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毫不讳言他对此次行动的悲观态度。
从古至今的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不是没有,很稀少,而且或多或少都占着几分侥幸成分,战争靠的是实力,双方的兵员素质,武器,战术等等对比,决定一场战争胜负或许其中有着偶然的因素,但实力才是最大的决定因素。
十一条破枪跟几百号武器精良的毒贩们相比,叶欢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如果非要套上一句俗话,那么就是“杀鸡用牛刀”,当然,自己这方是那只可怜的鸡。
“政委,端掉洪巴的老窝真的不太现实,咱们老祖宗传下来一个挺精辟的词儿叫‘人心不足蛇吞象’,眼下就是这么个意思,你再考虑考虑吧。”叶欢苦口婆心的劝着。
“用不着考虑,只要战术部署得当,蛇照样可以吞下象。”耿志军的态度很坚决。
“要不咱们等何大队长他们会合以后再商量个办法?人多一些行动起来也更有把握呀……”
耿志军瞪着叶欢道:“商量什么?这是军事行动,我下命令,你们执行,战机稍纵即逝,我们哪来的时间等何队长他们?”
叶欢哀叹,政委这是铁了心一条道儿走到黑呀。
“同志们,自古以来的战争,以少胜多的真实战例很多,人数和武器都是死的,毫无意义,我们真正要重视的是战术,在恰当的时机用上恰当的战术,十一个人端掉洪巴的老窝并不是不可能,我需要你们给自己坚定的信心!”耿志军目光灼热的看着众人。
特战小队的队员们此刻有些迟疑。
经历过的战斗次数不少了,除了叶欢,其他的人都可以算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特种作战并不像大规模的两军对垒,一旦交上火,只能一往直前,特种部队作战很多时候都讲究一个“趋吉避凶”,这个说法其实跟建国以前的游击战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甭管打不打得赢,打完了都要跑。
话很直白,不过这却是事实,他们干的事情大部分都是以小博大,当然不能跟正规野战军那样明刀明枪的跟敌人正面冲突,于是偷袭摸营往往是特种部队干得最多的事情。
然而这一次特战小队的战士们也没把握了。
对方实在太强大,要想端掉戒备如此森严的毒贩老巢,难度太大了。
耿志军看出了大家的担心,于是分析道:“大家别小看了自己,或许人数和武器上我们大大不如对方,但我们现在有两个优势却是他们比不上的,其一,洪巴并不知道我们已经潜伏在他们村落外围,以有心算无心,我们的胜算并不小,其二,八天前针对我们的埋伏可以肯定是洪巴策划的,我们在那次行动中栽了跟头,但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好处,那天围剿我们的武装人员高达数百人,几乎是洪巴手中一大半的兵力了,而且我估计那些人至今还在埋伏点周围搜寻我们的下落,并没有回来,所以这个时候正好是洪巴村落兵力最空虚的时候……”
“我们只要使用常规战术,摸营,伏击,狙杀,只要配合得当,行动一定能成功!”
众人听得入神之时,叶欢暗暗撇嘴。
这政委当兵前肯定干过传销,语气太他妈蛊惑了,他仿佛刻意忘了一个事实,事实是,不管自己这方有多少优势,真正的实力跟毒贩们相比仍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有强大的火力支持,靠鬼鬼祟祟的摸营和伏击能干掉好几百人吗?扯淡!
耿志军指着远处的村落,接着道:“刚才我用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很久,他们的高塔观察哨有四处,高射机枪有四挺,装甲车两辆,据我估计,可能还隐藏着一些比如口径100mm以下的小山炮,数十年前军火市场上淘汰下来的轻重机枪,火箭筒,榴弹炮等等,总之,敌人的火力很猛,但我们仍有机会战胜他们,胜利的关键我刚才已经说了,以有心算无心,敲掉他们几个重武器点,整个村落就在我们火力的覆盖范围之下,解决洪巴并非难事。”
叶欢听了半晌,才算是听明白了,——当然,这是他自以为的“明白”。
政委的意思,大概就是搞几样重武器,然后朝毒贩们一顿乱扫吧?
