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奴隶制(1 / 2)

中国没有所谓的“奴隶社会”,但奴隶制度却长期存在,殷周如此,春秋战国如此,哪怕是在老教科书里被称为“第一个封建王朝”的秦也不例外。

所谓”商鞅变法废除奴隶制“早己经被海量考古材料证明是个历史错误,真正的情况是“秦为无道…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商君不但没有废除奴隶制,还设置了众多将战俘、平民籍没为奴隶的条款,秦的刑徒、皂隶、臣妾比例远超六国,甚至远超商周……

当年赵无恤知道这一事实时也曾惊诧得不敢相信,可现如今他算是明白了,越是社会分化严重的时代,越是战乱加剧的时代,越是难以摆脱这一陋习。

马克思理论认为奴隶产生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贫穷,这是有道理的,春秋以降,随着各国井田制的解体,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于是贫者因破产而沦落为奴,富者大量利用奴隶去从事物资生产。晋国的公族栾、郤、胥、原、狐、续、庆、伯等贵族的后代尚且会降在皂隶,就别说普通百姓了。

皂隶、臣妾,都是被压在阶级金字塔最底部的人,他们的生活十分凄惨。赵无恤忘不掉自己的妾室伯芈年幼时沦为隶妾,他也忘不掉初入新绛人市时看到的污秽暴行:那些狭小的囹圄、那些囚于笼子里,或戴着木制桎梏,或被草绳拴在一起的隶臣妾,一个个枯槁蓬头,唯一有双明亮眼睛的小奴将一只脏兮兮的手伸向了他,仿佛在哀求拯救……

当时天真的他暗暗捏着拳头说自己要像废除殉葬一样,将奴隶制度也埋葬掉。可直到真正执掌一国时才发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东西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的,纵然赵无恤能极大推动其进步,可想要量变导致质变,非十年百年不能成功。

赵无恤在治理鲁国的实践中明白了一件事情,在眼下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春秋晚期,天下大同,人人幸福是不可能做到的。想让政策立竿见影,除了依靠科学技术外,最便捷的法子无非是依靠残酷剥削一群人,让社会上另一部分人得到减税、减役的实惠……

古今中外,这种方法屡试不爽,宗周靠压榨殷民和各国土着居民让周人贵族过上了钟鸣鼎食的生活,所以才有东方殷人抱怨道:“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

此外还有秦国剥削六国遗民而肥秦地的军功贵族;元朝剥削汉人南人而肥蒙古、色目;清廷剥削汉人而肥旗人;近代资本家剥削黑奴为白人经营种植园;德国剥夺犹太人财富转移战争矛盾;党带领下广大人民对地主富农的共产主义专.政……

这也是赵无恤搭那积木想要阐述的道理,人类的历史,就是不同阶层之间压榨与反压榨,阶层成员不断流动和固化的过程,而且根本不存在纯粹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更普遍的是多种制度混合并存。

现如今,在社会总财富增长缓慢的情况下,赵无恤也不得不利用皂隶来承担他广施“仁政”带来的经济压力了。

过去在晋国鲁国的经济关系,是“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而现在赵氏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现在的赵氏是一个古怪的集合体,在名义上还是封邦建国,但幼弱的晋侯只是挂名,赵无恤才是最大的封建主。可在赵氏之下,一切都被打乱了,行政上是郡县制度,虽然在选官上还不够完善,可世袭的卿大夫被领取俸禄的官僚完全取代是迟早的事。所以“大夫食邑”基本不存在了,赵无恤可以直接从郡县收取赋税。

郡县地方赋税的主要来源,自然是士、庶人和工商了。一方面赵无恤鼓励军功授田,分割大宗族,造就了许许多多小农家庭,增加了税收户数。他还放宽对工商的限制,在邺城、朝歌等城市,手工业和商业蓬勃发展,带动着经济繁荣,农税和工商税是财政收入的大头。

然而在这之后,是阳光照耀不到的黑暗角落。

在现实面前,赵无恤妥协了,赵氏现在的政策和后世的秦朝很像,庞大的皂隶群体是赵氏维持经济繁荣的重要手段,因为他们和十税一、十五税一的士农工商不同,所创造的价值被完全剥夺归公。所以使用官奴来进行大型工程建设,或者从事挖矿、采盐等重体力活获利极多。

但和过去、未来都不一样的是,赵氏实行军功授田制度,新开辟的土地在法律上是归领主赵无恤所有的,授田只是授予使用权,只要不作奸犯科就可以代代传承,不必担心人死地收,但百姓不得买卖土地,加上此时地广人稀,土地兼并的大潮尚未来临。

所以,赵无恤在晋、鲁很大程度上遏制住了贫民自卖为奴的趋势,他们的奴隶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战俘。

赵氏剥削的第一批奴隶是早年在东方时俘获的齐人、卫人,若非他们承担了大量劳役,鲁国民众的日子恐怕没现在这么滋润。第二批是六卿之战里投降的大量齐、范、中行、知氏兵卒,若没有他们,联通晋鲁的大动脉卫渠就没法开凿,邺城也不可能这么快完成建设。

对奴隶进行剥削,是减轻普通农民、工商负荷的重要手段。可奴隶身份并非一成不变的,赵氏的皂隶一般是三到十年,若有功劳和突出贡献,还能提前恢复自由,所以称他们为“刑徒”可能更恰当些。如今休说最早的那一批,就算是六卿之战后沦为奴隶的战俘们,若没有劳累致死,也早已脱离隶籍,或加入赵军,或恢复庶民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