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1 / 2)

百里九难过地撇撇嘴:“原来在夫人的心里,我的地位还不如一条狗。”

的确是这样,好歹泡泡只对自己一个人忠心耿耿,不像你朝秦暮楚,见异思迁。

心里是这样腹诽,但她可不敢点头,转身对着百里九巧笑嫣然:“诺雅看来,九爷可比泡泡强多了,泡泡那是死心眼,谁对它好,它就死心塌地地护着谁,不懂变通,更不晓得见异思迁。“

这指桑骂槐的话百里九听着不顺耳。不过他今天还真没有什么心情与诺雅斗嘴,有气无力道:“夫人若是果真饿死我,你可就守寡了。”

“谁说我要守寡,我可以改嫁。”林诺雅嗤之以鼻:“我不是一棵树上吊死的人。”

“像我这样眉眼风流,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也许你打着灯笼勉强找得到,但是像我这样眼瞎看上你的,可不好找,夫人你可要珍惜啊。”

林诺雅撕一块香喷喷的牛肉丢进自己嘴里,盘子立即被百里九一把抢了过去。诺雅自顾取过一旁帕子抆抆指尖,不搭理他。

“适才我只是怕你打草惊蛇,不得不将你指使出来,怎么还记恨上我了?好汉还不吃眼前亏呢。”百里九有点冤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饶有兴趣地凑过去,问诺雅:“你是不是觉得其中有什么猫腻?”

“明知故问!”诺雅白了他一眼:“你自己明明看出来了,抛开纪婆子这里不说,那信纸虽然并无明显痕迹,但是所用墨汁乃是上好的滇墨,正是我们府上所用。若是说这也只是巧合的话,那信封封口处竟然还用糨糊细心粘合,那就反常了,说明信是提前写好的。而且根据糨糊的干燥程度,只怕还是昨日就已经封好了口。这明显就是有备而来。而且,写此信的人只怕还不是什么劫匪同谋,而是整件事情的策划者!说什么纪婆子撺掇,分明就是故意误导!谁不知道那枫林寺供奉着百里家的将士忠烈碑?”

百里九点点头,将怀里劫匪新送来的书信丢给诺雅:“果真英雄所见略同,今日新送来的这封信也是提前准备好的。我今日被那侯爷吵得头疼,又在外面奔波了一下午,至今还没有理出头绪,夫人可是已经有了对策?”

林诺雅拆开那书信瞄了一眼,眨眨眼睛:“她自己作死,关我屁事,我为什么要管她?”

百里九痛苦地捧着头,夸张地哀嚎一声:“夫人那是菩萨心肠啊,怎么会见死不救?”

“呵呵,我还就见死不救了。”

“夫人你就果真忍心不管为夫的死活吗?大不了以后,我百里九为你一辈子做牛做马,俯首帖耳,你说可好?”

诺雅想了想,顿时眉开眼笑,拍拍泡泡的后背,站起身来:“成交,一言为定!”

当牛做马?百里九,你当定了!

亥时前,百里九挑选的两个眼力好,功夫佳的高手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分散潜入了土地庙河对面的大树之上,严密监视着土地庙里的动静,尤其是出口处,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四周寂籁,倦鸟不惊。

这里说是土地庙,其实不过只是一个比佛龛大不了多少的小庙,仅仅也只有多半人高,里面供奉着本地的土地公夫妇。平素农忙时,这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是土地庙矮小,并无人进出,有虔诚的上香的百姓也只是在庙前用黄土垒起三个土堆,然后将香插在上面磕头乞求风调雨顺。

百里九不慌不忙地走近土地庙,躬身将装着黄金的包袱放到里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对面大树稍上,停着一个朦胧的黑影,向着他这里扑闪了两下翅膀。

这是林诺雅的主意,那神勇将军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养了一身肥膘,是应该拉出来遛遛了。

百里九恍然大悟,有什么比一只鹰更擅于追踪呢?虽然说是在漆黑一片的夜里,但是好歹这是开阔的田野,一个大活人,海东青还不至于跟丢了。

夜色愈加阴沉,浓的好像晕染不开的墨,寥寥几点清冷星光,竟然连个玉钩也不见。土地庙周围寂静无声,不见一个人影。

☆、第七十二章 果然闲事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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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急躁得好像热锅蚂蚁,团团乱转:“这都已经子时了,怎么就不见人影?该不会是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埋伏,所以不来了吧?”

