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庄园后,秦墨思索再三,留下了一千人,带着剩下的五千人,趁着夜色离开。
逻些,号称离天最近的地方,此时月光明亮,恍如白昼。
行军都不用火把!
而在他们之前,斥候已经先行一步。
只不过路不太好走。
想要去苏毗,就必须翻越唐古拉山脉。
山脉的另一端,就是苏毗了。
这一战很不好打,胜在一个奇。
要不是借助武器之利,秦墨是绝对不会冒险的。
只要消灭了两万北奴骑兵,剩下的人不足为虑。
谅北奴,也不敢继续派兵过来。
北奴的总体兵力不会超过六十万人,一但折损超过三分之一,他们就绝对不敢冒头。
折损一半,就有亡国的风险。
两万精锐,足够让北奴肉疼一段时间了。
一连行军四五日,大军都是白天休息,晚上行军,就是害怕有人发现他们的踪迹。
终於在第六日,队伍抵达了唐古拉山脉。
这里号称雄鹰都飞不过的山脉。
海拔很高,估计已经超过五千米了。
不过这里仍然不是唐古拉山口。
夜里温度降低到了零下,气候恶劣至极。
如果北奴人要佯攻突袭逻些,肯定会选择翻越唐古拉山,这里有一条古道。
路虽然难走,但是一路来,人烟稀少。
如果从绕弯从西侧走,部落就太多了,别说佯装了,可能还没到逻些就被挡住了。
秦墨找了一处偏僻山坳,让人就地扎营,也不点火,就啃肉干。
虽然冷,但是每个人都配备了睡袋,几个人凑一块,还是挺暖和的。
“少爷,喝点热水!”高要把水壶递过去。
秦墨喝了一口,水的温度不算太烫,不过是雪水融化的,倒也不用担心太多。
“少爷,明天要翻越山脉吗?”
“不,就在这里守着。”秦墨道:“算时间,苏毗茉婕估计也收到信了,这两日,必然会经过唐古拉山脉。
如果没来,也没关系,山脉的西边,也做了准备的。
到时候咱们就夜袭苏毗,从背后掏他们的大部队!”
说着,秦墨揉了揉发酸的膝盖,“娘的,海拔一上来,腰酸背疼的。”
高要就跪在秦墨的面前,小心的帮他揉捏着脚。
秦墨道:“小高,跟着少爷,天天东奔西走的,苦不苦?”
“不苦,只要跟着少爷,再累再苦都高兴!”高要其实很喜欢跟着秦墨,这种时候,好像秦墨就是她一个人的。
不用天天守在房间的角落里,听秦墨讲故事。
每天就守着秦墨一个人。
“你嘴唇都皲裂了!”秦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罐子,“上等牛油,在脸上和嘴唇上涂一层,保证容光焕发!”
高要脸微红,也没矫情,跑出去用热水把脏兮兮的脸抆拭干净,然后将牛油在手心揉开,抹在脸上,嘴唇上也抿了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