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秀珠一早起来就去了陆金莲的房间,钻进了她被窝里, 这时候的陆金莲还迷迷糊糊的不太清醒,这天还没亮。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县城?”陆金莲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拉了一半被子过去, 帮农秀珠盖上。
“我看见阿娘的背篓,就知道你要去城里,你带我一起,带我一起嘛!”
“好好好, 天快亮了是不是,去做点吃的, 吃完我们就出门。”
“真的,太好了, 我这就去换衣服!”
农秀珠也不嫌外面冷了,兴奋地钻出被窝, 穿上鞋子就跑回了自己房间,陆金莲轻笑一声,抹了眼睛就起床了。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四,还有六天就过年了, 村子里现在的气氛好得不得了, 乡里的大集和县城都热闹了许多, 有钱没钱的都要去逛逛, 争取过一个好年。
县城太远,那儿又没有什么好东西,农秀珠从小长到这么大业没去过两回,现在年前能有一次机会去玩,就算是什么都买不到她也高兴,反正她现在已经不缺那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了。
回到房间,农秀珠打开了台灯,这台灯小小的一个,只要白天拿出去晒晒太阳,晚上就能用了,比那蜡烛还好用。
不过这台灯不能让别人看见,平时她也舍不得用,都放在床下的箱子里藏好。可是今天她要去县城玩,自然要让这里亮一点,把自己最好的衣服找出来,穿出去。
她打开了自己的高脚柜,这是每个女人出嫁时必备的嫁妆,未嫁的人都是没有的,她自己的房间里就放了两个,里面装满了她的衣服。
从里面翻出来三套最近她和阿娘新做的衣服,想了好久才挑了一件墨绿色灯草绒的衣服穿上,再配上以前她阿娘给做的围腰。穿好之后她拿了板凳大的小镜子来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她好像变得比以前好看了许多。
最近吃好喝好的,又一直没有干活,冬天虽冷又干燥,可是一直抆着从神仙洞里拿来的药膏,皮肤一点开裂的迹象都没有,比以前光滑多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美了好一会儿,农秀珠才放下镜子,从箱底拿出了她阿娘给她的首饰,好好地戴上,又拿起镜子看了一遍。
最后她才拿出最后的东西,这是一双绣花鞋,是她娘赶了七八天才做好的,用的都是从神仙洞里拿出来的绣线和布料,花样新鲜颜色艳丽,可比上次被农秀珍拿走的那双鞋好多了。
这事过后,她也不想再计较以前的事情了,未来的日子,她会过得比以前更好,比现在更好。
“阿娘,阿娘,我这样穿好看吗?”
农秀珠噔噔噔地跑了出来,陆金莲看过去的时候,她还转了一圈。
“好看,我女儿最好看了,比我年轻的时候好。”
农秀珠高兴地笑出了声,娇俏的小脸上盈满了笑容,她低头看看自己,又看看正烧火煮粥的阿娘,又解起了衣服。
“我还是先脱了待会儿再穿吧,不然都要被灶灰弄脏了。”
“也行,你换完了快过来烤火。”
“嗯!”
把自己女儿养成这个样子,陆金莲很是欣慰,长相是天生后养的,有一副好容貌当然会更好,没有也关系不大。主要是现在农秀珠的性子已经在慢慢变好,可以称得上很懂事,再加上这漂亮的样子,以后不知道多少人喜欢她。
十五岁,这个年纪在未来还是太小,可是在这里,已经可以开始谈恋爱了,她不会阻拦小姑娘恋爱,但肯定要好好把关,最好真的有一个上门女婿。
有爱情更好,要是没有的话,那就在婚后让自己过得舒心,那才是最好的,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