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之家app一打开里面就迫不及待地跳出几行字来:
[白朝露,丰海郡,望江县人氏。因冤沉水而死,后死心怀怨恨,魂魄羁留于汐江之底,屡屡害人性命。]
[凶恶指数:2星半]
[任务要求:破除鬼术,另其伏法。]
[任务奖励:灵力+10。失败惩罚:万鬼噬身。]
[任务时间:自今日起10天内。]
程小花一看就傻眼。丰海郡、望江县这些地名都望江市一百年前用过的名字。现在居然重现,那鬼至少也是有一百年了吧?
许来凤那种凶恶程度只有一颗星的,程小花都没办让她伏法,何况这种有上百年,凶恶程度达到2星半的恶鬼。
还万鬼噬身,就不能换个惩罚方式吗?比如开除怎么样?
第6章 冥音铃
天亮的时候,景殊回来了。
一回来就看到本该下班回房睡觉的程小花愁眉苦脸地坐在后厨的椅子上唉声叹气,便顺口问了句:“你在干什么?”
程小花眼皮也不抬地道:“我在等着被万鬼噬身。”
景殊本已迈到楼梯上的脚又缩了回来,“怎么回事?”
程小花就把手机里的任务内容给他看,“你们这个系统真有意思,放着那么多鬼差不用叫我去捉鬼。我这一去还不是羊入虎口?反正都是死路一条了,我干脆就在这儿等死算了。”
“就为这?”景殊的口气简直就像听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一样。合着被任务逼得不是他。
程小花哭丧着脸说:“店长,好歹我也是你招来的,你帮我想想办法呗!”
景殊说:“办法就是去做任务啊。被一个鬼吃总比被一群鬼吃好吧?”
“……”程小花都快哭出来了。店长看着一副高冷的模样,怎么说起话来这个样子的?
“店长,你别开玩笑行吗?”
“我没开玩笑”,景殊一本正经地说:“我听说这在你们人间界叫‘风趣’。”
风趣?我还雨趣呢!
景殊说:“你放心吧,任务没你想的那么难。何况你还有个护身法宝,一般的鬼是伤不了你的。”
程小花说:“什么法宝?我怎么不知道?”
景殊指了指她的脖间说:“你脖子上戴的这个叫冥音铃,来自地府,即能护主、又有收魂镇魂之用。”
程小花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挂的铃铛,铃铛发几“铃铃”的脆响。这是她前几天勉强达成任务时得到的奖励,原以为是只是一件小首饰。所以她就一直戴着没多想。
现在,经景殊一说,方才意识到这府里司给的奖励怎么可能是凡品嘛!
只是这作用,未免也太超乎寻常了吧。也不知道常小白他们这些鬼差是不是也随身都有这么一种冥音铃,出任务的时候只要一放出,立马就能把鬼给收了。就跟神话电影里的情节一样。
正当程小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听景殊说:“不过冥音铃需要配合灵力才能催用,你现在没有灵力,根本用不了。挂在脖子上,最多不能叫鬼伤害到你。”
“什么……那你不是白说?”她还真以为戴着这个铃铛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结果是白高兴一场。她就奇怪呢,地府司怎么会那么好,一下子就给她个终极大法宝呢。原来还是要靠灵力才能催动。
“我能不能不出这个任务啊?”
“当然不行,除非你想被几万只鬼咬。而且地府司里养的那些鬼是经过炼化的,冥音铃保不了你。”
“我不是属于后勤一类的人员吗?为什么还要上前线?捉鬼不应该是常小白他们的工作吗?”
“常小白是t3级的鬼差,级别中等。平常拘的大多是新魂,一般这种的恶鬼需要出动t4级的巡检官来拘。但是巡检官通常三年一巡,偶尔也会出现个别遗漏。像白朝露那种潜藏在汐江底的,大概就是被遗漏的。至于你为什么要做任务,应该是觉得你是个凡人,想要给你些考验吧。反正还有10天时间,你好好考虑怎么完成吧。”
了解这些后,程小花倒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绝望。好歹有个护身符不会死不是?
眼见景殊已上楼去了,程小花便又颠颠地跟了上去,问:“店长,咱们馄饨铺里既然白天不营业,那我能不能借着店铺自己做个小生意什么的?你也知道,我是凡人,靠冥币活不下去啊。我保证啊,绝不影响店里的正常营业。”
“随便你。”丢下这句话景殊就关上了门。
程小花倒是有些意外,居然这么轻易就答应了。
意外之后,又是欣喜!
要知道馄饨铺是平常只有夜里营业5个小时,白天都是空着的。她已经算过了,下了夜班后只要抓紧睡六、七个小时,就能把中午和晚上的生意都给做了。
中午可以卖夜里没有卖完的馄饨,如果生意好,余量不够,她自己也可以再包点馄饨供晚上卖。等到晚上的生意做完后,再接着做夜宵生意。
她原先读书的时候就是半工半读,曾在学校外的餐馆打了很长时间的工。对于如何包馄饨、卖馄饨多少都有些经验。
今天白天自然是先不做生意,好好睡个觉。免得上夜班不精神——赚钱虽然要紧,但是本职也要顾好。谁知道万一自己做得不好,会不会再来个万鬼噬身?
她一觉睡到中午醒,洗漱好,吃了点馄饨后就准备去附近的文印店里印些小传单,好到小区周边发发,招些客人来。
走出门时,抬头看了眼店招:444—1号馄饨铺。
哎,就冲着这个店名估计也没人愿意来吃馄饨吧。
回来的时候,程小花不仅印好了小传单,还专门做个大红色的横幅,横幅后头挂了横竿,她寻个晾衣竿挑起横幅摇摇晃晃地往木质招牌上一挂,红色的横幅正好就将“444—1号馄饨铺”那几个字给遮了个严严实实。而横幅上则印着新的店名:“小花馄饨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