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节(1 / 2)

贴身御医 紫青悠 2210 字 1个月前

董局长的话,引得周围的警察附和大笑。

董建迫不及待的说道:“爸,快点让人开门吧,我都快等不及了。”

董局长一扬手,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开门啊。”

“是是是!”一名警员赶紧走过去,拿出钥匙打开了拘留室的门。

董局长指了指史勇和董建,说道:“你们俩先在外面等一会儿,我先进去审审他。”

“好,爸,你可要快一点啊。”董建有点着急。

史勇拍了拍董建的肩膀,笑道:“董建,不用急,董叔怎么着也得走一遍流程。”

董局长朝着史勇笑了笑,说道:“还是史勇懂得方寸。”

“走,你们三个跟我进去吧。”董局长招呼了三个警员,和他一起进了拘留室。

第三百五十三章 机会只有一次

此时,林枫听到动静也站了起来,看到董局长这做派,林枫就知道这家伙应该就是这里的头头了。

突然间,林枫感觉有些好笑,这件事要是发生在中海,那他就感受到现在的待遇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想当年在中海,他就是靠着人脉关系差点把史晨给干掉,而现在,史勇又靠着这种关系企图对他不利。

林枫打量着走进来的董局长,心里琢磨着要不要把眼前这个胖子放倒然后逃出去。

被林枫这么盯着看,董局长竟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冲着林枫喝道:“你就是林枫?”

林枫笑了笑,说道:“是!”

董局长哼了一声,坐在了旁边警员搬过来的椅子上,他翘着二郎腿,说道:“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犯罪?这位大哥,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这顶多就算是个聚众斗殴吧?”林枫轻笑了一声。

“聚众斗殴?你当街殴打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难道这还不算是犯罪吗?”董局长指着林枫,怒喝道。

尽管董局长喊得很卖力,可给林枫的感觉始终有点不伦不类,就好像是一个皮球在那里蹦啊蹦,实在让人感受不到一丝威严。

林枫微微一愣神,说道:“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那我就没话可说了,按照法律规定,你最多关押我二十四个小时,等我出去,我会聘请律师,就我是不是犯罪这件事来仔细定夺。”

“看来你是死不悔改了,行啊,我就喜欢你这个脾气的人。”董局长站起身,笑道:“咱们走着瞧吧。”

一旁,那名警员正在快速写着审讯稿,这董局长根本算不上审讯,而这名警员,却是编写的极为精彩,把犯罪分子的丑恶嘴脸描述的入木三分。

董局长无非就是做一个秀,他‘审讯’完林枫,很快离开了拘留室,走出拘留室,董局长就问道:“这个林枫的底细查清楚了吗?”

“查清楚了,他跟回春堂的方家关系不错。”一名警员小声说道。

“方家?哼,一个外来的小家族,不用管他们。”董局长哼了一声,说道:“行了,审讯完成了,我觉得吧,还是以调解为主,史勇,董建,你俩进去和他谈谈吧,记住了,不要以势压人,什么事说开了就好嘛。”董局长意味深长的说道。

董局长的教子有方调解有度,都被旁边的摄像机拍摄进去了,这是董局长的处世之道,哪怕是出了事,他也能很轻松的撇开关系。

表演结束后,董局长点了两个协警,说道:“你们两个跟着进去照顾一下。”

“是。”两个协警一脸激动的应声。

董局长拍了拍其中一个协警的肩膀,呵呵笑道:“好好干,我看好你。”

目送董局长离去,董建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狰狞之意,他冲着其余的警员挥挥手,说道:“你们都走吧,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过来管闲事。”

“是。”对于这位小太爷,这些警员还是非常畏惧的。

把其余人驱散后,董建和史勇带着两名协警,一脸坏笑的走进了拘留室。

林枫刚刚坐下,就看到拘留室的房门又打开了,看到来人是史勇和董建后,林枫并没有感到惊讶,他站起身,笑道:“来了?”

“来了。”董建应了一声,感觉有点怪异,这好像不应该是现在这个场面里出现的台词。

林枫的表情,让董建略微有些失落,因为林枫没有流露出任何惊恐的神情,反而是有些气定神闲。

董建看着林枫,冷笑道:“原来你叫林枫。”

“是。”林枫笑了笑。

董建咬牙切齿的说道:“我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样的屈辱,林枫,你是第一次给过我屈辱的人,所以我很重视你。”

“那我有点受宠若惊了。”林枫嘿嘿笑道:“难道你从来没有吃过亏吗?”

“吃亏?我的字典里没有吃亏这俩字!”董建孤傲的说道。

一旁的史勇碰了碰董建,说道:“董建,别跟他啰嗦了。”

董建点点头,看着林枫说道:“林枫,我们也不想跟你绕圈子了,今天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只要打断你一条腿,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

董建抬起手,一名协警很快递上了一根钢管,董建晃动了一下手里的钢管,狞笑道:“开始狂欢吧。”

其余的人,也纷纷拿出了钢管,那两名协警下意识的分列到了林枫左右,打算从两旁攻击林枫。

看着身前的四个人,林枫心里暗叹了一口气,这四个人既然找死,那就怪不得他了。

林枫可没有被打不还手的习惯。

董建挥动了两下钢管,呼的一下砸向了林枫的脑袋。

在董建挥出钢管的刹那,史勇三个人也从其余的方向冲上了林枫。

“啪!”就在他们冲过来的刹那间,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反应的林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