耿志军说完站起身,肃然道:“现在我来下达作战任务,红狼,你负责敲掉东南面的高塔哨上的探照灯,然后把上面的重机枪控制住,苍狼,你负责敲掉西面的高射机枪,豺狼,你负责干掉东边村落那栋咖啡色木屋的守卫,我注意到那栋木屋周围戒备特别森严,很有可能是洪巴的住所,当一切都控制住的时候你再开始行动,所有控制住的重武器都会给你提供火力支援,叶欢……”
叶欢抬头萌萌的看着耿志军,语气里透着一股可怜劲儿:“政委,我就负责为自己好好活着,可好?”
耿志军嘴角一勾,接着又恢复了严肃,道:“你把南面的高射机枪干掉,然后你再好好活着吧。”
叶欢脸一垮,又急忙拿过耿志军的望远镜朝南面看了半晌,接着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叫起来:“政委,发现新情况!”
“什么情况?”
“南面控制高射机枪的是个女人!”
耿志军紧张的表情顿时松了下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道:“女人不是人吗?金三角的毒贩老巢里,女姓武装分子比比皆是,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报告政委,我拒绝执行这个任务!”
“为什么?”
“那女人太丑了,不但又黑又壮,脸还长得跟他妈lv包包似的,老子下不了手!”叶欢回答得理直气壮。
“何谓lv包包?”
“驴呀!政委!”
众人轰笑。
耿志军一把揪住叶欢的前襟,压低了声音怒道:“你给老子听清楚了,老子要你干掉她,不是要你干她!她长得是美是丑毫无意义,她是敌人,敌人懂吗?”
叶欢苦着脸唉声叹气。
他对女人一直都是怜香惜玉来着,何曾试过辣手摧花?尽管那花儿又黑又丑,……可它毕竟也是花儿呀,没准在那帮审美观扭曲的毒贩们眼里,那黑胖女人是他们村子里的村花呢……拿起高倍望远镜再次观察了一下控制南面高射机枪的女人,叶欢只看了几秒钟,再次惨不忍睹的闭上了眼睛。
这女人……她老妈是不是被山里的黑熊强暴过?瞧她那个黑,那个胖,那个丑,给她换套古装整个儿就是一现代缅甸版的梁山泊宋江呀……耿志军继续分配完任务,最后肃然道:“现在是下午六点,所有人原地休息,进食,养好精神,我们将在凌晨四点正式开始行动!”
顿了顿,耿志军语气有些异样:“这次行动吉凶难料,我们中或许有人会死去,但请大家记住,舍身报国是军人的神圣归宿,国家的尊严要靠我们这些军人去扞卫,去争取!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当我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很多人都会铭记,有那么一群人,为了和平而战斗着,奉献着,我们的奉献也必将得到回报,那些在和平的国土上平静生活着的人们会铭记我们的名字,名传千秋,那座烈士的丰碑上会刻下我们的名字,与天同寿!”
**************************************************************入夜,深林中的温度骤然降了很多,一股寒气沁入体内,饶是一群生猛精悍的汉子也情不自禁的浑身轻颤,却一个个咬着牙硬撑着。
已是凌晨时分,距离行动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了。
前方灯火寥寥的村落里,执着手电筒的武装分子来回巡梭不断,高强的炽白探照灯不停在村落中扫来扫去,除了巡逻的武装人员和洪巴住所外的守卫,大部分武装分子已经入睡了。
四周静悄悄的,夜色中的小村落跟国内所有的村子一样,都是那么的安详,宁静。
宁静即将被来自中国的一群特种兵打破。
凌晨四点整,随着耿志军断然一声令下,十一条人影像黑夜中觅食的灵猫,箭一般悄然无声的窜了出去。
近半个月的行军,战斗,策划,辗转迂回丛林中数百里,今夜将揭晓最后的结果。
潜行很顺利,没有惊动高塔哨,也没有惊动巡逻队,十一人飞快扑向各自的任务所在地。
叶欢在夜色中轻悄的奔跑着,高低起伏的田陌夜色在飞快倒退,他喘着细不可闻的粗气,眼中的焦点在奔跑中一直注视着南面的高射机枪,那是他今晚的任务。
干掉那个黑胖女人,然后控制高射机枪!
尽管对耿志军策划的战术很有些不以为然,但叶欢还是选择了执行,没办法,只有干掉洪巴,自己才有可能离开这该死的丛林老山回到京城。
想要活着回到京城,而不是装在骨灰盒里被人捧回去,那么今晚就必须玩命的把活儿干好,干漂亮。
——只希望最后不要真的把自己的命玩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