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另一名老者接着道,“我的大儿子,几个月前,刚死在对夜魁的征战上,如今,二儿子又跟着吴将军去打金瑞了,虽说男子汉大丈夫,为国捐躯乃是理所应当,可怜我这一个孤寡老人,到底没个依靠。”
另外几名茶客纷纷点头附和。
南宫筝心内一动,端起手中的茶杯,往水面上吹了口气,忽地启唇唤道:“店家——”
“小哥有何吩咐?”店老板肩上搭条帕子,忙忙地过来。
“在下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问。”
店老板奇怪地看她一眼:“小哥但说无妨。”
“不知您这小店,是谁当家?”
店老板更加奇怪:“当然是我,这还用得着问吗?”
“那,赵邑城呢,谁当家?”
“当然是城守了。”
他们这一段稀奇古怪的对话,可谓是罕之又罕,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南宫筝不急不恼,拿起筷子来,敲了敲桌面:“那在下便斗胆问大伙一句,如今这北宏国,可是谁当家?”
“当然是——”店老板这次却只说了三个字,便卡在了那里。
宏都离赵邑虽远,但百姓们早就听闻,当今皇上对皇后娘娘宠爱无比,事事言听计从,故此,若说是皇后娘娘当家,只怕也没人有异议。
“那么,”南宫筝的语气神态愈发优雅娴淡,“你们可知,皇上为何一定要攻打金瑞?”
“这皇帝家的事儿,我等小老百姓如何知晓?”话头一起,顿时有不少茶客围坐过来,满脸好奇,“小哥要是知道,就透露几丝儿口风吧。”
“当然是为了一句话。”
“什么话?”
“得夜璃歌者,得天下。”
茶铺里一时岑寂,半晌方闻得一人冷冷哼道:“这也是老生常谈了,何足为奇?”
“当然。”南宫筝眯眯眼,“本来嘛,人家是皇帝,掌握着万千黎民的生死大权,让谁死谁便死,绝无二话,只可惜堂堂北宏,上到大丞相大将军大司命,下到路边乞丐,却只为一个女子而忙活,岂不怪哉?”
她这一番比刀子还利的话抛出来,简直可以要人命。
“走了。”南宫筝却恍若无事般,轻轻拍拍手掌,站起身来,搁下半锭银子,步履从容地走出茶铺。
直往前行了数十步,方听得后方一阵人声喧哗:“没错啊,这小哥说得没错,咱们一帮大老爷们折腾来折腾去,竟然都是为了一个娘们儿!”
“是啊,她让打夜魁便打夜魁,她让打虞国便打虞国,她让打金瑞便打金瑞,这些年来皇上东征西讨,到底死了多少人呐。”
“就是,咱们赶紧着写信给军营里的孩子,让他们多长个心眼儿,千万别拼老命,要是打不过,就跑呗。”
“这可不行,再怎么说,拿了国家的饷银,就该尽力为国尽忠——”
“去-你-妈-的,命都没了,还尽什么忠……”
冷冷地,南宫筝唇角边浮起一丝笑。
这是人性。
这就是人心。
人性都是自私的。
人心都是充满着欲望的,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出卖一切,哪里顾得什么道德仁义。
“殿下,你好厉害啊。”云儿禁不住竖起大拇指,满眸赞叹。
南宫筝却没有丝毫得色,反而有些郁郁不乐。
自此以后,每到一处,这主仆俩总是散播各种消息,撩-乱人心。
或许人世事本来就是这样,诸般杂呈,喧喧嚷嚷,或者为名,或者为利,或者为色,你是要希图从他们身上看到些不一样的东西,那恐怕真要失望了。
十字路口的石牌坊上,张贴着征兵的告示,不少年轻人围在跟前,跃跃欲试。
“咱们去入伍吧,说不定还能捞个官当当,到时候就光耀门楣了。”
“我才不要呢,宁肯在家里种地,也不要去干那种拎着脑袋玩儿的营生。”
“看你这没出息的孬种样儿。”
“大家都别吵,听我说。”一个粗犷的男声忽然响起。
南宫筝定睛看时,但见是一个膀壮腰圆,浓眉大眼的汉子,看模样练过几天把式,当下便屏声静气,听他细说。
“如今,我北宏国强兵壮,皇帝要征战四方一统天下,乃是件大大的好事,我等男儿正好借此机会建功立业,为什么不去?”
“是啊,是啊,”人群里哄然发出阵响应之声,“肖大哥说得有理。”
“有什么理。”冷不防一道冷峭的声线响起,众人一愣,齐刷刷转头,但见一个模样清俊的公子直立于阳光下,好似俊拔的白杨一般。
“这位小哥,有什么话,不妨直说。”那姓肖的壮汉倒十分地和气,挥挥手道。
“你们只知道逞一时血勇,捋起袖子便冲上战场去,可曾想过家中的妻儿老小?他们该怎么办?谁没有父母兄弟,谁的心不是肉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