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红日昇 第十五节 盛唐人物
盛唐人物自有一番风流,十三四岁的少年面对王公重臣居然没有丝毫的怯意,大大方方的站起来作了一圈揖,自报了家门就斜视四十五度看着天花板,真正做到了白眼望青天。
看到他,云烨就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很担心自己也是这副德行,如果是这样,就让人发愁了,这样的二杆子怎么在长安城混啊。
上首坐着房玄龄,次席坐的是杜如晦,在下面坐的是牛进达,尉冲恭,对面坐的是自己和薛万彻,苏味道坐在最下手,这样的席面,也许只有皇帝来了,才能摆出这幅欠揍的德行。
房玄龄和杜如晦如今都已经退休了,殊不知退休之后的人才难伺候,对他过於热情说你可怜他,不理睬他,又会说你眼睛长到了屁眼上,这简直就是难为人。
程咬金的脸色已经有点尴尬了,云烨起身离席,一巴掌就抽在那个傻小子的后脑勺上说:「眼睛看那呢?知道的明白你来自幽州范阳,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从岭南来的生番,做了一首三通四不顺的诗就期望白衣傲王侯?小子,还差得远。」
卢照邻被云烨一巴掌打傻了,怎么都不会想到堂堂的兵部尚书居然会动手打人,到底是年纪小,抬起头的时候已经眼泪啪嚓的。
不知怎么的就被云烨牵着手来到房玄龄桌前规规矩矩的喊了声「房爷爷!」
「这就对了,今日来府上喝酒的人哪一个不是你的长辈。见到胡子白的,就喊爷爷,见到花白胡子的就喊伯伯,见到黑胡子的就喊叔叔,不致有错。」
房玄龄本已经皱起的眉头慢慢松开,推开手里的酒杯道:「既然以诗文见长,不如当场赋诗一首让老朽开开眼界。」
这就是气话了,老家伙活的越老心眼就越小。一把年纪了和一个小孩子过不去。
卢照邻偏偏是一个硬气的,梗着脖子扬声颂道:「倡楼启曙扉,杨柳正依依。莺啼知岁隔,条变识春归。露叶凝愁黛,风花乱舞衣。攀折聊将寄,军中音信稀。」
诗不错,毕竟是唐初四杰的作品,房玄龄才要点头称赞一下。就听卢照邻接着说:「早就听闻云侯乃是『兰陵美酒郁金香』的歌者,不知云侯最近可有佳作?」
此话一出满堂宾客皆是捧腹大笑,薛万彻大声笑道:「好人难做,好人难做啊,你帮着这小子,如今却被人家拷问到头上来了。现在心情如何?」
云烨苦笑,估计自己会被这个小牛犊子诘问,没想到他会在做了一首诗之后才向自己发难,就这样的性子想居住在长安恐怕会非常的艰难。
杜如晦闭目品味了一会卢照邻的诗歌,挑了一个青铜爵将杯中酒一口喝干,斜眼看了薛万彻一眼道:「这是士子间的诗唱酬和,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得下作了,闭上你的嘴,有好好的诗歌听怎么还堵不上你的嘴,莫非认为老夫闲散在家已经管不了你是不是?」
薛万彻赶紧抱拳致歉,老家伙现在惹不起,都说了不问世事,没事干怎么就往皇宫跑得没完没了,现在人家都说外相不做了,现在改成内相了。
云烨笑了一声就坐回座位,自己现在位高权重的和一个少年人争锋算什么本事。卢照邻的一生坎坷,最后贫病交加,在汾水自尽,悲惨的一生未必和他这样的性格没有关系。
程咬金的面色变得很尴尬,今日的彩灯宴会乃是一片好心帮着自家的亲戚扬名声,谁知会遇到这样的憨包。
「诸公,饮甚!」
盛唐时候多出狂士,强大的国家,富裕的生活,彪悍的民风自然就会培养出目空一切的少年,卢照邻恐怕就是其中的一位。
眼见他被晾在中间羞愧的无地自容的时候,云烨拍拍自己的座位,示意卢照邻可以过来坐,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个孩子的才气会达到什么地步,云烨还是很清楚的,不为别的,就为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名句,也应该给他一个台阶下。
乖乖坐到云烨旁边的卢照邻已经快要哭出来了,看着这个比云欢还要小几岁的孩子,不知为何云烨对他很难生出恶感。
小声说:「来这样的场合,多吃菜,少说话,有长辈在场,礼仪周到些,这里的人都是我大唐的英雄,不可不敬,美丽的诗赋固然能陶冶情操,却不要把它认为是评判学问优劣的唯一标准。」