,“而且那个小姑娘眼盲,平日里并不怎么出门,能碰上她的机会,就更加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