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佣兵日记 柿子 4612 字 1个月前

佣兵日记

作者:柿子

小试牛刀

第一章 军刀部落(1)

第一卷 军刀部落(1)

pm 2:00 巴基斯坦某条山脉中。

正常人绝对不会注意的两推干草中,是我们的狙击小组,我和我的观瞄手小何潜伏与此,执行某项阻击任务,目标是前往我维和部队司令部的塔利班武装车队。

此地的风景还算得上优美,我们两个已经在此潜伏将近一个上午了,我们觉得自己不像是在维和。

“维护个屁和平啊!半天了,两个人影都没见到,塔利班都死光了吗!”小何挪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把手中的观瞄镜放下,我也把绷紧的神经松懈化,但眼睛还是不肯离开m40a3的瞄准镜,生怕错过了目标。

小何把一块巧克力送进嘴里,又递给我一块,我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我是当了八年狙击手的老兵了,所以能沉得住气,小何虽然和我搭档了八年,但他暴躁的脾气还是不适合狙击观瞄手这个枯燥的职业。

“蜥蜴,蜥蜴,目标出现,目标出现。”小何背着的无线电中传来这个让我们的神经一下子绷紧的声音,基地已经接到头顶无人机的指令,就等待我们开枪了。

小何迅速反应,把观瞄镜抵在了眼上,山下的公路已经出现了塔利班的两辆武装车,车上各装载着勃朗宁m2重型机枪,机枪手耀武扬威,大肆攻击在街道上的联合国运粮卡车,卡车上带着蓝头盔的维和部队做着简单的还击。

“咔咔!”我把m40a3推弹上膛,小何开始读数,“b点,纵深区,恐怖分子武装车。”

“距离。”

小何手中的铅笔在射程卡上游动,寻找目标的距离,“870码!调四分之一密位。”

校正完毕,狙镜中那个塔利班机枪手的脑袋异常醒目,我冷静的扣动扳机,“砰!”

m40a3 7.62x51mmnato弹离弦箭似地冲出修长的枪管,然后用不足0.5秒的时间准确的飞入目标的脑袋,一道血箭从那倒霉的脑袋里喷出。

“砰!”又是一枪,武装车的司机成为我的枪下鬼。

剩下的武装车也被我悉数干掉,无一失误,我的原则是——让每一发子弹都尽显它的才能。

“总部,总部,任务完成,请求撤退,请求撤退。”小何呼叫总部,他显得欢快的多,但是,当他呼叫完毕的一瞬间,一排炮弹整齐的打在山崖上,大大小小的山石从山上滚下,我们吓了一跳,继续密切关照山下的情况。

大事不妙,有五辆武装车的敌人用各种火器攻击我们,刚才的炮弹就来自几门60mm迫击炮,我们的情况非常恶劣。

“砰!”一个正在操纵机枪的家伙被我开了颅,但一枚炮弹迅速打来,虽然是歪打正着,但给我们不小的打击。

“总部!遭到敌人若干远程武器攻击!!支援!支援!”小何的语气近乎疯狂,但无线电里的人可不是那么好讲话,他们没有答复,然后频道中断。

“妈的!他们关掉了频道!我靠!”小何气急败坏,他抄起手边加了m203榴弹发射器的m4卡宾枪,对准山下一阵扫射,这太疯狂了。

一架武装直升机从远处开来,上面链式机关炮肆无忌惮的对我们发起火力打击。

“趴下!!”我对小何大喊,但这已经晚了,链式机关炮十足的火力把小何打成了筛子,他的枪跌下山崖,自己被打得千疮百孔,吐着血,血中翻着白沫,倒在了地上。

“小何!!”我丢下狙击步枪,抱住小何的尸体,我不相信,自己肩并肩搭档了八年的队友已经成了一具尸体,我也不相信,祖国,把我们抛弃了……

我叫孙振,中国某支特种编队中士狙击手(保密缘故),现年二十八岁,性别男,来自祖国白山黑水之地东北,但我天生就没有东北人暴躁、雷厉风行的性格,所以,部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特种狙击手,我自幼无父,接着丧母,再而丧兄,世界上所有的坏事都在我的童年发生,我13岁时,被孤儿院收养,16岁参了军,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十足的老兵了,但我只是中士,我在这次对我保留永久性打击的维和任务后主动退役,部队给了我少得可怜的退役金,把我打发回国……

三年后。

中国某个沿海小镇。

我貌似已经习惯了这种无业无收入靠政府补助的荒诞生活,为什么说他荒诞,因为我才二十八岁,正当年,论体格,我比别人强得多,论智慧,多年的狙击手生涯已经把我培养成了这个社会的人精,但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和喧嚣的社会格格不入的家伙。

