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2)

她那害怕的样子太过明显,马婶子一回头就发现了不对。

“蓉蓉你怕狗”

“有,有点”

话刚说完,一滴冷汗落了下来。

马婶子“”

这叫一点

木蓉“”

其实去过了那么的多的世界,从平民到女皇,甚至一宗之长她都做过,杀过无数凶兽,经历过了那么多的事情,按理来说,一只狗应该不足为惧才是。

但她九九是害怕,完全是出本能的那种,来自内心深处。

木蓉猜想过,应是自己原本的世界发生过什么。但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她们这些任务者,都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记忆。只有当积分积累到一定的数目后,才可以换取回到原来世界并恢复记忆的机会。

所以她才一直很努力的赚取积分,就是为了能早日恢复记忆。

尽管没有了记忆,忘却了前尘,也有了不错的新生活,但木蓉依然执着。

她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怕狗,又为什么会对金钱那么执着。手里头有再多的钱都舍不得花,每一世都被骂抠门儿也是够了。

还有就是为什么会那么讨厌男人

“蓉蓉”

马婶子叫了两声,木蓉立刻回过神来。才发现那条大黄狗已经蹿的很远了,危机解除。她松了口气,转身打算回到之前的位置去扯猪草,迎面就遇上了从林子出来的男人。

他还是那个冷冰冰的样子,不过走到马婶子面前的时候,却停了下来朝她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木蓉好奇极了,见人走远了便扯着猪草向马婶子打听。

“婶儿,刚刚那个人是谁啊,我在村子里好像都没有看见过他。是咱们村子上的人吗”

“他啊,是咱村里的。不过他不住在村子里。”

马婶子把木蓉当小辈,有什么都跟她讲。正好两人扯着猪草无聊,聊八卦正好。

“他叫孟榆,早些年家世很不错。后来一乱他们家就被打成了黑五类。家产没了不说,人也死的死病的病没了。现在他家就剩下了他一个壮劳力,还有他奶奶。咱们村的人你也知道,都不是什么坏人,也不会说排斥他们。但,他那个奶奶因着之前那些变故受了刺激,精神有些不太正常,好几次出来伤了村子里的孩子。之后他就带着他奶奶住到了山上。”

马婶子说起来很是唏嘘了一阵。

“早些年他们孟家在咱们这一带名声可是大的很,现在,唉,真是作孽哦。多好一个小伙子,成了哑巴,还带着疯子奶奶,哪家姑娘都不愿意嫁过去。”

这也是人之长情。

木蓉回忆了下,那叫孟榆的男人,长的还是挺好看的,身材也不错,就是冷了点儿,是很多姑娘喜欢的款。但他不能说话,无疑是要减分的,再加上家里又不富裕,还要带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奶奶过日子

只最后一条就能劝退百分之九九的姑娘了。

“那他靠什么生活呢,平时村里头我都没见到他上过工。”

“他啊,干的大多都是山里头的活儿,像什么挖水了,挑粪上山了等等。大队长体谅他有奶奶照顾,从不给他安排山下的活计。所以村子里都是见不着他的。”

马婶子又陆陆续续说了些孟榆的事儿,等背篓满了,起身回头的时候,发现木蓉听得极为认真的样子,心头刹时一动。

“蓉蓉你该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木蓉“啊”

马婶子瞧了瞧四周,声音低了些许道“你可别犯糊涂,这小孟啊,你别看他长的好看,可他穷啊就他刚才穿的那身衣服我都见他穿了四年多了。而且只要他奶奶出了状况他就得回去照顾,一年到头工分并不多。你说这样的人家,怎么能嫁。”

“”

木蓉尴尬的扯了扯嘴角,她怎么会想嫁那人。她只是听着孟榆的故事,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而已。仿佛自己曾经也是这样一个人。

只是最初那个世界的事,她是一丁点都想不起来。

马婶儿的想象力可真够丰富的。

“婶儿你想哪儿去了,我存粹就是看到不认识的人有些好奇罢了。嫁人什么的还早呢,我想都没想过。”

“诶怎么能不想你都二十出头大姑娘了,可以想了”

两个的聊天话题不知不觉的就拐到了另一边去。

马婶子倒是没再说起孟榆的事情。

两个把一天所需要的猪草都背回小屋子后,先剁出来给喂了一顿。然后才开始烧热水准备刷猪。

木蓉有马婶子帮忙轻松了很多,就不用老是要从猪圈里翻出来去提水兑水,只负责刷就行了。

开头总是很艰难的。

圈里的三头猪在温水上身的时候还算配合,可一旦粗硬的刷子在它们身上刷过时,就开始各种嚎叫,扭来扭去。

木蓉一身干净的衣服很快变得面目全非。

这真是她有史以来最脏的一次。幸好有着鼻塞挡味儿,她才能坚持刷下去。

一头头脏兮兮的肥猪很快被刷洗了出来。圈里的水冲了一桶又一桶。两个人的手都累软了。

但成果是喜人的。

白猪十七头,黑猪七头,颜色分明,干干净净。不像以前似的,白猪也给滚成了黑猪的色。

都整干净了,看的人心情也会好上不少。

马婶子看着动作利索又不怕脏臭的木蓉,心底突然冒出个想法来。不过转瞬她自已又否定了。

这丫头正是怀春的年纪,说不定哪天就谈对象了。要是真把她留在了猪栏,日日身上都是臭气,哪儿还能谈个好对象。

于是马婶子也就熄了心思。

一转眼就是一个月过去了。

天气逐渐冷了下来,委托人之前的衣服都太单薄了,只有一件加厚的大花袄,现在穿热的很,买新棉花做衣服又舍不得。没办法,怕冻病了还要花钱吃药,她只能拿三块钱找王大娘买了件她的旧薄袄。

套在身上总算没那么冷,也有了热气。

这一个月发生了挺多事儿,当然最大的就要数金秀回城了。

听说这个消息公布的时候,那易永年都气的吐了血,病歪歪的在知青院儿里养了好些天。

他一病,身为对象的方怜自然就会常常出入去照顾。

两人也算是在村子里过了明路。

之前大家虽然都听了点桃色新闻,但当事人没有承认,也没有怎么来往,他们也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