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知西严格说起来并不是季老爷子的亲生儿子,他只比季知南小了半个月,是第三任妻子带过来的继子,为了拉拢季老爷子主动改的姓名。
他和他亲娘一样,都是心眼比马蜂窝还多的人。可以说母子俩联手,很快就把季老爷子笼络得忘了他还有两个自小没了妈的照料的儿子,在季知北出生之前,把季知西疼得比亲儿子还要亲儿子。
季知南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大,可没体会到什么父爱。可以说在得知该下乡的人从季知西变成了他后,季知南反而有了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在那个家不是家的地方活得太过压抑了,没瞧见作为大哥的季知东在刚刚满了十六岁就报名参军远远离家了吗。
只是世事无常,估计那时候趁机向父亲索要了一堆好处的季知南也没有预料到他会那么年轻就去世,而留下来的唯一血脉改变命运的上大学身份也被季知西所生的儿子给占用。
即便后来改革开放,祈愿人成为率先富起来的那一批,祈愿人也是遗憾的,因为那个时候,阿婆早就由于多年的劳累操持病倒又没钱医治而离世了。
“让阿婆安享晚年,不要过早离世是重中之重,但是季知西、季锦那家子,呵,有仇不报可不是我的作风哦”
季言之迎着乍暖还寒的春风,动作轻巧的上了山。
他没有光顾着捡柴,而是熟练的操起砍柴的刀,往更深处的林子钻了进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领了一只个头不大但挺肥的野兔出来。
季言之熟练的拧断了野兔的脖子,把已经断了气的野兔放进了破破烂烂的竹筐里,然后用一层干草小心的围了一圈,将野兔遮掩得严严实实后,这才开始砍柴。
季言之的速度很快,很快就砍了很多的柴。
季言之用带来的草绳子将柴火捆在竹筐上,然后一把背起了竹筐,就此下了山。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村里各处已经炊烟袅袅。阿婆也在做饭,就如季言之所说的那样,他打柴回来后,刚赶上吃一口热乎饭。
“言娃子,又出来捡柴火啊,你可真勤快”
隔壁邻居大婶出来吆喝家里喂养的鸡崽子吃虫子的时候,刚好碰到季言之打柴归来,便笑着打起了招呼。
“王大娘好。”
季言之笑着回了一句,便背着装满了柴火的竹筐跨进也是破破烂烂,有的地方甚至垮了泥土的院门。
阿婆做的饭是红薯稀饭。红薯占了多半,米则只有数得清的颗数。而这也是阿婆念叨着米粥养人,特意加进去给季言之养身子的。
“回来了。”
阿婆笑了笑,使唤季言之去洗手。
季言之依言洗了手后,却是在阿婆将为数不多的米舀给他,自己准备光吃红薯的时候,将两碗早饭给对换了。
“阿婆,我人年轻,吃红薯才养身体。”
阿婆既欣慰季言之的举动又对季言之的话语感到哭笑不得。
“哪有吃红薯养身体的道理。”
“怎么没有。书上是这么说的。”季言之几口将碗里的红薯给吃了,然后一抹嘴冲着阿婆挤眉弄眼道“今天运气好,在山上捡到一只撞了木桩的笨兔子,中午我掌厨,给阿婆炖一锅兔子,保管阿婆吃了还想再吃。”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o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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