我是个流浪汉,如果现在拿无车、无票子、无绿卡称作三无流浪汉的话,那就只能用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没有上述三样,一辈子也不会有,但这对大多数人不算什么,但是,我没有家,我没有母亲,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没有栖身之所……

我如果兜里有点钱的话,就去一家和我同样破烂的旅馆住一宿,但这种情况在我身上百年不遇,我现在的栖身之所好像已经固定下来了——公园的长椅上。

我曾经被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孩子,叫做‘臭乞丐’。我是挺臭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借酒消愁,浑身酒气,但我可以负责人的说,我绝不是乞丐,因为我有财物,有技能,财物说来笑话,这是一把退役时留下的纪念品——一把军刀,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上锈了,技能不用说,军伍生涯带给我的是一身的格斗技能和大如牛的力气,还有几个丘八教给我的喝酒打牌的打浑技能,但我不愿意使用它们,我已经厌倦了战争,厌倦了生活。

今天,我在环卫工人的催促下起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腰上的军刀还在不在,还有兜里用来喝酒的十块钱纸币,确认还在以后,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去镇上的一家饭馆喝酒。

饭馆刚刚看门,两个店员抬起门市的卷帘门,他们一向排斥我,不光是因为我来得太早,最主要的是,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乞丐,乞丐是不准入店门的,但老板是个守财奴,只要我有钱消费,他就绝不赶我出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酒馆,找了个座坐了下来,一个女店员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并捂着鼻子递给我一张菜单,我无所谓他的表情,也是习惯了的缘故。

“两瓶青岛。”我没有看菜单,直接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女店员摇摇头,从柜台里取出两瓶价值高达三块五的青岛啤酒,我不舍得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价值高达五元人民币的沱牌,然后用牙咬开啤酒瓶开,喝了一小口,我喝酒就是有这么个节省的习惯,尽量喝慢点,把花费的七块钱喝回来。

时间被我一分一秒的消磨过去,饭馆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顾客都避免和我座的很近,他们排斥我,大声叫着我的那个绰号——“臭乞丐”

一个老头从柜台取出一瓶二锅头,和他的一个门球玩伴细细的品起酒来,他们看到我在看着他,所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顺便瞪了柜台上的老板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妈的,谁允许你把臭乞丐放进来的。”

我品尝着啤酒苦杏仁的味道,露出一丝苦笑,我真是他妈的废物。

上午十点整,一辆黑色加长凯迪拉克开进这条街,引来观望者无数,行人驻足不前,因为小镇实在太小,几年来不得一辆好车,眼前的这辆加长凯迪拉克是极品中的极品,连我这种臭乞丐都给他个面子,看了一眼。但这关我什么事那?我继续喝酒。

接下来的事可就很蹊跷了,车突然在饭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几个西装革履,戴着黑色墨镜的家伙先下来,随后,一个家伙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一个戴着墨镜的老外从车上下来,几个家伙恭恭敬敬的行了90度的屈膝礼,然后老外和几个貌似保镖的家伙径直走进饭馆。

整个饭馆一片哗然,这是要干什么?对事件爱答不理的我也主动抬起了头,啤酒瓶被我过度紧张导致僵硬的右手打翻,啤酒瓶掉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格外清脆、清晰。

一个服务生阿谀奉承的敬了一个礼,我从没见他如此认真的服务,只为一点大款兜里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老外貌似有钱的往西服的内衬掏了掏,服务生满脸猥琐的捧着双手。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老外从内衬里掏出的不是一沓或几沓‘本杰明·富兰克林’,而是一把银白色的手枪,我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修长的枪身、完美的膛线,还有华丽的,银白色的枪身,这是一把以色列im公司呕心沥血的产品——沙漠之鹰。

“砰!”服务生被0.44英寸马格南弹顶出老远,老外毫不客气的又往在地上挣扎的服务生身上补了一枪,接着,寂静无声变得哗然一片,妇女在尖叫,老爷们也爆发出女人的失声尖叫。

老外的两个保镖从各自的皮箱中取出短小精悍的冲锋枪,对准饭馆的各个部位一通乱扫,街上的行人和商贩听到枪声喊叫声一片,有的人已经跑去报警了。

“嗒嗒嗒嗒嗒”几支堪称完美的冲锋枪爆发出整齐的射击声,一排食客被打伤、打死,刚才还在数钱的老板已经成了一具尸体,百元大钞夹杂着五十元和二十元不等的钞票洒了一地,转眼间,整个饭馆活着的人已经没几个了,算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