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艾薇儿做向导,两个人玩遍了洛杉矶……其实主要是玩遍了好莱坞。
作为世界知名的电影中心,常胜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都是第一次接触这里。他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
所以当艾薇儿问他有没有什么地方想玩的,常胜脱口而出“好莱坞”。
艾薇儿带着鸭舌帽和墨镜,再加上她现在名气还不算太大,所以完全没有人认得出她来。
她可以不受打扰的和常胜好好到处玩一下。
他们在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上合影留念,他们在中国戏院里观看电影,在派拉蒙电影城里围观电影拍摄,晚上去日落台商业街的酒吧里喝酒……
每一天都只是在玩,但常胜却觉得很充实——他从未像这次这么疯狂的玩过,什么都不考虑,就是玩,去不同的地方,见到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人,吃不同的东西,喝不同的酒——这日子过得有些颓废,但却真正放下了一切顾虑和其它杂念,就只是玩。
常胜不去想如何带领瓦伦西亚在客场击败皇家马德里这样的问题,艾薇儿也不去考虑录音时出现的问题……
※※※
几天时间,他们把感兴趣的地方都转遍了,假期还有一天时间就结束了。
常胜要返回西班牙,而艾薇儿也要重新进入录音室录音。
最后一天,似乎不知道去哪儿玩好了。
“不如就随便逛逛吧。”常胜提议。
艾薇儿欣然同意。
这一次他们没有刻意去某个旅游景点,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们就只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铺,便会进去转转,但什么都不买,欣赏一番便出来。
有时候,享受这种随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胜以前是和讨厌逛街的——他虽然没有陪女友逛街的经历,但是他有陪自己妈妈逛街的经历。在他看来,女人只有在逛街这件事情上不会有代沟,不管年龄,都是喜欢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们对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缤纷的,花花绿绿的东西感兴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说中的巨龙一样。
常胜觉得甩开脚丫子让自己快走一个小时,他未必都会觉得有慢慢走着陪妈妈逛街半个小时累。
不过今天没有这样的感觉。
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说着些闲聊的话。
就像是在国内压马路一样,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么时候。
走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游者们一样。
当他们经过一处街头艺人卖艺的地方时,那位黑人歌手的歌声吸引住了艾薇儿的脚步,她停了下来,静静聆听。
常胜也在旁边陪她。
周围行人匆匆,他们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听众。
自从他们在这里站住聆听之后,渐渐有了其他游人和他们一样,站下来欣赏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这给那位黑人歌手带来了不少人气和金钱收入。
当他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阵掌声,随后大家纷纷上来把钱扔到了黑人的吉他盒子里。
常胜看着这个卖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经的经历。当初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正是各种乱七八糟念头充斥自己脑海的时候,那时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对未来有很多憧憬和规划。
比如做一个街头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学了两年的吉他,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铁通道里卖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够发觉自己的才华,然后从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点,弹吉他比那些音痴好点,但也仅此而已。在玩音乐的人当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娱自乐尚且可以,想靠这个生活就难了。
所以后来他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其实毕业最初他做过很多工作,他也有很多理想,但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属于做足球教练的——他把那个叫做幻想,不叫理想,就是只能在游戏中yy,却绝对不可能付诸实施的。
如果不是重生的话,自己会做什么呢?
其实最初他一点都不宅的,他学吉他,他摆地摊,他上门做推销,跳增员操,发过传单……他什么工作都做过。到最后一事无成,他终于认命,在一家广告公司找了一份收入微薄,连社保都不给交的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把自己沉浸在fm的虚拟世界中,带领着虚拟的球星们,拿下一个又一个冠军,幻想着自己是世界名帅,可以将那些大牌球星们呵斥来呵斥去的。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出去找女朋友都懒得去。父母亲给他介绍相亲,他就以各种理由推掉。
——房子都没有,找什么女朋友啊?
——我一个月就这么点钱,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养活老婆孩子?算了吧!
……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宅男了。当然了,他们所在的那个家属大院的人还没这么新潮,他们用另外一个词来代替——“没出息”。
他又想到了看过的一部日剧,里面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种棒棒糖,人吃了就会发现自己的潜能,废柴主角吃了很多,发现了自己很多的潜能,但都不适合用来赚钱生活,其中就有一个天赋是踢球,但只会颠球的球员,哪个职业队会要呢?最好主角才发现其实他最厉害的潜能是犯罪天赋……
对常胜来说,重生或许就是棒棒糖,让他知道了自己其实最大的天赋是什么。如果没有这次经历的话,也许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其实还能做足球教练,并且干的还不错……他的生活可能就会那样一成不变,波澜不惊地走下去,直至生命的尽头。
有的时候他偶尔会在沉迷于游戏的时候想起那么一个未来,然后感到惶恐和害怕。
然后他就会去闷头大睡,睡一觉起来,还是老样子。
没有穿越的他现在正在上大学,正是想要练吉他,做一个歌星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自己能够和艾薇儿这样的明星漫步在洛杉矶的街头,心上这异域风情,在街头观看他人卖艺表演。
自己的命运就此分岔。
想的颇有感触的常胜从口袋里摸出零钱,走上前去,把钱放进了对方的吉他盒子里。
那位黑人艺人向常胜道谢之后,指着与常胜同行的艾薇儿:“嘿,女孩儿。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听我唱歌的,作为感谢,我可以请你来唱首歌。”
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的艾薇儿笑了笑:“这个,我五音不全,不会唱歌呢。不过我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说完她用力一推,将常胜推了出去。
“这位是中国来的流行歌手!他唱的很好听的!”她还大声向周遭的人宣布。
这些游人都是喜欢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纷纷起哄。
“中国歌手?天哪!我还从没有听过中国歌手唱歌呢!”
“他们是用中国话唱歌吗?”
……
常胜被艾薇儿猛地一下推了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回头瞪了艾薇儿一眼,艾薇儿则对他笑的很灿烂。
那位黑人也在起哄:“来吧,伙计!别害羞!当众表演没什么难得!”
他以为常胜是羞涩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