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蝙蝠之子(01)(2 / 2)

[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5576 字 4个月前

“我给我哥买的,他成年很久了。”季言之捋了捋有些零乱的白金头发,眉目清冷的道“而且他最近有些失眠,听说威士忌喝多了,有助眠的效果,所以我才打算买一匹威士忌回家试试。”

“哦,这样吗。”黑人大叔相信了季言之的胡言乱语,笑着给季言之买了一瓶算是中档的威士忌“那你可真是一位好弟弟。上帝我敢保证,这一瓶威士忌下去,你的哥哥保管会醉得呼呼大睡。”

“那承你吉言。”

季言之一手拎着食物,一手拎着威士忌以及鲜橙汁慢慢的往回走,天色不知不觉间就黑了。哥谭市据说是根据芝加哥城或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而规划修建的。

它的建筑总体偏哥特风,也就是说,在夜晚的笼罩下,整个哥谭市会呈现出一种黑暗恐惧的气氛。

不过季言之倒没有感受出这点来,因为黑夜滋生犯罪,而有着蝙蝠侠这位黑暗骑士守护的哥谭市,必然不会允许有人在黑夜的笼罩下进行犯罪。

所以了解到这点的季言之,懒得去理会后边尾随他,明显打着很不好主意的家伙。他又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无奈,要想伤害他,怕只会被崩了牙齿。

季言之慢慢的加快了速度,在路过一条偏僻小巷的时候,季言之故意拐了进去。跟着季言之的家伙,显然也加快了速度。不过在跟着拐进偏僻小巷的时候,季言之一下子失去了踪迹。

跟着季言之的家伙左晃右顾,显然是想将季言之的缠身之处找出来。可惜没有用,季言之能够这么轻易的就被普通人发现,也就不会自称霸霸了。

那明显是想打劫的家伙找了许久,依然没有找到季言之藏匿的地点。他打算放弃。而就在他低咒转身准备离开偏僻小巷的时候,季言之懒洋洋的现身了。

“抱歉让你高估你的智商了,那么请欣赏你用生命的最后所谱写而出的瑰丽景色吧。”

季言之冲着那人笑了笑,随即好几把闪烁着银光的手术刀朝着那人迅速的攻击了过去。只是刹那间,那人就躺在了血泊之中,悄然无声。

季言之却是蹙起了眉头。

他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啊,为什么在感觉到有人跟踪自己的那一刻,想的却是杀掉。

即使倒在血泊之中死去的家伙气息斑驳,明显很多条人命,那也不该他一个孩子出手啊。他最该做的是挑断这人的手筋脚筋,将人送去警察署去,而不是

可以说这具身体本身对于人命的漠视,让现在的季言之有点儿心惊,随即却恢复了平静。

季言之不想再停留在原地,于是在用化尸水毁尸灭迹后,果断的转身继续往旅店的方向走去。一路上面色平静的季言之并没有引得周遭同样行色匆匆之人多余的注意力。

他很快就走到了投宿的旅店门口,刚要走进去的时候,一个人从他的身边走过。

季言之心思一动,回望那个人的背影。

那是一个男人,穿着直到脚裸根的长风衣。衣领立起,黑色的帽子往下拉扯,遮掩住了大半张脸。男人的步伐很轻快,就好像遇到什么好事一样。

而且男人敏锐的感觉到了季言之看过来的视线,居然摘了黑色礼帽,朝着季言之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

季言之瞳孔蓦然微不可见的收缩了一下,居然是小丑。蝙蝠侠的强健对手,制造了多起惨剧,甚至让超人克拉克误杀其怀孕的女友的哥谭市头号恐怖分子。

他居然出现在了附近,是盯上了克拉克吗

想到这点,季言之身上瞬间流露出刺骨的冷意。

脸上涂着白色油彩的小丑明显感觉到了,他居然撅起嘴巴,朝着季言之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

“知道吗扮成蝙蝠的人才是神经病,而跟神经病玩是很有趣的事”小丑手指着自己的脑子,一副想与季言之认真交谈的模样。“这是一般情况下,我会做的。不过现在嘛,或许我该尝试一下简单难度。嘿,小孩,你说你那个哥哥,能够承受得住来自伟大的小丑皇的优待吗”

