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 / 2)

噗的一声,她没忍住,喷了。艾玛,我林微微……和维纳斯齐名了。

****

德国的诉讼流程和国内有些不一样,像这类民事案件,一般流程如下:警方先将双方证词递交公诉人,由公诉人斟酌案情,决定是否立案。确定立案后,上呈法院,法院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根据案件大小,法官也会在开庭前提出庭外和解。开庭后,公诉人和被告律师对薄公堂,法官根据各自提供的证词和辩驳,审判结果。

理论上来说,基于德国司法对妇女的保护条例,案情对林微微比较有利。如果,杨森提供不出被勒索的证据,将会被公诉人以性骚扰的罪名提出上诉,而弗里茨对他的暴力殴打,就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行为’的正当行为。那么,杨森就是被告,林微微就是原告。但,如果他能证明自己确实被勒索,而弗里茨对他的殴打,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以及勒索罪。那么,他就是原告,弗里茨和林微微则成了被告。

杨森在商场上打滚多年,工作需要,和各界人士有一定的人脉关系。接手这个案子的公诉人,正巧公司的法律顾问也认识。虽说对方不会特意给他开绿灯走后门,但卖他面子,出来一起喝个咖啡,闲聊之余,分析一下这个案子还是有可能的。

杨森不需要多提,只要让公诉人潜意识地认为,林微微和弗里茨缺钱,确实有勒索他的动机和嫌疑,他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果然,一个星期后,警方调查了两人的财务状况。没钱租房,银行账户赤字,情况已然不妙。而更糟糕的是,在事发后几天,林微微收到了从杨森账户汇来的一笔巨款。如果不是警方调查,她还后知后觉地被蒙在鼓里。杨森是个聪明人,要么不做,要做就干净利落,他利用和银行的关系,在汇款日期上动了点小手脚。这样一来,就坐实了他们企图勒索的嫌疑。

勒索这个罪名比故意伤害严重许多,而且连林微微也成了被告之一,局势一下子逆转,令人措手不及。

没想到杨森翻脸无情,对微微也动了真格。他控告两人勒索,弗里茨勒索未遂,故意伤人,一纸告状书就这么由公诉人送上了法庭。当然,他只是提出诉讼,到底这个罪名成立与否,还得等法官判决。

这起民事诉讼,如果两人输了,留案底并且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像杨森这种身份的人,各种费用加一起,这笔赔偿额铁定小不了。如果被告无能力支付,那就只有蹲大牢的份了。杨森不在乎钱,就是看不惯弗里茨的嚣张,自己挨了皮肉苦,没道理让对方逍遥快乐。

前几天,收到从法院寄来开庭时间的通知书,林微微十分不安。在认识弗里茨之前,自己是良民;认识他之后,法律纠纷案一桩接一桩。无证被抓的时候,有鲁道夫的名律师出手相助,那么这一次呢?

林微微想着近期发生的这堆烂事,心里烦躁得要发狂,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时间,没和小贱打招呼就自己跑去了医院。走到病房前,她调整了下心情,深吸一口气,换上个笑容,推门走进去。

“妈,我来了。”

笑意盈盈地进去,谁知却扑了个空,病床上空荡荡的。四处一张望,哪都没有人影。

吃不准情况,林微微跑去外面护士台,问,“402病房的病人呢?”

护士道,“刚才有人推她出去散步了。”

她一惊,怕又是杨森,匆匆地道了声谢,提心吊胆地跑去外面找人去了。花园里逛了圈,最后在小池塘前看见了母亲,她的轮椅后面站了个英挺的男人。

林微微的心顿时放了下来,不是那个渣男就好!

听见背后传来脚步声,弗里茨抬头。看见是她,便扬起嘴唇,露出个淡淡的笑容。一双绿眸映着波光粼粼的池水,熠熠生辉。

看着他纯粹的微笑,她心里纳闷,不由自主地问道,“这么大的事,怎么你一点也不担忧?”

弗里茨将蔡英推到太阳底下,笃悠悠地道,“担忧有什么用?”

林微微拉着他,走远几步,然后压低声音道,“可是目前的情况对我们很不利啊。”

见她真情流露,一脸焦急,弗里茨心中一动,低头啄了下她的嘴唇。

她伸手挡开,道,“你认真点!”

“我们又不一定会输。”

“万一输了呢?”她可没那么乐观,杨森不是省油的灯,一般不打没把握的仗。

“那就赔款。”

见他气定神闲的,林微微忍不住叫道,“别开玩笑了,如果杨森索要上万欧元的赔偿,我们拿什么支付啊?”

他仍然不以为然,哈哈一笑,半真半假地道,“那我就去给富婆们跳脱衣舞赚钱。”

林微微怒了,用力掐了他一把,“没正经!”

见她真发飙,弗里茨这才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顺势拉起她的手,拍了拍。他解释道,“海蒂给我分析过案情,整个案件有个不起眼的纰漏,所以她有把握帮我搞定。”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

“千真万确。”

“那你说,是什么纰漏?”

“法律上的漏洞,说了你也不懂。”

见他要搪塞,林微微不依,道,“杨森可是个老狐狸。你能看出来的纰漏,他也能看出来。”

“这可未必。”

听他这么一说,她就更好奇了,催促道,“到底是什么?”

弗里茨也不卖关子,直说了,“是沉默权。”

“什么意思?”

在现代德国,任何人有沉默权,这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就像香港警匪片里所演的那样,警方在笔录前,都会说一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一旦开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这一条款不是普及知识,不是法律工作者,一般并不熟谙。因此,在录口供之前,司法人员有义务事先提醒。

偏偏那天,赛蒙和宾恩都没有预先做出警告。换句话说,弗里茨所说的供词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辩方律师可以利用警方的失误,提出审判终止。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既不是无罪释放,也不需要服罪罚款,这宗案子属于无果而终。

当然,弗里茨还隐瞒了一个重要环节,这案子牵涉到勒索,比普通的故意伤害罪要情节严重些,光靠这个纰漏恐怕还不够脱罪。杨森自以为了解他们,认定两人没钱,所以转了几万块欧元去微微账户。可他就算重生了也想不到,弗里茨这吊丝竟有翻转干坤的本事。他在瑞士银行所存的金条,扣掉遗产税拿出来还有还几千万,试问一个和他同样有钱甚至比他更有钱的人,会为了几万块钱而去勒索他么?构不成勒索,只是单纯的暴力殴打,那就好办多了。

一方面,突然继承大笔遗产,一下子从吊丝成王子360°大反转,弗里茨拿不准微微会有什么反应;另一方面,他还挺享受现在的吊丝生活,微微爱他这个人,不是钱。所以,一直拖拖拉拉地有所保留。不过,给杨森这么一搅和,估计也瞒不了多久了。

听完弗里茨的解释,林微微顿时松了口气,高悬的心也可以落地。原来法律还有这么多漏洞可钻,果真是隔行如隔山啊!但不管怎样,只要构不成威胁就行。

“难怪你一点也不着急,原来早就胸有成竹。”她撅着嘴抱怨,“你不早说,害我这几天白担心了。”

弗里茨点了下她的下巴,打趣道,“这样我在你心里才有存在感。”

“去。”她翻了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