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奔腾的声音越发的近。
下一秒,马蹄声在耳边炸响。
为首的战马高高跃起,从光亮处踏进了阴暗之中。
人从光亮处陡然闯进黑暗的地方,瞳孔会变大,从而调节适应光线,也就是说,有个短暂的适应过程。
特别是战马奔腾时,周遭的一切都快速的略过,视线其实会变小。
“他们在前面,追上去!”阿史那蒙突大喊道。
这正中了李道远的计谋。
战马狂奔至山阴中段处,黑暗之中的剃刀线直接割入了战马的脖子。
陷马坑高低不平的落差,更是直接让马蹄拗断。
冲锋的势头被遏制,可身后的人还在前赴后继的狂奔而来。
一时间数以百计的人倒在了地上,被战马踩死,被摔断脖子,踩碎了脑袋。
阵型大乱。
也就是这时,李道远瞅准了时机,“将所有的白磷手雷全都给我丢过去!”
呼啦!
数以千计的白磷手雷投入了人群之中。
炸裂的火花,犹如绚烂的烟火。
可对阿史那部的人来说,这是地狱之火,是世间最可怕的东西。
丢完了白磷手雷,他们开始丢手雷,直接炸的他们人仰马翻。
而契芯勇力听到了爆炸声,看着被磷火照亮的山阴,也是喘着粗气。
可怕,真的太可怕了。
这三战,契芯部虽然功不可没,但是绝大部分的伤害都是李道远这万余人打出来的。
当草原人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的鸣谪箭天下无敌的时候,大干人甚至已经开始将弓箭给淘汰了。
他们连炮车都造不出来,千百年来,就没有几个草原部落能够掌握这种技术的。
靠着战刀和盔甲的时代,好像已经过去了。
想到这里, 契芯勇力心中对草原最后一丝不舍也没了。
大干人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要去更高的地方。
“首领,咱们要过去吗?”契芯部的族人问道。
“不用了。”契芯勇力道:“咱们的功劳已经够多了!”
那人点点头,有些向往的道:“首领,你说我们去大干后,是不是也能使这些武器啊?
我觉得那步枪太厉害了,比弓箭厉害十倍!”
“倘若你用不了呢?”契芯勇力道:“那么你握在手里的弓箭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他当然想使用那种武器,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能丢。
要是有一天,他们再被赶回草原怎么办?
他们还是得依靠手中的弓箭!
半个时辰后,李道远派人去把契芯部的人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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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憨婿】 【】
对於契芯勇力的懂事,他非常满意。
知进退,明事理,就算在大干,也绝对是一员将帅之才了。
放在草原着实可惜。
契芯勇力带人过去,看着满地焦臭的屍体,有些甚至已经烧的只剩下骨头渣子,连盔甲都烧变形了。
那味道,闻过一次后,就会铭记终生。
“全死了?”契芯勇力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李道远笑着道:“还有几百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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