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2 / 2)

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caler 2376 字 1个月前

扎什巴图汗答道:“尚之隆在八月间已经返回甘州,小汗实无法交人。”

听说尚之隆跑了,霍尚文冷笑一声:“那就请贵汗自回领地去吧。”

扎什巴图汗大怖,于是跪倒拜服曰:“小汗却是诚心归附天朝,愿在神佛面前盟誓。”

霍尚文这才转颜:“那就择日请塔尔寺的活佛莅临,贵汗在神佛面前上誓文吧……”

华夏武成九年十二月初三,扎什巴图汗斋戒三日后,在塔尔寺阿嘉、却西、香萨等三位活佛面前以历代和硕特汗的名义发誓忠于华夏,并当场用指尖血书写一封效忠华夏朝廷的奏章交霍尚文转呈武昌御前。

扎什巴图汗屈服后,辉特、土尔扈特两部也紧跟着正式向华夏朝臣服。

武成十年四月,郑克臧册封扎什巴图汗为世袭海西郡王、和硕特部总管,辉特、土尔扈特两部首领也先后得到世袭总管(土总管)的称号。随后,郑克臧又宣布废止蒙古现行汗、王、台吉、济农、塔布囊等爵位,恢复原有万户、千户、百户的称号,并规定各部之长可以获得世袭总管的爵位,其下万户等于“土知府”、千户等于“土知州”、百户等于“土知县”、十户等于“土知寨”。武成十年六月,华夏朝廷又颁旨规定,土官爵位世代承袭,土官诸子按本民族习惯分配遗产,没有获得土官爵位的继承人按遗产的大小申请新的爵位,不足以获得爵位的,可以获得武骑尉的荣誉身份并因此申请进入华夏总督衙门开办的蕃学就读……

和硕特等三部投降华夏之后,青海蒙部中就只剩下绰罗斯部还未屈服,由于青海绰罗斯部是准格尔帝国的分支,因此华夏方面暂时没有武力进逼的打算,青海的招抚工作重心旋即转向河南蕃(藏)部,只是受到“武成限法”的影响,部分黄教寺院对华夏朝廷表示出不信任的态度,进而影响了蕃部的投靠。

在这种情况下,华夏朝廷宣布“寺院限田”不在康巴、安多地区执行,并重新册封各寺院活佛,于是蕃部“人心相向”。趁此良机,霍尚文便全力招抚剩下的蕃部。鉴于华夏的态度以及准格尔人在拉萨的所作所为,玉树四十族便半推半就的陆续向华夏朝称臣。

至此,青海的局面逐步稳定下来,虽然这种稳定并不牢靠,但不能否认,谁都不能将其从华夏的领土中分割出去……

第543章 功民会

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当童子军出身的将领们成长起来之后,原来的那些老人们也到了逐渐退休的年龄。这不,武成十年新年刚过,枢密院使洪拱柱便递交了请求致仕的奏章。

看着须发苍白的老将军,郑克臧感触颇深的回忆道:“记得当年若不是卿及时赶到,朕恐怕就要亲自操刀跟林贤、施琅血战了。真要是那样,只怕祸福难测,不要说眼下的基业,就连东宁之战的胜负恐怕也未卜。”

洪拱柱也甚为唏嘘,只是他尚且清醒,不敢居功,于是言道:“圣上乃是受了天命的,又怎会被区区小坎坷所阻挠,臣不过是恰逢其会而已,不敢贪天之功。再说了,这些年臣也算位极人臣,该有的福报已经尽情享受了,是该退下去安度天年了。”

“迈得过去才是坎,迈不过去就是天堑。”郑克臧有些动情的说道。“不过卿说得也不错,时光一去不复返呢。”郑克臧此刻也陷入了哀怨的情绪之中。“蔡济去年年头上就病没了,北勃泥林国都总管治地上个月也遣使告哀——林贤也亡故了,郑斌已经躺在病床上不起,洪磊也上书说自己经常忘事已经去日无多了。”郑克臧幽幽的感叹道。“成王败寇都付之黄土,谁都逃不掉终考命这一天呢。”

说到这,郑克臧抬起头来:“朕舍不得你们这些同甘共苦的老臣啊。”

郑克臧这话有真情流露的一面,当然也不乏有些虚言,事实上对于皇后陈纤巧母族的独大,他一直是有忌惮的,不过一切都随着时光而去了,洪磊和洪拱柱相继淡出文武两途,他原本的担心也就是不复存在了。

正是因为心中的块垒尽去,所以郑克臧很是慷慨的给了洪拱柱临别的赠与:开国郡侯、太子少保、振威上将军、弼德院大臣、范阳郡伯、赐二等勋章、宝鼎勋章、另赐一等开国翊运推诚宣力武臣名号,并准予泉州荣养。

洪拱柱即去,枢密院使的职司不能空置。此时枢密院有副使两人,其一是何干、其二是孙有劳,两人都是郑克臧在童子军时期就掌握的老牌嫡系。另外枢密院尚有同知两员,一为镇北副将军封慧,另一个则是前辽东总兵、抚军副将军汤保意。至于地位更次的枢密院佥事杨伯康、尹民通、席大平、金言智及同佥苏伯平等则还不够资历染指枢密院使的位子。

但到底枢密院使花落谁家呢?郑克臧陷入了权衡之中。

其实封慧和汤保意无论资历还是劳绩都差了何干和孙有劳几分,若无意外的话,真正的人选只能在何、孙两人中择一了。只是意外还是出现了,正当郑克臧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监察院正卿邓麟彩请求陛见。

监察院是华夏朝继枢密院军宪司、内廷调查局以外的第三个监察部门,只不过枢密院军宪司盯防的是军队内部异动不涉及文臣,内廷调查局也因为其内廷的背景会受到朝野质疑而被迫只能为郑克臧提供暗中监控,因此明面上掌握朝野监察大权的只有监察院而已,为此,监察院正卿的地位甚至排在内阁大臣、各部尚书之上与总理大臣、大审院正卿并列。

不过华夏朝的监察院并非明清两代的都察院,也不是之前历朝历代的台谏官。首要一点,监察院并没有风闻奏事的权力,所有弹劾都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其次,监察院不具有直接抓人的权力,即便有明确的证据在手,也必须依法通过刑部行动。这样就限制了监察院的执行能力,以至于看上去都察院只是一个位子崇高但权利有限的部门。

这当然不是监察院上下所愿意看到的,因此监察院一方面对束手束脚的规章颇有怨言,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地方的监察力度,譬如武成六年的江西田籍舞弊案和赣南冒籍功民案就是监察院一手侦破并揭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