季言之微眯起眼睛“没有见到你之前,我认为你是个活得无趣的变态,现在见了你,我更加觉得这句话是对的,而且还当得上至理名言的真理。你有必要把优待用在我的哥哥身上吗不如考虑一下我”

“哈哈哈,你叫达米安吧,你果然有趣,就是长得有点儿像布鲁斯韦恩这点很讨厌。”小丑肢体夸张的捧腹大笑。

“不得不说,你的笑点真低。”

季言之记住了和布鲁斯韦恩也就是蝙蝠侠容貌有点儿相似这点,深深看了一眼貌似笑点真的很低的小丑,转身就走进了旅店。那种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惧怕任何威胁的淡然让小丑戛然停止了笑声。

小丑望向已经失去了季言之踪影的旅店门口,口中不由自主的嘟囔道“真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男孩子。”

而与小丑的评价相反,季言之觉得自己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孩子。不然人好的超人先生咋就捡到他后,把他当成弟弟看待。

季言之哼着歌儿,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的回了所入住的旅店房间。

克拉克依然在忙碌,因为写公开演讲是一件麻烦事儿。现在就任的哥谭市长又有些一言难尽,克拉克只能选择先写以一篇公开演讲的稿子,然后再接触市长秘书,预约单独采访的事情。

季言之回来以后,克拉克有些疲惫的道“看来我们要在哥谭市多待几天了。”

季言之无所谓的点头“那就多待几天吧,克拉克你要知道学校还没有开学呢。而且我总觉得我不需要上学。”

“达米安,你还没有成年,正需要上学。”

克拉克的母亲肯特夫人已经有了收养季言之的打算,所以克拉克是真的将季言之当成弟弟来看。即便这个弟弟很聪明,失忆也难掩的聪明,但为人懒散,做什么事儿都不太提得起劲儿的这点,让克拉克有时候倍感无奈。

“咱们回大都市后,达米安你就去上学,我已经拜托了露易丝,她会帮忙选择一所好学校的。”

“好的,我知道了。我会乖乖听话,去上学读书的。”

或许每回穿成未成年,都会有读书这项吧。季言之烦躁,却不会拒绝克拉克的安排。说白了克拉克是关心他,才会这么做。季言之即使发现他这世的性格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傲慢冷酷对普通人生命的漠视,但季言之还是无法拒绝得了超人的魅力。

季言之将买的食物依次拿了出来,还微微热,也就不用送去微波炉叮一下,直接可以吃。

季言之递给了克拉克买的大半食物,还递给了克拉克那瓶威士忌。“这酒老板说可以助眠,我害怕来到哥谭的第一个晚上睡不着觉,要不我们一起喝了它。”

“威士忌我可以喝,但是未成年不可以喝。”

克拉克化身唠叨鬼,开始阐述未成年喝酒的几大害处。

季言之无语死了,又不好没礼貌的打断克拉克的唠叨,只能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安静的吃着东西。就在这时,旅店外的街道传来了惊呼声。

克拉克停止唠叨,快速的走到窗前一看,发现十来名混混围着一个妙龄少女不断的动手动脚,并且口吐芬芳。

克拉克很看不惯这种欺负女性的行为,当即也没顾及季言之在场,直接从三楼窗户翻跳下了街面。

“你们住手。”

季言之也紧随其后的翻窗跳了下来。

他很有绅士风度的将妙龄少女护在身后,冷静的看着克拉克与十来个混混的对持。

那十来个混混由于被打断了好事,脸上充满了戾气,倒将那股子流里流气冲散了不少。其中一个恶狠狠的盯着克拉克放狠话。

“这个时间点,可是猫头鹰法庭活动的时间。你们敢打扰我们,胆子可真大啊。”

另外一个混混跟着道“钱、女人还有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一起留下,你这个家伙赶紧滚蛋。”

季言之“”

为什么克拉克可以滚蛋,他就必须和这位夜晚单独出门,撞上团伙作案的混混们的妙龄少女一起留下

季言之脑袋里写满了问号,不过转念他就日了狗,为什么他要想这些有的没的。直接出手解决这些混账玩意儿不就好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噗,老季根本就没想到自己是老爷的那个儿子。

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天使下凡间,长得像精灵。感谢在20200627 16:30:5120200629 05:27: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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