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张仲景生活的东汉末期,还有个大明鼎鼎的神医——华佗。

华佗的全身麻醉大家都晓得了,他精通手术,被誉为外科圣手,大家也晓得了,他的医学着作没留下来,这个大家应该也是知道的吧?

毕竟他老有名了╮(╯_╰)╭

这厮就发现了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古代中医应用人工呼吸治病救人挺多的哈。

作者也不懂中医,就是为了写东西,查过很多资料。查出来的内容就是酱紫的。而且原本也是知道中国古代有人工呼吸的,加之常走野外的人,一般是知道一些常用的急救措施的,所以写上一章得时候完全没觉得有问题。

但是根据评论的反馈来看,貌似读者不是这样认为的……

未免雷飞更多人,作者把上章的口鼻吹气法已经完全改成仰卧压胸法。但是很不幸,作者又查到,这个方法对溺水人士不宜使用,于是又改成了俯卧压背法。

对于一个不懂医,又没学过急救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为我了。你们凑和着看吧哈……

另外,在这里还要声明下,本文涉及的衣裳款式、发髻样式,有典型的明朝制式,比如马面裙什么的,但也有不是的,甚至有瞎编乱造的。估计读者们也习惯了……

作者实在是太不稀饭明朝已婚女的发型了。

根据三言二拍、《金瓶梅》等作品,以及《明宪宗元宵行乐图》来看,明朝已婚女一般都要戴髻。穷的就戴头发编的假髻,富的有银丝髻、金丝髻。

金瓶梅里,潘金莲一开始就是戴头发编的黑髻,给西门庆做妾后,就有了银丝髻戴。

死了老公的妇女要穿素服戴孝髻。《吕大郎还金完骨肉》,里面那个小叔子吕宝,把为兄守孝的大嫂给卖了。还对买他大嫂的人说,“只看戴孝髻的,便是家嫂,更不须言语,扶他上轿,连夜开船去便了。”

买家依计而行。结果,恰好吕宝的大嫂和吕宝的媳妇换了个髻戴。于是,那些人抢上吕宝的老婆就跑了……

至于官宦人家的太太,封了诰命就可以戴冠了。

大家可以自己搜下图片。那个髻就是个上尖下圆跟圆锥体一样的东东。冠长得又扁又矮,跟椭圆体一样的东东。

《金瓶梅》第二十八回写潘金莲:红丝绳儿扎着一窝丝,攒上戴着银丝鬏髻。

这就是明朝已婚妇女的常用发型鸟~

明末还流行起了牡丹头,作者也不喜欢。

作者不会发图片,乃们可以自己去搜呀。

☆、诉状

穆知县最终将庄秀云诉和离案的审期定在了八月初五。

百姓闻讯,不由交口称赞,这新任父母官委实体贴治下子民。这起官司不结案,丘城县的百姓连中秋都过不好!不然多吊人胃口?心上悬着官司的胜负结果,月饼吃着都没味啊。

其实穆知县也很头疼。

他本意并不想审理这件案子。

一则清官难断家务事。二则一个妇道人家,动不动便要主动求去,真是伤风败俗。如此不守妇道,理当叫她承受一番笞挞,以儆效尤。可他甫被调任丘城知县,便要当众笞挞妇人。若那妇人能将夫家错处说出个一二三来,他还要准其和离,坏人姻缘。想想便觉晦气。

是以,按照他的想法,这样的诉状能不受理便不受理。

但这个文庄氏很聪明。她的诉状大意是说,她父母年迈,兄弟年幼,母亲近来又卧病在床,父亲的身体也大不如前,她需要在娘家长期侍疾。可夫家又需要正妻主持中馈。为了不耽误夫家,她便主动求去。怎奈夫家一意挽留。然而,她已下定决心尽孝,定要坚持和离。没办法,这才一纸诉状递上来,请求知县做主,准许她夫妻和离,成全她一片孝心。

那诉状写得:

……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禽兽尚能如此,何况人乎?民妇忝受父母十六年养育之恩,未报分毫,常令此心如煎如熬。愧疚之情,无以言表。纵下笔千言,亦不能稍令释怀。而今实不忍双亲老无所终,小弟幼无所养。百般无奈,只得忍痛拜别夫婿,自请下堂。自此,侍奉双亲,教养幼弟,以全孝悌大义……

真是字字泣血,句句揪心。令闻者悲伤,观者感佩。

最要命的是,完全站在大义那边。

一个“孝”字压下来,这案子必须得审理。丘城县可不是什么山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事关孝悌大义,他焉敢轻慢?

不过这丘城县城也就那么点大,饶他是新来此地上任,随着县里有头有脸的妇人来和他的夫人打了几圈叶子牌,他的幼子去茶馆酒楼溜达过几圈后,他便已知晓了文家这桩烂事。

这个文家,根上是丘城县的人家,但家里只有文父这么一个人。没错,单就他一人,爹娘兄弟俱无。文父的爹娘过逝太早,只留下十几岁的儿子孤苦伶仃卖柴为生。后来到了二十来岁上时,这文父用好容易攒下来的钱,从人牙子手里买了个媳妇,媳妇同年便给生了个儿子,这儿子就是文正龙。

文父婚后便外出做生意去了,没几年后回来,便在这丘城县买房置地开铺子,日子过得像模像样。

这文父早年也是吃过苦的,当时又年轻力壮,便将生意做得有模有样。不过因在外地也有几间铺子,所以时常在外。待到文正龙十岁上时,便常带着儿子去外地照管生意。

文正龙容貌性情肖父,嘴甜不说,生得也是俊俏讨喜。街里街坊的长辈都喜欢他,又见他小小年纪便时常跟着父亲外出做生意,便都只道这是个好孩子。

待到文正龙十八、九了,文母便操心起儿子的亲事。经官媒介绍,便相看上了庄家。

文家娶不上大户人家的小姐,但要娶个耕读传家兼且温柔貌美的小户女子,问题也不大。

要说这庄家也真是倒霉。

那庄氏夫妇对女儿的婚事十分上心,还着意打听过的。只道这文家是个家境殷实的人家,文正龙又是个勤恳上进的,家中人口也简单。

那文父在外地倒是也有两房妾室,但无庶出子女。后来收了外地生意回京时,便将两个小妾发卖了。乍看起来,倒是个挺规矩的人家。

那文母性子爽利,但只仗着有些家底,便眼高于顶,不大与众街坊走动,反到喜欢巴结什么县丞、主簿、典史、捕头、乡绅家的太太。据说对家中仆婢也十分严厉,若她们犯了错,便即刻打卖。可一个时常守着空房的妇人,自然要严格约束下人,否则底下的人反了天,惹出祸端来可如何是好?所以,这也算不得什么毛病。

不过这文母显然攀不上高枝。因为那些太太们对他的夫人说起这个文母,均无好话。只说是个小丑般的行径,颇能博得她们一笑。

庄氏夫妇很放心的将女儿嫁了。结果这文父早无当年雄心壮志,万事只图个轻省安逸,偏这文正龙又是个撑不起门户的。文家二十年聚集的财富,便很快又流水似的去了。

这文正龙也早不如幼时那般可爱了,竟是个好、色、纵、欲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