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翌的动作很麻利,在夜萤心里的崇拜感言还没发表完的时候,端翌已经完成了片鱼的活。
夜萤定晴一看,只见那小猪一般的大鱼,此时只剩下一颗硕大的鱼头和白白的骨架,片下来的鱼肉便堆满了洗菜的木盆,夜萤看着粗大的鱼骨和鱼头,眼睛一转,笑道:
“这么大的鱼头倒也不能浪费了,端大哥,你把鱼头剖开,我洗净了,做个鱼头汤吧。”
“好。”
端翌用尖锐的菜刀一剁,小西瓜一样的鱼头就如豆腐一般被劈开了。
夜萤见端翌这下看似轻松,不由地佩服起他的臂力来,若不是臂力强大,又拿捏得恰到好处,这样一刀剁下去,不光鱼的碎肉碎骨四溅,有时候甚至可能根本切不开。
“切成四块吧,两块还嫌太大了。”
夜萤道。
端翌闻言,手起刀落,把鱼头切成均等的四块,可是每一块还有小脸盆口那么大。
夜萤让宝瓶端了鱼头进厨房,又递了块香胰子给端翌道:
“洗完手,再用薄荷叶抆抆,就不会有鱼腥臭了。”
“好。”
端翌接过香胰子,目送夜萤往厨房走去,身姿婀娜窈窕,小细腰下接着的浑圆臀部,经过他的努力开发,如今更别具一种由青涩向成熟绽放的韵味。
端翌的眼睛再也挪不开了,直到夜萤走进厨房,看不到人影了,他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低头看手中的香胰子,上面还沾着一根长长的头发。
呃,原来是夜萤自已用的啊?
端翌把香胰子抹在手上,只觉得一阵滑腻馨香,夜萤身上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端翌心里美滋滋地,也不敢多抆,生怕把夜萤的香胰子抆完了,放回竹制的香盒中,在“自来水”泉流下清洗自已的双手。
清洗完,再摘了水沟边几株肆意生长的薄荷叶抹了抹手,复又清洗一遍,果然,手上的鱼腥味已然淡去。
“端大哥,咱们可以遛马去了吗?”
宝器喂了一阵马,或许是天生的缘份吧,白马竟然和他混熟了一般,并不拒绝宝器的示好。
此时见端翌有空了,宝器也是一脸迫不及待。
“好,别急,咱们马上去。”
端翌走出院子,解了白马的缰绳,然后拉着白马带着宝器往村尾水草丰茂的地方遛去。
“端大哥,好神骏的宝马,我能不能陪你们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