百里九心里也有些忐忑,早就听说劫匪最是狡猾,经常三番四次地戏弄被劫之人家属,频繁变换交易地方,待到对方精神松懈下来,再趁其不备,取走赎金。该不会,他们也是欲擒故纵,在故意消耗他的精力吧?

身后的士兵里,有一个蒙了黑巾的小个子弯着腰偷偷潜入过来,对着百里九低声道:“怕是不好,我怀疑那土地庙里有古怪!”

侯爷却是耳尖,听到那人说话,猛然转过身子,狐疑道:“林诺雅!是你?”

来人并不搭理他,自顾问百里九:“你放赎金的时候,可仔细看过那庙里情景?”

百里九也是一惊而起:“坏了!我们中了计!”

言罢不敢耽搁,一个跃起就向着土地庙掠过去,晃燃了手中火折子,弯腰探进半个身子,顿时心里就凉了半截,颓然向着四周比划了一个手势,示意解除警戒。

诺雅与镇远侯急匆匆地围拢过来,借着他手中火折子的光亮,向里面一看,百里九放在里面的包袱早就不翼而飞,那供桌下面有一个黑咕隆咚的地道,深不见底,还不知道通向哪里。

他们竟然提前挖掘了地道?

诺雅与百里九狐疑地对视一眼,那么这件事情又岂是一天就可以筹划出来的?还是说,这些劫匪乃是惯犯,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一旁的镇远侯捶胸顿足,急得大发雷霆:“百里九,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这女人定然是吃里扒外,同贼匪勾结在一起的。我们相商的计划断然不能让她知道,以免走露风声,如今她就站在这里,你怎样解释?”

百里九凝目蹙眉,对于侯爷的质疑和指责充耳不闻,对身后赶过来的元宝吩咐:“点火把!”

“如今再追,还有什么用?!难不成人家会躲在地道里面等着你瓮中捉鳖不成?”侯爷冷冷讥讽道。

“那你现在一个劲儿地指责埋怨又有什么用,能救得回安平郡主吗?”林诺雅一句话就顶了回去。

“混账!这里还没有你说话的份儿,今日小女若是不能安然回家,林诺雅,我抄你九族。”

“聒噪!”诺雅冷叱一声,勉强压抑了怒火:“你若是想跟着就跟着,不想跟就回府好生歇着去!你家宝贝女儿好得很!”

侯爷一怔之后,勃然大怒,正待拔剑相向,就见一个黑影猛然向着自己扑过来,不禁骇了一跳,连连后退。

“泡泡!”诺雅呵斥道:“我们走!”

镇远侯借着火把定睛一看,乃是一只金黄色长毛獒犬,正张开獠牙,虎视眈眈地冲着自己,跃跃欲试。听到诺雅唤它,乖顺地尾随着钻进了土地庙。

镇远侯害怕诺雅有什么猫腻,再对自家小女不利,想想放心不下,不顾元宝的规劝,也尾随在后面跟了进去。

诺雅一边走,一边借着火把照亮四壁,果然洞内有新挖的痕迹,也难为那些人,如今仍旧是天寒地冻的天气,他们要花费多大的气力,来挖掘这样一条通道?

磕磕绊绊前行,比较费力,大概是行了约莫盏茶时间,通道开始逐渐向上,需要手足并用,愈加难行,百里九不时向后伸手拉她一把,泡泡在后面也一并使力,竟然闷了一身的热汗,滚得全是黄土,狼狈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