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1 / 2)

明明只是一个诗朗诵的事,可路玉米却表现的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程瑞拿了书单就回了教室,然后将那些书抄在黑板上。

下面同学们连忙抄,抄完了就呼啦啦的往图书馆狂奔而去,苏锦绣倒是不着急,房萍读泰戈尔诗集给了她很大的启发,既然房萍朗读《当时光已逝》的话,那么她就读《生如夏花》好了,虽然偷懒了点,但是这首诗未来可是很出名的。

图书馆里的外文诗歌,都被外语系的各种语种的学生给借光了。

清华虽然是个理工类大学,可偏偏出了不少诗人种子,不仅文学院那边一天到晚的吟诗作对,甚至连建筑系,机电系,经济系,都出了不少有名的大才子。

他们写诗作文,将稿子发给刚刚从《清华战报》改名为《清华大学》的校报,如果谁的诗歌或者文章被选中的话,那么他在他们系里面,便是最出风头的人。

而这一切……都和外语系无关。

外语系实在是太神秘了。

因为外语系没有语文数学之类的学科,只有外语和政治,以至于外语系和其他系的学生们,格格不入,再加上自从开学以来,外语系的学生们就陷入了疯狂的学习状态中,各个语种的同学们脑洞大开,各种小组形式的学习小组层出不穷,几乎处于神隐状态。

而且,就算到图书馆来,借的也多是一些专业类书籍,还有各种国外的专科文献之类的,这还是第一次,外语系一起跑来,疯狂的借外文诗歌的呢。

这一举动顿时引起其它系同学们的注意,立刻就有不少人打听去了。

没到傍晚,外语系要举行诗朗诵比赛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校园,瞬间就点燃了整个大学学子们的热情。

晚上,吴桐来到教室。

发现课堂上的人多了不少,还有许多陌生面孔。

“哟,一个下午的时间,咱们外语系扩招了?”吴桐将书放在讲台上,开了个玩笑。

“才不是呢,咱们是来听诗朗诵的!”一个陌生模样的男同学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显然,他不是这个系的学生。

“你是哪个系的?”

“经济系的。”

“哟……老郑的学生啊。”吴桐一听,竟然是丈夫的学生,脸上的笑容顿时止不住了。

男同学也跟着笑:“师母就别赶我们走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吴桐再赶他们走倒显得不近人情了:“坐后边儿去,别打扰我们上晚自习。”

那些来旁听的立刻起身往最后一排钻。

吴桐先环顾教室,突然眉头一皱:“路玉米呢?”

“老师,路玉米她花露水儿过敏,吃了晚饭满脸都起了疹子。”站起来回答的依旧是李和平,昨天路玉米过敏看着都有点好了,结果傍晚的时候,她洗那条围巾,洗完了身上又起了一层疹子。

吴桐听到这个理由,忍不住愣了一下。

好像下午的时候,她确实看见路玉米脸上不少红疹子一样的疙瘩,没想到是过敏啊。

“既然过敏的话就赶紧去医务室拿点过敏药吃一下。”吴桐一边说一边皱眉,这才开学几天啊,这路玉米就三天两头的出岔子,要不是她的脸上红疙瘩那么明显,她都要怀疑,路玉米是不是故意装病的了。

李和平也觉得烦。

她觉得路玉米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自己花露水过敏,放学的时候还故意用那条围巾。

晚上读诗歌,吴桐有故意炫耀的成分在,所以点的都是苏翼,程瑞,苏锦绣他们几个的名字,口语好的一共五个人,读的还是英文散文诗,再加上她们刻意带上感情读,将那几个来旁听的如痴如醉。

晚读课一共两节课。

第二节 课的时候,那些来旁听的走光了,吴桐这才开始指导其他同学。

苏锦绣他们则是提前去李老师那里翻译资料。

走在夜晚的校园。

苏锦绣忍不住的说道:“我觉得……路玉米同学很奇怪。”

“怎么了?”程瑞愣了一下,才反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苏锦绣抿了抿嘴:“我从没有听她开口说过英文。”

“她试卷上的字迹和她之前往黑板上抄单词时,笔记本上的字迹是一样的。”苏翼也开口加入了讨论:“我昨天晚上去吴老师哪里查了笔迹。”

“你也觉得她很奇怪么?”苏锦绣诧异的看向苏翼。

不然的话,怎么会想到去查路玉米的笔迹?

“嗯,确实比较奇怪。”

苏翼点点头:“我原本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口语不好,但是我发现,她板书时候的笔迹和笔记本上的笔迹相差比较大。”他咳嗽一声,昨天晚上他也陪程瑞熬了一夜,这会儿也有点累:“正常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字习惯,不管美丑,或者在哪里书写,总有一些自己没注意到的笔锋。”

“路玉米没有?”苏锦绣眨了眨眼睛,反问道。

“她的笔迹有,但是她写不出来。”

这话就怪了,路玉米的笔迹有笔锋,但是路玉米又写不出来,除非……

——那根本不是路玉米写的!

苏锦绣猛地睁大眼睛,有点不敢置信的捂住胸口。

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那个来考试的路玉米,会不会根本不是路玉米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