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化是一种相当罕见的尸体现象,某些肥胖的尸体含有较多的脂肪,长期埋在不通风的潮湿之处,比如河底的淤泥之中,[***]进展就会相当缓慢,在较高的温度下,尸体脂肪迅速分解成脂肪酸和甘油,然后再和各种无机盐结合,生成灰白色的蜡状物质,使尸体得以保存下来,就叫做尸体蜡化。
冯保听说尸体变成蜡尸,就有些惊慌,尖着嗓子叫道:“没有变成白骨吗?那、那尸体的内脏……”
徐爵和陈应凤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怎么回答。
“内脏当然还是完整的啰,”秦林笑嘻嘻的替他们作答。
实际上人们用动物油脂制造肥皂的过程,和尸体蜡化也差不多的,这样的尸体,就像被密封在了一大块肥皂里面,内脏得以保存下来。
冯保的脸色一下子多云转阴,黑着张死人脸,沉声道:“老刘,把尸首弄出来检验,仔细点,千万不要弄坏了。”
秦林早防着冯督公这手,也道:“老霍,你帮刘老爷子一把,那尸首滑得很,他老胳膊老腿的弄着也不方便。”
刘三刀当然知道自家督公说的反话,赶紧趴在坑边,伸手去抓尸首想搞破坏,可那尸首确实滑溜溜的——肥皂能不滑吗?又在三尺深的坑里半埋着,他一抓竟没抓起来。
不等他抓第二下,霍重楼已施展轻功如苍鹰扑击而下,伸出指甲焦黄的一双大手,也不顾又脏又臭就这么从尸首底下插进去,豁的一下就把滑溜溜的尸首抬了出来。
哇、呕!顿时数不清的人发出了干呕,就算是冯保带来的东厂番子,也有不少背转身大吐特吐。
见过的尸首多了,可没几人有“眼福”见过这号的,它既不是光溜溜的白骨,也不是皮肤惨白的新死之人,而是黄不啦几活像肥皂的那种颜色,皮肉都还有,保持着人的基本形状,偏偏皮肤都油浸浸的皱缩起来,好似涂了一层黄油,而且因为被霍重楼翻动,不少地方正浸出粘腻浑浊的黄色液体……老天爷!徐辛夷赶紧捂住眼睛,背转身跺着脚:“秦林,你怎么不早说?本小姐、本小姐几天都吃不下饭啦。”
秦林苦笑,早说你会信吗?
好在徐大小姐毕竟是将门虎女,喘息几下平静下来,好奇心又上来了,杏核眼咕嘟嘟一转,拉着秦林的胳膊:“喂,你怎么知道会尸体变成这样子?是闻到气味吗?不对,你开始准备走的,后来又突然回去,命令曾春牛起坟。”
“还记得赵和甫说过,梁夫人是为什么才派曾春桃去服侍梁邦端的吗?”秦林故意卖个关子。
徐辛夷眨巴眨巴眼睛,想了想就恍然大悟:“对了,是因为她生得白胖,梁夫人说她模样有福气,才派去服侍病儿子的!”
就是这里了!
秦林本来也没把普普通通的这句话放在心上,但到了这处山坳,临走时看到各处的温泉,忽然之间就脑中灵光一闪:这里离小汤山温泉不远,地下有地热活动,埋尸这处藏风聚气的山坳又不怎么通风,地下必定又潮湿又温热,偏偏死者曾春桃体形较胖,还没葬棺材,而是用草席子裹了就埋在泥里……我靠,正好符合尸体蜡化的必要条件啊!
他立马调转脚步,命令曾春牛挖坟起尸,只挖了两尺就闻到那股尸腊化特有的奇臭,犹豫了一下就决定偷个懒,把冯督公和东厂诸位叫来顶缸。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嘛,嘿嘿嘿……秦林这家伙,心眼真是坏极了!
这下好了,霍重楼出手把尸体彻底弄出来,众目睽睽之下,刘三刀也没法趁机乱搞了,只好站在旁边干瞪眼。
秦林吩咐道:“一事不劳二主,老霍就多担待,把尸首的肺弄出来请冯督公瞧瞧吧!对了,先蒙上口鼻!”
霍重楼学刘三刀也蒙上了口鼻,他开胸验肺的手段与众不同,不用刀不用锯,运起大力鹰爪功,那焦黄锋利的指甲就堪比钢刀,伸出手指一划拉,豁的一下就剖开了胸腔,掏出了曾春桃的肺脏。
嘶——众人倒抽一口凉气,但见那肺脏又肿又烂,不少地方还有灰黄色的病灶,分明就是得了严重的肺痨!
曾春桃生前因为白胖富态,被派去服侍患病的梁邦端,最后被梁府抛弃而死;哪知她死后同样因为肥胖,被埋在温泉地热流经之处而形成尸体蜡化,将病坏的肺脏保存下来成为证据,时隔一年多之后终于在秦林手上,将真相大白于天下,这恰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