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2 / 2)

大唐第一公主 罗青梅 1930 字 1个月前

阿福挤挤眼睛,“按着娘子说的,咱们只送不卖。京兆府的达官贵人们抓耳挠腮,挤破头了也没处买的宝贝,有市无价,倭国人不懂行情,狮子大开口,要几百件呢!”

朝廷优待留学生,倭国使团和倭国留学生在长安的生活奢侈风光,比倭国本地的皇族强多了,但是真要他们自己掏一笔巨资——难。

裴英娘莞尔道:“几百件么……和他们说,他们要多少,我们有多少,但是我们不收金子,只要银矿。”

“银矿?”

阿福和阿禄对视一眼,没听懂。

裴英娘手指微曲,轻叩书案,“不,先去找新罗人,告诉他们倭国人想独占瓷器贸易。”

她会和倭国人公平交易,但如果能够压一压价就更好了,把新罗人扯进来,倭国人绝对会自乱阵脚。

压价这种事阿福做惯了,立刻点头如捣蒜,“是!”

裴英娘合上账本,呷一口温热的木樨花茶。

进贡,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国际贸易活动。

所谓朝贡,就是那些藩属国的小城邦随便扒拉扒拉点土特产,送到上国,朝廷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恩赏回去。

如此一来,藩属国得了实惠,乐得称一句中原朝廷为上国。而中原政权借此安定边境,收揽人心,博一个万国来朝的威名。

双方皆大欢喜。

彼时唐军兵强马壮,声威赫赫,出使的大臣一个不高兴可以借兵随手灭掉一个城邦。藩属国不敢敷衍上国,进贡的特产大多是奇珍异宝,双方的贸易还算等值。

那也只是还算而已。

她不要还算,只要划算。

作者有话要说:

文里这句“出使的大臣一个不高兴可以借兵随手灭掉一个城邦”是夸张的说法。

具体情况比较复杂,简而言之就是:唐朝出使的大臣被某个国家某个不长眼的部落给杀了,侥幸逃走的大臣借兵杀回去,把那个部落给灭了。

具体涉及各方利益冲突,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就不多说了。

第139章

申时一刻,李旦骑马回府。

“阿郎归府。”婢女们的声音一个接一个响起, 消息像流水一样, 一迭声的传进内院。

裴英娘早早迎出来,见他面色疲惫, 先让人去预备香汤。

他低头抱抱她,正好可以亲吻她的发顶。

洗漱之后,确定身上没有酒臭味, 回房陪她一起吃饭。

“英王府的贺礼送去了?”他突然问。

裴英娘愣了一下, 摇摇头。

李旦夹了片羊肉, 放进她的碟子里,说:“其他的不必……送几只兽园豢养的斗鸡够了。”

裴英娘哭笑不得, “你今天见过七兄?”

没事谁会用斗鸡当贺礼?除非李显自己开口讨要。

“嗯。”他点点头。

李显是特意来相王府拜访的,半路听说他不在府中,顺路去东市闲逛。

他料理完事情, 走出胡肆时正好被李显一眼认出来。

兄弟俩吃了顿酒, 李显直接说他看上相王府的斗鸡了。

斗鸡是裴英娘的陪嫁。

时下城中儿郎风行斗鸡、波罗球, 富贵女郎出嫁,娘家送几只威武雄壮的斗鸡给郎子, 不算出奇。

李治不喜欢斗鸡, 但想着李贤、李显这样的年轻儿郎几乎无一例外全都痴迷斗鸡, 还是让宫人给裴英娘搜罗了十只百里挑一的斗鸡。

李旦不爱斗鸡游戏。

李显早就眼馋他府上的斗鸡了, 只恨相王府护卫森严,没机会偷走,刚好趁着这次兄弟们送贺礼, 死皮赖脸找他讨。

裴英娘哈哈笑,“正好免去一桩麻烦事。”

第二天,她让狸奴挑出几只精神抖擞,彩羽辉煌的斗鸡,鸡脖子系上彩色绸带,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送去英王府。

赵观音听婢女说相王妃送来十只斗鸡,先怔愣片刻,然后抚掌轻笑,“去告诉郎君,斗鸡送来了。”

回廊很快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李显迫不及待冲进房,“斗鸡呢?斗鸡呢?”

赵观音微笑道:“送去后院园子里养着了。”

李显立刻要去后院。

赵观音开口叫住他,皱眉道:“郎君……虽说孺人有孕是喜事,你那日在宫宴上,还是莽撞了。”

李显急着想走,又不想当着婢女的面落她的面子,耐着性子道,“好了好了,我知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