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脚丐罗仙君成为散仙之后,回到故乡玄国当乞丐,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历练红尘,已经数千年。
哪怕是对于世俗凡人,他也是口称大爷,满脸笑嘻嘻的乞讨,求一口饭吃。
被人谩骂,被恶狗追赶,那都是司空寻常之事。
每日吃饱喝足,便在这街边石板上晒太阳,暖洋洋的舒服的很。
红尘历练,莫过于此。
对大脚丐仙来说,称呼苏尘为小哥哥,那是很自然的事。
但大脚丐仙这一声亲切随和的小哥哥,却让苏尘心惊肉跳。
他十分不习惯。
大脚丐仙太随和了,散仙之尊也毫无架子。罗仙君可以这么叫,自己可承受不起。
苏尘连忙拱手,执晚辈之礼,说道:“晚辈苏尘,现为玄国圣尊,见过罗仙君!”
大脚丐仙当然不知道这苏尘是什么来路。
才一百来岁的化神晚辈,他哪有兴趣去关注。哪怕是大乘神尊,也不会去记。玄国高层在风云变幻,对他来说只是浮云而已。
大脚丐仙的目光还是望向火凤,想要知道这年轻圣尊和火凤究竟是什么关系。
“罗大脚,他可是我这一世的主人,特意带来,和你一起喝个小酒,认识一下,结个眼缘。”
小火凤嬉笑说道。
主人?
罗仙君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看了看小火凤,又看了看苏尘。
她也没看出苏尘身上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小火凤认主。
可是看小火凤这副认真的神态,他也不得不信,不由暗自咂舌。
这火凤活了数万年之久,资历极深,早就成为这一片仙域的散仙霸主。而且当过好几次,没有几个散仙不认得她。
火凤仙君一向行事霸道,做事霹雳如雷,说一不二!。
她还真会玩,这次涅盘重生,居然认了一个主人。
他怎么就没想到还有这种玩法呢?
大脚丐仙挠了挠头,寻思着自己万一熬不过下一次散仙之劫,被迫轮回转世,要不要也这样玩一次?
这一世的主人!
意味着只要她这一世没死,就会一直把苏尘当作自己的主人看待。
看来她是当这一片仙域的霸主当腻了,这一次涅盘后,准备换一个新鲜的活法了,居然给一名小圣尊当仆人。
这年轻圣尊也敢收,还是挺大胆的啊!
也不知道,这小圣尊若是知道火凤这数万年的霸道威风,还敢不敢继续当火凤的主人。
大脚丐仙胡思乱想着。
“来,吃喝酒吃肉!”
小火凤拿着酒肉,热情的笑嘻嘻,招呼着道。
大脚丐仙看她笑的有些鸡贼,却有些警觉,“你请客?”
这常言道,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他可是知道,火凤的酒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坑的很。
他以前就上过一次当,火凤仙君大方的说请客,然后问他要借一件宝贝,他当然不肯,结果被火凤给追烧的屁股着火,满世界找不到可灭火的水。
他要是白吃小火凤这一顿酒肉,岂不无意中欠下火凤一个人情?!
万一小火凤拿着这一点不放,非要他还债。火凤的人情,他可还不起。
“不啊!是我家主人请客,你别客气,只管吃。”
小火凤口中招呼着,将芊芊玉手中的一壶美酒和一只烧鸡,放在地上。
“苏小哥请客?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大脚丐仙这才放心下来。
一个化神圣尊请客,一顿寻常酒肉而已,这人情他还是还的起的。
他看着这一壶美酒和一只大烧鸡,目光一亮,喜不自胜搓着手,“嗯,好!好久没有尝过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了!苏小哥,来,吃!”
身为一名敬业的乞讨为生的乞丐,若是没有哪位好心的大爷赏赐给他一点酒肉,他是吃不上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